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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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汤以情的话题转的有点快,林初雪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见到这个来视察的负责人。”
“为什么?”
“哎呀真笨,我们可以偷偷收集下资料,到时候先下手为强呀。”汤以情手握成拳,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让林初雪不忍。
然而汤以情却还没完,只见她瞬间又双手撑鄂作少女憧憬状,只差双眼冒心,自顾自地说道:“我还听说了,这个新上任的负责人很年轻而且很帅。说不定在他视察期间和我……哦不,和你发生一段不打不相识,然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生的浪漫爱情故事。哦,不行,想想都觉得好苏。”
是想想都觉得好俗吧,林初雪在心里吐槽。
忘了说,汤以情还是某当红小说网站的驻站作者。擅长言情小说,不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的,都能信手拈来。所以,脑洞比较大。
“大嫂,你小说写多了。”林初雪满头黑线的看了眼还在做少女捧心状的汤以情,转身就想走,“既然嫂子你不想逛街,那我就回去了。”
“哎哎,雪儿你别走啊。”汤以情脚步踉跄地跟过去,将一心往外走的林初雪又拉了回来。
“哎哟。”或许是跑的太急,又或许是地板太滑,汤以情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林初雪眼疾手快的抱住了她。
林初雪低头,视线落在汤以情的高跟鞋上,无奈的开口:“嫂子,其实你真没打算逛街,只是想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吧?”不然,怎么会穿跟又高又细的鞋子过来?
习惯了穿高跟鞋的女生逛一天都不是难事,但是林初雪和汤以情都是那种习惯穿运动鞋和平底休闲鞋的人,要让她们穿高跟鞋别说是逛街,走一段路都跟要命似的。
被林初雪戳穿了小心思,汤以情有点羞恼。她含羞带怒的瞪了林初雪一眼,矢口否认:“才不是。”尔后又欲盖弥彰的补充道:“不许跟你哥说。”
“知道了。”林初雪憋着笑,允诺帮汤以情保密。
其实林初雪也清楚,汤以情就是纯粹的喜欢看美好的东西,不仅是帅哥,若是遇到美女,她也能像个变态痴汉似的盯着人家看。汤以情在家也是一副宅女打扮,但出门的话还是会注意下形象的。就像有些人在家再怎么邋遢,但出门一定会拾辍的光彩照人是一个道理,并不是丢人的事。不过,她穿高跟鞋出门,在林初雪看来,绝对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就知道咱雪儿最好了。”汤以情挽着林初雪的胳膊,不留余力地夸赞她。
不过,夸归夸,对林初雪要回家的提议却是坚决反对的。
最后,林初雪只得陪汤以情从一楼逛到了四楼。到中午的时候,已经是大包小包挂满了两手。当然,第一样买的东西便是平底鞋,否则,让汤以情穿着那高跟鞋逛商场,早就哭爹喊娘了。
将东西寄存到服务台后,两人去六楼的麻辣锅搓了一顿。
“我去下洗手间,你要去吗?”吃饱喝足后,林初雪想要去方便一下,起身的时候问汤以情。不过汤以情摇头拒绝了,林初雪便抓着自己的手机独自前往洗手间。
走到半路的时候,收到了微信的信息提示,林初雪点开一看,是江湖里的小伙伴们在微信群里热聊。原来是月恋风发了她和风倾月吃西餐的照片,锦绣看了馋的不行,情深缘浅在安慰他,并承诺等到节假日,就带锦绣去吃。
林初雪看手机一时入了迷,忘记自己还在走路,一个不慎,竟然直直撞进了迎面而来的人的怀里。手里的手机,也被撞的跌出了手心。
“……”措手不及的林初雪一时间愣在了原地,贴在一个陌生的胸膛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机做自由落体运动。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该先和人道歉,还是先去拯救自己的手机。直到她的眼前晃过一条长臂,尔后她的耳边想起一道低沉又性感的声音。
“你没事吧?”自头顶倾泻而下的声音,终于拉回了神游的林初雪。她反射性的抬头,第一反应却是:这人好高啊。因为身高160,在南方不算太矮的她,只到人家的肩膀。抬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那冒着清渣的下巴。第二反应则是:这人好帅。
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眼神深邃,薄唇亲抿,虽然显得有些严肃,却丝毫不影响他帅气的面容。他穿着一身休闲运动长衫长裤,将修长却不粗犷的身材显露无疑。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
“啊,没事,谢谢你。”几秒后,林初雪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并后退一步,退出对方的怀抱。
“这是?”男人将一个黑色手机递到林初雪的面前,指着上面垂下来的,唯一一个装饰物品问她。
那是一只Q版的穿着白凌波的五仙小吊饰,是林初雪玩江湖的本命门派,在某宝上淘来的。她特别喜欢,所以才挂在了手机上。
“额,这是我玩的一款游戏的手办。”林初雪虽有点诧异对方的关注点,但还是礼貌地轻声解释。
“江湖?”
