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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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城南不远的下水道中,布兰在呛鼻的气味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他轻轻地唤了声乔凡尼,得到的只有回声。现在已是白天了吧,乔凡尼应该是出去买食物和打探消息,才能在黑夜中逃过巡兵。
以前只有当曙光渗进窗帘,布兰才会起床,而现在不仅没有曙光,只要呼吸便是满鼻恶臭。真怀念阳光的味道啊。布兰觉得不甘,甚至开始憎恨爱德华-诺顿,憎恨霍亨家族。三天前他只是悲伤,从那天起,他将无法再从父王的口中听说奇幻的故事,不能再洒满阳光的花园能肆意奔跑,也不能再……
现在他只能独自靠在墙壁等待乔凡尼的归来,等待黑夜的降临,才能离开这臭气熏天的地方。突然他想到,我并不孤单,我还有‘炎燊’,乔凡尼出去总会把剑留下,因为容易暴露身份。现在外面可是高价通缉他们呢。
黑暗中,随着“吱吱”的声响,布兰把怀中的‘炎燊’抱得更紧了。
乔凡尼用黑泥土在俊秀的脸上抹了个遍,秀长的头发也用匕首修短了。外表上看来,他已和这边的贫苦平民无多大区别,和五百金币悬赏画像上的人,简直天差地别。
要能买到食物,又能打探消息,那酒馆就是最佳场所。穷人只要喝上两口,什么话都会往外吐。乔凡尼走进一家叫“老拐”的酒馆,他把头缩进肩膀里,受冻的人要让自己感到暖和些都会这样做,但他是为了人们少往他的脸上看。没人喜欢盯着这样的穷人看。
但既然进了酒馆,老板就会盯着这样的人看,因为这样的人来酒馆如果不是喝酒,那就是当免费的取暖地了。这里可不免费。
“嘿,老兄,来喝杯朗姆酒,你就会像烧起来一样舒服。”老板倒了杯酒给乔凡尼,“要些什么下酒菜吗?”
乔凡尼一口将将酒饮尽,呼了口热气,说:“我家娘儿们和小崽子还等着我回去开饭呢,给我打包两斤牛肉就行。”把一个银币放在吧台上,故作迟疑,想了想,“剩下的再给我来些朗姆酒,暖暖身子。这该死的天。”
老板给乔凡尼满上了一杯,然后吩咐厨房准备牛肉,回过头时,杯已空,老板又给他满上了一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忙活自己手上的事。
“这生意可真好,是个好买卖啊。”
“哼,那得看咱们的新国王怎么收税。”老板继续低头擦拭着酒杯,一个接一个,“往年还能维持的了生活,如今可难说咯。”
乔凡尼心觉,这是个好开头,往下应该能打听到些有用的消息。他将空杯递了过去,老板又给他满上,但这次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小抿一口,说:“国王的事,咱们平民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我就知道那些兵蛋子老是在城里瞎转悠,好像就没有他们不看的地方,让我们这些‘手艺人’一点活路没有。”
“听说是费迪南德宰相勾结乱党叛乱犯上,还收买了乔凡尼骑士将老国王刺死了。现在费迪南德的尸体还被爱德华-诺顿伯爵吊在主城门上示众呢。但是刺客还没抓到,最重要的是他还劫持了佩兰王子。所以全城都在搜捕,500金币呢,够穷人活一辈子了。”老板露出向往的表情,“老国王真是不错的,活着的时候实施的政策就很好,死后还能给别人带来发财的机会,这他肯定想不到,哈哈。”
乔凡尼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诬蔑成了弑君者,那是一个骑士最大的耻辱。他恨不得现在就跳上吧台大声告白,爱德华-诺顿才是真正的叛国贼。但是他不能,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所以他只能强颜欢笑。
“我也需要生活,但是我做‘手艺’的时候,被那些大兵看见,就要被投到大牢里做苦力咧。”乔凡尼愤愤道,“看来老国王就算死了,也要绝了我们的道啊。”
老板哈哈一笑,接过厨房递来的牛肉,然后交给乔凡尼,说:“那到时可别把‘手艺’做到我这里来,我可消受不起啊。呐,你的牛肉好了。”
乔凡尼接过牛肉,又抿了一口朗姆酒,说:“不会,不会,还请老兄指条明路,这片哪里有大兵看不到的地方,我好弄点钱来喝酒啊。”
话说到这份上,老板也不是傻子,他侧眼偷偷看了几眼乔凡尼,但并没看出什么端倪,然后又继续低头擦拭杯子,漫不经心的说:“南城的人都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过来喝两杯,晚些时换班的大兵也会过来喝两杯。这个酒馆我已开了十年,来这喝酒的人我几乎都能叫出名字,记不住名字的也会记个脸熟。南城的人可不会问这个问题,你……”
“老拐,你个混蛋,你到底在酒里参了多少水,老子喝了五瓶了,一点……一点感觉都没有!”醉汉将手中的杯子摔了个稀烂,“老子和我家娘儿们干八百次射出的东西都比你的酒浓!”
