第115章 两封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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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周游列国?”二娘合上盒子,歪着头看褚直。
“土豪?地为食之本,土豪这个称号倒也合适。故而……土豪婆,你打算去哪周游?”
二娘没忍住笑出声来,换褚直有些痴的看她。二娘此时肤色跟去年判若两人,其实她根本就不黑,身上的肉……褚直咳了两声拉回思绪:“改天我去找他,再问问他。”
这个他,只有褚陶了。
褚直愿意跟褚陶沟通,二娘很高兴。只不过两人还没商量好怎么去找褚陶,二娘早上买菜的时候先遇到了那位花蕊夫人。
其实连着两天二娘都注意到了那位夫人在跟着她,不过对方没有上前,她就当做没有看到。不想今天买了一篮子鸡蛋后,那花蕊夫人上前挡住了她的路。
“我是谢如玉,自号花蕊夫人,与你的婆母阿媛曾是至交,我想请你到我府上做客。”
谢如玉神态温和自信,四句话简单明了,加上她那种亲和力,很难让人拒绝。
实际上二娘听见她说是褚直生母王氏的至交,就觉得今天必须走一趟了。这两日谢如玉一直在观察她,她也在观察谢如玉。谢如玉并没有躲躲藏藏的跟踪她,相反,每次看到她回头,都会对她报以微笑。
见二娘没有犹豫地答应了,谢如玉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会去的。早先我想直接找如玉公子,却忘了他与我并不相熟。这两日我都在跟着你,发现你就是那日与他同行的公子,知你们伉俪情深,找你应胜过找他。”
二娘问她何事。
谢如玉言事关重大,需到了她府上再说,但她确自幼与王媛相识,早王媛一步嫁入燕京,不过她嫁的那人是个风流浪子,刚过而立之年就撒手西去了。
谢如玉此语疑点颇多,既是风流浪子,那不可能无名,既然有名,二娘从未听过京中有这等人物,还有甚么花蕊夫人。
“先夫沈离一生愿望便是寻访名山名水,他死之后,我秉承他的遗愿,先遣散家中奴仆,然后率忠仆踏访五岳,十余年眨眼便过,日前我回到京城,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
沈离?二娘吃了一惊。褚直的老师沈齐山一生未婚,膝下无子,只有一个侄子名叫沈离。据褚直言,此人虽有旷世之才,却志不在仕途,唯寄情与山水,奈何运气不佳,在一次登山中,失足从山上坠落而死。
也算一个“风流浪子”,真风真浪的。
死的时候大约已经过了三十岁,至于有没有妻子,二娘就不得而知了。但算算年龄,应该不会这么年轻。
“敢问夫人芳龄?”二娘道,心里恶寒了一把自己用的这个词儿,却眼也不眨地注视着谢如玉的脸。
“我是文华二十五年间出生,比阿媛大了两岁,嫁给沈郎时不过十八,沈郎却三十有二,不到两年沈郎便撒手西去,实际到今日,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似乎知道二娘在疑心什么,谢如玉讲的很仔细。
相差一轮还多的夫妻,丈夫死后,妻子继承丈夫的遗愿,二十年都在寻山访水。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算一算,谢如玉应该正好是四十一岁,倒是符合面相。但二娘知道,真正养尊处优的妇人一般应该比真实年龄显小,而常年风餐露宿的人,则会老很多。所以谢如玉的话还是值得怀疑。
可对这二十一年的行程,谢如玉讲述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绘声绘色、真实无比,根本不是后宅妇人能知道、感悟到的。
“最险的一次,是我们在紫驮山下面的森林里迷路了,白天下雨,晚上起雾,上不了山,也下不去,整整困了两个月,险些死在那里……哦,到了。”
二娘猝然惊醒,不知不觉中,她竟被谢如玉的讲叙深深吸引了,连马车停下都没有察觉到。
“我见过那么多人,能这么认真听我讲话的人太少了,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个朋友。”谢如玉微笑道。
她既能率众攀登群山,这样直接的赞美并不为奇。二娘微微一笑,随着谢如玉下了马车。
面前是两扇朱红大门,上面有一牌匾,有“沈宅”两字。无论牌匾还是大门,上面的漆都有不少剥落,极是符合谢如玉的说法。
进门,一切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谢如玉带着二娘进了前面的上房,落座,那日见过的青衣童子小心地将二娘买的那一篮鸡蛋拎过来放在她脚边。
侍女奉上茶水,二娘注意到那侍女衣着虽然光鲜,手却异常粗糙。