“嗯。”林初雪点点头。现在国内很多年轻人都在玩这个游戏,就算不玩,游戏方宣传的力度也不小,或许对方看到过广告,所以知道江湖也并不奇怪。
“五仙,是个不错的职业。”男子将手机塞到林初雪的手里,丢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留下林初雪愣在原地。
知道江湖不足为奇,但是能从自己的吊饰就看出门派的,十之八九是玩家。谁说玩网游的不是抠脚大汉就是恐龙?林初雪看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轻笑了一下,便继续往洗手间走。
这么一耽搁,待林初雪上完洗手间,回来免不得被汤以情戏谑了一番:“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掉厕所了呢。”
“要能掉厕所,那也得等我瘦成一道闪电才行啊,否则马桶可装不下我。”林初雪本想跟汤以情分享一下自己的艳遇,但介于她嫂子那不太靠谱的脑洞,最后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而那一边,被林初雪撞到的男人,在回到与好友相约的包厢时,也和她一样遭到了好友的戏谑。
“这么久,不会是半路有艳遇吧,歌行?”一个同样休闲装打扮,长相斯文的年轻男子举起酒杯朝他挤眉弄眼,“快说说,对方正不正点,有没有拿到微信号之类的?”
艳遇?韩歌行有一秒的怔忡,回想起对方不算精致,却小巧可爱的五官,以及手机上那个可爱的Q版小五仙吊饰,不知道为何,他忽然就想起了最近在游戏里认识的五仙雪初。
“你想知道?”韩歌行眸光一转,收起脸上一闪而逝的情绪。长腿一迈,在斯文男子即李清的旁边落座,接过他递来的酒杯,轻啜一口,然后懒懒开口,不答反问。
“想,当然想。”李清点头如捣蒜,目露八卦之光,殷殷望着韩歌行,“赶紧的说,我洗耳恭听着。”
“不告诉你。”韩歌行偏头对李清微微一笑,薄唇轻启,说出的话却差点让李清吐血。
“切,你就装吧。”李清鄙视了韩歌行一眼,灌了一口酒才继续说道,“我宁愿相信你是尿遁了,也不信你这家伙有什么艳遇。”而且,就算有艳遇,到你身上也是被糟蹋了。
后面的话李清虽然未说出口,但韩歌行却完全能明白他的弦外之意。韩歌行并不会因此而生气,他不爱女色,这在他们的朋友圈里并不是秘密。而且,他也从来不以女朋友越多,外表越出色为荣。
对于李清的话,韩歌行不置可否,他懒得去争辩。且事实也不是艳遇,只能说是一个小事故而已。他不再回应这个话题,李清也很识趣地转移了话题,一伙人吆三喝四的开始拼起酒来。
“大嫂,我们回去吧?”林初雪起的有点早,陪着汤以情逛了几个小时,现在又吃饱喝足,很快就犯困了。
“才一点钟,这么早。”汤以情看了下手表,有些不舍,但看到林初雪脸上的倦意,还是同意了打道回府。
“可惜,最后还是没有看到天宇新上任的帅哥负责人。”临上车前,汤以情还在惋惜。
“你这都是从哪听来的?”林初雪严重怀疑汤以情的信息渠道,忍不住给她泼冷水,“说不定是个五十多岁的地中海老头呢。”
“……雪儿不带这样啊,你要学会幻想美好的事物。”
“我只看事实。好了,车来了,你赶紧上去吧。”因汤以情买的东西太多,新房和林家所住的小区又是相反的方向,林初雪便做主帮她拦出租车。眼尖的看到一辆竖着空牌子的车,赶紧招手,然后把汤以情给塞了进去。
“那我先走了,等下次有空再叫你出来。”汤以情坐上车,还不忘跟林初雪约定。
“行行行。”林初雪内心是拒绝再陪汤以情逛街的,又不能直接拒绝,便敷衍的朝汤以情挥了挥手。直到车子开走,才走进地铁站。
林初雪回到家,简单冲了个凉,洗掉一身的汗水。又将衣服洗干净晾上,才扑到自己的大床上,准备睡它个天翻地覆。
“啊?”汤以情的话题转的有点快,林初雪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见到这个来视察的负责人。”
“为什么?”