醉汉的话,引得在场的酒客哄堂大笑。笑声让醉汉感到的不是羞耻,而是自信,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自己对酒如何的了解,甚至只用闻一下,便能知道那是什么酒,用什么材料酿造的。之后又说到妓院,哪里的姑娘风骚,哪里的姑娘让人欲罢不能。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逗的酒客哈哈一下,后来他的口若悬河让人感到厌烦,开始有一个人嘘他,接着大家都开始嘘他。身为酒吧老板,老拐知道现在该干嘛,就是把这烦人的客人赶出去,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当酒吧老板时,他想起了那个可疑的人。举目四望,乔凡尼早已不再。是的,当醉汉摔碎杯子的那一刻,那便是他退场的最好时刻。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出现时,微不足道;离开时,不足轻重。
察言观色,是一个生意人的基本素养,老拐早已炉火纯青。他总能嗅到金币的味道,并且把握机会。他想起了昨晚有几个士兵过来过来宣布了一个消息:“只要提供关于刺客乔凡尼和布兰殿下的有效消息者,一律奖励一百金币,协助抓拿叛贼归案者,奖励五百金币。”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可以用来买下一块很好的地,再建造一座很好的房子,取一个漂亮老婆。想到这些,他的腿就不由自主的迈向南城巡查部。
“有个可以的人来打探巡逻换班时间,我让他傍晚晚些时候来。”
正在下水道中吃着牛肉,等待着傍晚到来乔凡尼和布兰,自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还是死神的镰刀。。
距离城南不远的下水道中,布兰在呛鼻的气味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他轻轻地唤了声乔凡尼,得到的只有回声。现在已是白天了吧,乔凡尼应该是出去买食物和打探消息,才能在黑夜中逃过巡兵。
以前只有当曙光渗进窗帘,布兰才会起床,而现在不仅没有曙光,只要呼吸便是满鼻恶臭。真怀念阳光的味道啊。布兰觉得不甘,甚至开始憎恨爱德华-诺顿,憎恨霍亨家族。三天前他只是悲伤,从那天起,他将无法再从父王的口中听说奇幻的故事,不能再洒满阳光的花园能肆意奔跑,也不能再……
现在他只能独自靠在墙壁等待乔凡尼的归来,等待黑夜的降临,才能离开这臭气熏天的地方。突然他想到,我并不孤单,我还有‘炎燊’,乔凡尼出去总会把剑留下,因为容易暴露身份。现在外面可是高价通缉他们呢。
黑暗中,随着“吱吱”的声响,布兰把怀中的‘炎燊’抱得更紧了。
乔凡尼用黑泥土在俊秀的脸上抹了个遍,秀长的头发也用匕首修短了。外表上看来,他已和这边的贫苦平民无多大区别,和五百金币悬赏画像上的人,简直天差地别。
要能买到食物,又能打探消息,那酒馆就是最佳场所。穷人只要喝上两口,什么话都会往外吐。乔凡尼走进一家叫“老拐”的酒馆,他把头缩进肩膀里,受冻的人要让自己感到暖和些都会这样做,但他是为了人们少往他的脸上看。没人喜欢盯着这样的穷人看。
但既然进了酒馆,老板就会盯着这样的人看,因为这样的人来酒馆如果不是喝酒,那就是当免费的取暖地了。这里可不免费。
“嘿,老兄,来喝杯朗姆酒,你就会像烧起来一样舒服。”老板倒了杯酒给乔凡尼,“要些什么下酒菜吗?”