“阿夏是我的陪嫁侍女,这二十余年,她一直陪着我。”谢如玉抿了一口茶,接着道:“我跟了你三日,见你日日都出来买菜,对贫苦之人态度也不倨傲。你先前和如玉公子在国公府里度过一段时光,到今天仍能如此,可算宠辱不惊;那日你女扮男装,我竟没有认出,可算足智多谋;你信任我,愿意跟我前来,算是极有眼光。这三样加在一起,难怪如玉公子会有今日的名声。若是阿媛在世,她也必定是满意你的。”
谢如玉考评一个人的准则与燕京贵妇们完全不同,她还亲自上阵观察她,二娘忽然想到她这个“谢”,她刚有这个想法,就见谢如玉点头。
“不错,旧时王谢堂前燕,我就是谢家的。”
此人近妖!二娘脑子里闪过这个想法。
谢如玉竟然狡黠地眨了眨眼:“这位小友,无论是王家还是谢家,作为曾经扶起一代又一代帝王的家族,拥有的可不仅仅是察言观色的本领。小友若是有兴趣,看在你我如此投缘的份上,我的藏书尽可借与小友。”
二娘立即站了起来,即使活了两辈子,这样有大智慧的人依然值得敬重。
谢如玉微微一笑,随意摆了摆手:“先坐下,不必客气。不过来日方才,你有的是时间翻阅我的藏书。但眼下,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同你说。”
二娘预感到她要说什么,洗耳恭听。
“我与阿媛算是世交,就算是亲姐妹也少有亲厚到我们那样的。王家和谢家的女孩儿,出嫁都不会早。至少也得年满十六,通常是到了我那个年龄才会出嫁。”
这个二娘明白,世家的女孩不愁嫁,嫁的晚的原因是避免太早生育伤害身体。
真正睿智的世家会把女孩儿看得跟男孩儿一样重要。
“但阿媛刚满十六就嫁了,两年后她就生下了雪儿,也因此落下病根,很长时间都没再有身孕……那时候,我丈夫已经去世两年。我还在孝期,日夜整理着我丈夫的书信手札,期望能够整理成册有益于后人。阿媛知道我决心追随沈郎的步伐,虽然为我高兴,却并未过多打搅我。只是有一天,她忽然派人送来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她面临一个巨大的抉择,问我是不是决意要完成沈郎的遗愿。”
沈离这个人的遗愿就是走遍山水,绘图成册,方便后人出行。换言之此人是个天生的地理学家。
“我那时已经遣散了仆从,一切都将准备妥当。以为她是担忧我,故而给了她肯定的回复,告诉她沈郎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就算是走断我的双腿,磨烂我的手掌,我也要做到。”
“我走的时候,阿媛还没有身孕,在七棵松送我的时候,她眉宇间隐有忧愁,那时候我以为她是担心我。后来想想,她那时就知道一经别离,便是生死之隔……”
谢如玉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二娘心想。
她心急的想听下去,谢如玉却像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们虽然分离了,却约定鸿雁传书,只是我常在路上,要很长时间才能收到她一封信。开始是一个月一封,后来两个月,半年后我收到她再度怀有身孕的信后,一连半年都没有再收到她的信……因为我去的地方都是罕无人至的地方……我既收不到她的信,也没法再寄信给她。我想她有褚陶的爱护,又再度有了身孕,一定会过的很好,她会体谅我渐渐和她失去了联系……”
“没有想到的是……”
一滴很大的泪从谢如玉的眼眶里滴了下来,她嘴角动了一下,很快平复了情绪:“我以为她后来也没有给我写过信了,但在我回来的路上,途径驿站,我竟然在那儿发现了两封二十年前她寄给我的信。”
见二娘眸光闪动,谢如玉道:“阿夏,去把我床头的盒子取来。”
那盒子里一定就是那两封信了,二娘不由在嘴里舔了舔上唇。
阿夏很快把盒子取来,交到了二娘的手上。
信纸已然发黄,但写信人的笔力似乎透纸而来。出乎意料,王媛的字迹不是贵女间流行的簪花小楷,而是游龙走蛇、古朴飘逸的草书。
二娘勉强辨出她在信中的意思:“阿玉,有一件事情我想来想去,还是想跟你说说。如果连你都不知道,那我们还算是什么朋友呢?你爱沈大哥,所以追寻他的脚步而去;而我,亦爱着慎言,所以我做了和你一样的决定……我知道酒里有毒,我还是喝了。如果我不喝,那个人就会让慎言喝。如果一定要一个人死,我希望是我,那样就可以永远活在慎言的心里,我是不是很自私?可是,即使我喝了那杯酒,那个人也只是暂时放心。他一日名不正言不顺,就一日不会放过慎言。我得想个法子瞒天过海……”
王媛提到“想个法子瞒天过海”却没有说她想了什么法子,或许那个时候她还没有想出来。
二娘展开了第二封信,这封信的字迹比第一封还要潦草,足见写信人当时心绪纷乱。
【赠送内容在作者有话说里】
“土豪,周游列国?”二娘合上盒子,歪着头看褚直。
“土豪?地为食之本,土豪这个称号倒也合适。故而……土豪婆,你打算去哪周游?”