“哎呀真笨,我们可以偷偷收集下资料,到时候先下手为强呀。”汤以情手握成拳,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让林初雪不忍。
然而汤以情却还没完,只见她瞬间又双手撑鄂作少女憧憬状,只差双眼冒心,自顾自地说道:“我还听说了,这个新上任的负责人很年轻而且很帅。说不定在他视察期间和我……哦不,和你发生一段不打不相识,然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生的浪漫爱情故事。哦,不行,想想都觉得好苏。”
是想想都觉得好俗吧,林初雪在心里吐槽。
忘了说,汤以情还是某当红小说网站的驻站作者。擅长言情小说,不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的,都能信手拈来。所以,脑洞比较大。
“大嫂,你小说写多了。”林初雪满头黑线的看了眼还在做少女捧心状的汤以情,转身就想走,“既然嫂子你不想逛街,那我就回去了。”
“哎哎,雪儿你别走啊。”汤以情脚步踉跄地跟过去,将一心往外走的林初雪又拉了回来。
“哎哟。”或许是跑的太急,又或许是地板太滑,汤以情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林初雪眼疾手快的抱住了她。
林初雪低头,视线落在汤以情的高跟鞋上,无奈的开口:“嫂子,其实你真没打算逛街,只是想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吧?”不然,怎么会穿跟又高又细的鞋子过来?
习惯了穿高跟鞋的女生逛一天都不是难事,但是林初雪和汤以情都是那种习惯穿运动鞋和平底休闲鞋的人,要让她们穿高跟鞋别说是逛街,走一段路都跟要命似的。
被林初雪戳穿了小心思,汤以情有点羞恼。她含羞带怒的瞪了林初雪一眼,矢口否认:“才不是。”尔后又欲盖弥彰的补充道:“不许跟你哥说。”
“知道了。”林初雪憋着笑,允诺帮汤以情保密。
其实林初雪也清楚,汤以情就是纯粹的喜欢看美好的东西,不仅是帅哥,若是遇到美女,她也能像个变态痴汉似的盯着人家看。汤以情在家也是一副宅女打扮,但出门的话还是会注意下形象的。就像有些人在家再怎么邋遢,但出门一定会拾辍的光彩照人是一个道理,并不是丢人的事。不过,她穿高跟鞋出门,在林初雪看来,绝对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就知道咱雪儿最好了。”汤以情挽着林初雪的胳膊,不留余力地夸赞她。
不过,夸归夸,对林初雪要回家的提议却是坚决反对的。
最后,林初雪只得陪汤以情从一楼逛到了四楼。到中午的时候,已经是大包小包挂满了两手。当然,第一样买的东西便是平底鞋,否则,让汤以情穿着那高跟鞋逛商场,早就哭爹喊娘了。
将东西寄存到服务台后,两人去六楼的麻辣锅搓了一顿。
“我去下洗手间,你要去吗?”吃饱喝足后,林初雪想要去方便一下,起身的时候问汤以情。不过汤以情摇头拒绝了,林初雪便抓着自己的手机独自前往洗手间。
走到半路的时候,收到了微信的信息提示,林初雪点开一看,是江湖里的小伙伴们在微信群里热聊。原来是月恋风发了她和风倾月吃西餐的照片,锦绣看了馋的不行,情深缘浅在安慰他,并承诺等到节假日,就带锦绣去吃。
林初雪看手机一时入了迷,忘记自己还在走路,一个不慎,竟然直直撞进了迎面而来的人的怀里。手里的手机,也被撞的跌出了手心。
“……”措手不及的林初雪一时间愣在了原地,贴在一个陌生的胸膛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机做自由落体运动。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该先和人道歉,还是先去拯救自己的手机。直到她的眼前晃过一条长臂,尔后她的耳边想起一道低沉又性感的声音。
“你没事吧?”自头顶倾泻而下的声音,终于拉回了神游的林初雪。她反射性的抬头,第一反应却是:这人好高啊。因为身高160,在南方不算太矮的她,只到人家的肩膀。抬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那冒着清渣的下巴。第二反应则是:这人好帅。
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眼神深邃,薄唇亲抿,虽然显得有些严肃,却丝毫不影响他帅气的面容。他穿着一身休闲运动长衫长裤,将修长却不粗犷的身材显露无疑。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
“啊,没事,谢谢你。”几秒后,林初雪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并后退一步,退出对方的怀抱。
“这是?”男人将一个黑色手机递到林初雪的面前,指着上面垂下来的,唯一一个装饰物品问她。
那是一只Q版的穿着白凌波的五仙小吊饰,是林初雪玩江湖的本命门派,在某宝上淘来的。她特别喜欢,所以才挂在了手机上。
“额,这是我玩的一款游戏的手办。”林初雪虽有点诧异对方的关注点,但还是礼貌地轻声解释。
“江湖?”