二娘没忍住笑出声来,换褚直有些痴的看她。二娘此时肤色跟去年判若两人,其实她根本就不黑,身上的肉……褚直咳了两声拉回思绪:“改天我去找他,再问问他。”
这个他,只有褚陶了。
褚直愿意跟褚陶沟通,二娘很高兴。只不过两人还没商量好怎么去找褚陶,二娘早上买菜的时候先遇到了那位花蕊夫人。
其实连着两天二娘都注意到了那位夫人在跟着她,不过对方没有上前,她就当做没有看到。不想今天买了一篮子鸡蛋后,那花蕊夫人上前挡住了她的路。
“我是谢如玉,自号花蕊夫人,与你的婆母阿媛曾是至交,我想请你到我府上做客。”
谢如玉神态温和自信,四句话简单明了,加上她那种亲和力,很难让人拒绝。
实际上二娘听见她说是褚直生母王氏的至交,就觉得今天必须走一趟了。这两日谢如玉一直在观察她,她也在观察谢如玉。谢如玉并没有躲躲藏藏的跟踪她,相反,每次看到她回头,都会对她报以微笑。
见二娘没有犹豫地答应了,谢如玉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会去的。早先我想直接找如玉公子,却忘了他与我并不相熟。这两日我都在跟着你,发现你就是那日与他同行的公子,知你们伉俪情深,找你应胜过找他。”
二娘问她何事。
谢如玉言事关重大,需到了她府上再说,但她确自幼与王媛相识,早王媛一步嫁入燕京,不过她嫁的那人是个风流浪子,刚过而立之年就撒手西去了。
谢如玉此语疑点颇多,既是风流浪子,那不可能无名,既然有名,二娘从未听过京中有这等人物,还有甚么花蕊夫人。
“先夫沈离一生愿望便是寻访名山名水,他死之后,我秉承他的遗愿,先遣散家中奴仆,然后率忠仆踏访五岳,十余年眨眼便过,日前我回到京城,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
沈离?二娘吃了一惊。褚直的老师沈齐山一生未婚,膝下无子,只有一个侄子名叫沈离。据褚直言,此人虽有旷世之才,却志不在仕途,唯寄情与山水,奈何运气不佳,在一次登山中,失足从山上坠落而死。
也算一个“风流浪子”,真风真浪的。
死的时候大约已经过了三十岁,至于有没有妻子,二娘就不得而知了。但算算年龄,应该不会这么年轻。
“敢问夫人芳龄?”二娘道,心里恶寒了一把自己用的这个词儿,却眼也不眨地注视着谢如玉的脸。
“我是文华二十五年间出生,比阿媛大了两岁,嫁给沈郎时不过十八,沈郎却三十有二,不到两年沈郎便撒手西去,实际到今日,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似乎知道二娘在疑心什么,谢如玉讲的很仔细。
相差一轮还多的夫妻,丈夫死后,妻子继承丈夫的遗愿,二十年都在寻山访水。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算一算,谢如玉应该正好是四十一岁,倒是符合面相。但二娘知道,真正养尊处优的妇人一般应该比真实年龄显小,而常年风餐露宿的人,则会老很多。所以谢如玉的话还是值得怀疑。
可对这二十一年的行程,谢如玉讲述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绘声绘色、真实无比,根本不是后宅妇人能知道、感悟到的。
“最险的一次,是我们在紫驮山下面的森林里迷路了,白天下雨,晚上起雾,上不了山,也下不去,整整困了两个月,险些死在那里……哦,到了。”
二娘猝然惊醒,不知不觉中,她竟被谢如玉的讲叙深深吸引了,连马车停下都没有察觉到。
“我见过那么多人,能这么认真听我讲话的人太少了,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个朋友。”谢如玉微笑道。
她既能率众攀登群山,这样直接的赞美并不为奇。二娘微微一笑,随着谢如玉下了马车。
面前是两扇朱红大门,上面有一牌匾,有“沈宅”两字。无论牌匾还是大门,上面的漆都有不少剥落,极是符合谢如玉的说法。
进门,一切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谢如玉带着二娘进了前面的上房,落座,那日见过的青衣童子小心地将二娘买的那一篮鸡蛋拎过来放在她脚边。
侍女奉上茶水,二娘注意到那侍女衣着虽然光鲜,手却异常粗糙。
“阿夏是我的陪嫁侍女,这二十余年,她一直陪着我。”谢如玉抿了一口茶,接着道:“我跟了你三日,见你日日都出来买菜,对贫苦之人态度也不倨傲。你先前和如玉公子在国公府里度过一段时光,到今天仍能如此,可算宠辱不惊;那日你女扮男装,我竟没有认出,可算足智多谋;你信任我,愿意跟我前来,算是极有眼光。这三样加在一起,难怪如玉公子会有今日的名声。若是阿媛在世,她也必定是满意你的。”
谢如玉考评一个人的准则与燕京贵妇们完全不同,她还亲自上阵观察她,二娘忽然想到她这个“谢”,她刚有这个想法,就见谢如玉点头。
“不错,旧时王谢堂前燕,我就是谢家的。”
此人近妖!二娘脑子里闪过这个想法。
谢如玉竟然狡黠地眨了眨眼:“这位小友,无论是王家还是谢家,作为曾经扶起一代又一代帝王的家族,拥有的可不仅仅是察言观色的本领。小友若是有兴趣,看在你我如此投缘的份上,我的藏书尽可借与小友。”
二娘立即站了起来,即使活了两辈子,这样有大智慧的人依然值得敬重。
谢如玉微微一笑,随意摆了摆手:“先坐下,不必客气。不过来日方才,你有的是时间翻阅我的藏书。但眼下,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同你说。”
二娘预感到她要说什么,洗耳恭听。
“我与阿媛算是世交,就算是亲姐妹也少有亲厚到我们那样的。王家和谢家的女孩儿,出嫁都不会早。至少也得年满十六,通常是到了我那个年龄才会出嫁。”
这个二娘明白,世家的女孩不愁嫁,嫁的晚的原因是避免太早生育伤害身体。
真正睿智的世家会把女孩儿看得跟男孩儿一样重要。
“但阿媛刚满十六就嫁了,两年后她就生下了雪儿,也因此落下病根,很长时间都没再有身孕……那时候,我丈夫已经去世两年。我还在孝期,日夜整理着我丈夫的书信手札,期望能够整理成册有益于后人。阿媛知道我决心追随沈郎的步伐,虽然为我高兴,却并未过多打搅我。只是有一天,她忽然派人送来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她面临一个巨大的抉择,问我是不是决意要完成沈郎的遗愿。”
沈离这个人的遗愿就是走遍山水,绘图成册,方便后人出行。换言之此人是个天生的地理学家。
“我那时已经遣散了仆从,一切都将准备妥当。以为她是担忧我,故而给了她肯定的回复,告诉她沈郎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就算是走断我的双腿,磨烂我的手掌,我也要做到。”
“我走的时候,阿媛还没有身孕,在七棵松送我的时候,她眉宇间隐有忧愁,那时候我以为她是担心我。后来想想,她那时就知道一经别离,便是生死之隔……”
谢如玉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二娘心想。
她心急的想听下去,谢如玉却像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们虽然分离了,却约定鸿雁传书,只是我常在路上,要很长时间才能收到她一封信。开始是一个月一封,后来两个月,半年后我收到她再度怀有身孕的信后,一连半年都没有再收到她的信……因为我去的地方都是罕无人至的地方……我既收不到她的信,也没法再寄信给她。我想她有褚陶的爱护,又再度有了身孕,一定会过的很好,她会体谅我渐渐和她失去了联系……”
“没有想到的是……”
一滴很大的泪从谢如玉的眼眶里滴了下来,她嘴角动了一下,很快平复了情绪:“我以为她后来也没有给我写过信了,但在我回来的路上,途径驿站,我竟然在那儿发现了两封二十年前她寄给我的信。”
见二娘眸光闪动,谢如玉道:“阿夏,去把我床头的盒子取来。”
那盒子里一定就是那两封信了,二娘不由在嘴里舔了舔上唇。
阿夏很快把盒子取来,交到了二娘的手上。
信纸已然发黄,但写信人的笔力似乎透纸而来。出乎意料,王媛的字迹不是贵女间流行的簪花小楷,而是游龙走蛇、古朴飘逸的草书。
二娘勉强辨出她在信中的意思:“阿玉,有一件事情我想来想去,还是想跟你说说。如果连你都不知道,那我们还算是什么朋友呢?你爱沈大哥,所以追寻他的脚步而去;而我,亦爱着慎言,所以我做了和你一样的决定……我知道酒里有毒,我还是喝了。如果我不喝,那个人就会让慎言喝。如果一定要一个人死,我希望是我,那样就可以永远活在慎言的心里,我是不是很自私?可是,即使我喝了那杯酒,那个人也只是暂时放心。他一日名不正言不顺,就一日不会放过慎言。我得想个法子瞒天过海……”
王媛提到“想个法子瞒天过海”却没有说她想了什么法子,或许那个时候她还没有想出来。
二娘展开了第二封信,这封信的字迹比第一封还要潦草,足见写信人当时心绪纷乱。
【赠送内容在作者有话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