“嗯。”林初雪点点头。现在国内很多年轻人都在玩这个游戏,就算不玩,游戏方宣传的力度也不小,或许对方看到过广告,所以知道江湖也并不奇怪。
“五仙,是个不错的职业。”男子将手机塞到林初雪的手里,丢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留下林初雪愣在原地。
知道江湖不足为奇,但是能从自己的吊饰就看出门派的,十之八九是玩家。谁说玩网游的不是抠脚大汉就是恐龙?林初雪看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轻笑了一下,便继续往洗手间走。
这么一耽搁,待林初雪上完洗手间,回来免不得被汤以情戏谑了一番:“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掉厕所了呢。”
“要能掉厕所,那也得等我瘦成一道闪电才行啊,否则马桶可装不下我。”林初雪本想跟汤以情分享一下自己的艳遇,但介于她嫂子那不太靠谱的脑洞,最后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而那一边,被林初雪撞到的男人,在回到与好友相约的包厢时,也和她一样遭到了好友的戏谑。
“这么久,不会是半路有艳遇吧,歌行?”一个同样休闲装打扮,长相斯文的年轻男子举起酒杯朝他挤眉弄眼,“快说说,对方正不正点,有没有拿到微信号之类的?”
艳遇?韩歌行有一秒的怔忡,回想起对方不算精致,却小巧可爱的五官,以及手机上那个可爱的Q版小五仙吊饰,不知道为何,他忽然就想起了最近在游戏里认识的五仙雪初。
“你想知道?”韩歌行眸光一转,收起脸上一闪而逝的情绪。长腿一迈,在斯文男子即李清的旁边落座,接过他递来的酒杯,轻啜一口,然后懒懒开口,不答反问。
“想,当然想。”李清点头如捣蒜,目露八卦之光,殷殷望着韩歌行,“赶紧的说,我洗耳恭听着。”
“不告诉你。”韩歌行偏头对李清微微一笑,薄唇轻启,说出的话却差点让李清吐血。
“切,你就装吧。”李清鄙视了韩歌行一眼,灌了一口酒才继续说道,“我宁愿相信你是尿遁了,也不信你这家伙有什么艳遇。”而且,就算有艳遇,到你身上也是被糟蹋了。
后面的话李清虽然未说出口,但韩歌行却完全能明白他的弦外之意。韩歌行并不会因此而生气,他不爱女色,这在他们的朋友圈里并不是秘密。而且,他也从来不以女朋友越多,外表越出色为荣。
对于李清的话,韩歌行不置可否,他懒得去争辩。且事实也不是艳遇,只能说是一个小事故而已。他不再回应这个话题,李清也很识趣地转移了话题,一伙人吆三喝四的开始拼起酒来。
“大嫂,我们回去吧?”林初雪起的有点早,陪着汤以情逛了几个小时,现在又吃饱喝足,很快就犯困了。
“才一点钟,这么早。”汤以情看了下手表,有些不舍,但看到林初雪脸上的倦意,还是同意了打道回府。
“可惜,最后还是没有看到天宇新上任的帅哥负责人。”临上车前,汤以情还在惋惜。
“你这都是从哪听来的?”林初雪严重怀疑汤以情的信息渠道,忍不住给她泼冷水,“说不定是个五十多岁的地中海老头呢。”
“……雪儿不带这样啊,你要学会幻想美好的事物。”
“我只看事实。好了,车来了,你赶紧上去吧。”因汤以情买的东西太多,新房和林家所住的小区又是相反的方向,林初雪便做主帮她拦出租车。眼尖的看到一辆竖着空牌子的车,赶紧招手,然后把汤以情给塞了进去。
“那我先走了,等下次有空再叫你出来。”汤以情坐上车,还不忘跟林初雪约定。
“行行行。”林初雪内心是拒绝再陪汤以情逛街的,又不能直接拒绝,便敷衍的朝汤以情挥了挥手。直到车子开走,才走进地铁站。
林初雪回到家,简单冲了个凉,洗掉一身的汗水。又将衣服洗干净晾上,才扑到自己的大床上,准备睡它个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