乔凡尼一口将将酒饮尽,呼了口热气,说:“我家娘儿们和小崽子还等着我回去开饭呢,给我打包两斤牛肉就行。”把一个银币放在吧台上,故作迟疑,想了想,“剩下的再给我来些朗姆酒,暖暖身子。这该死的天。”
老板给乔凡尼满上了一杯,然后吩咐厨房准备牛肉,回过头时,杯已空,老板又给他满上了一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忙活自己手上的事。
“这生意可真好,是个好买卖啊。”
“哼,那得看咱们的新国王怎么收税。”老板继续低头擦拭着酒杯,一个接一个,“往年还能维持的了生活,如今可难说咯。”
乔凡尼心觉,这是个好开头,往下应该能打听到些有用的消息。他将空杯递了过去,老板又给他满上,但这次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小抿一口,说:“国王的事,咱们平民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我就知道那些兵蛋子老是在城里瞎转悠,好像就没有他们不看的地方,让我们这些‘手艺人’一点活路没有。”
“听说是费迪南德宰相勾结乱党叛乱犯上,还收买了乔凡尼骑士将老国王刺死了。现在费迪南德的尸体还被爱德华-诺顿伯爵吊在主城门上示众呢。但是刺客还没抓到,最重要的是他还劫持了佩兰王子。所以全城都在搜捕,500金币呢,够穷人活一辈子了。”老板露出向往的表情,“老国王真是不错的,活着的时候实施的政策就很好,死后还能给别人带来发财的机会,这他肯定想不到,哈哈。”
乔凡尼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诬蔑成了弑君者,那是一个骑士最大的耻辱。他恨不得现在就跳上吧台大声告白,爱德华-诺顿才是真正的叛国贼。但是他不能,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所以他只能强颜欢笑。
“我也需要生活,但是我做‘手艺’的时候,被那些大兵看见,就要被投到大牢里做苦力咧。”乔凡尼愤愤道,“看来老国王就算死了,也要绝了我们的道啊。”
老板哈哈一笑,接过厨房递来的牛肉,然后交给乔凡尼,说:“那到时可别把‘手艺’做到我这里来,我可消受不起啊。呐,你的牛肉好了。”
乔凡尼接过牛肉,又抿了一口朗姆酒,说:“不会,不会,还请老兄指条明路,这片哪里有大兵看不到的地方,我好弄点钱来喝酒啊。”
话说到这份上,老板也不是傻子,他侧眼偷偷看了几眼乔凡尼,但并没看出什么端倪,然后又继续低头擦拭杯子,漫不经心的说:“南城的人都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过来喝两杯,晚些时换班的大兵也会过来喝两杯。这个酒馆我已开了十年,来这喝酒的人我几乎都能叫出名字,记不住名字的也会记个脸熟。南城的人可不会问这个问题,你……”
“老拐,你个混蛋,你到底在酒里参了多少水,老子喝了五瓶了,一点……一点感觉都没有!”醉汉将手中的杯子摔了个稀烂,“老子和我家娘儿们干八百次射出的东西都比你的酒浓!”
醉汉的话,引得在场的酒客哄堂大笑。笑声让醉汉感到的不是羞耻,而是自信,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自己对酒如何的了解,甚至只用闻一下,便能知道那是什么酒,用什么材料酿造的。之后又说到妓院,哪里的姑娘风骚,哪里的姑娘让人欲罢不能。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逗的酒客哈哈一下,后来他的口若悬河让人感到厌烦,开始有一个人嘘他,接着大家都开始嘘他。身为酒吧老板,老拐知道现在该干嘛,就是把这烦人的客人赶出去,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当酒吧老板时,他想起了那个可疑的人。举目四望,乔凡尼早已不再。是的,当醉汉摔碎杯子的那一刻,那便是他退场的最好时刻。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出现时,微不足道;离开时,不足轻重。
察言观色,是一个生意人的基本素养,老拐早已炉火纯青。他总能嗅到金币的味道,并且把握机会。他想起了昨晚有几个士兵过来过来宣布了一个消息:“只要提供关于刺客乔凡尼和布兰殿下的有效消息者,一律奖励一百金币,协助抓拿叛贼归案者,奖励五百金币。”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可以用来买下一块很好的地,再建造一座很好的房子,取一个漂亮老婆。想到这些,他的腿就不由自主的迈向南城巡查部。
“有个可以的人来打探巡逻换班时间,我让他傍晚晚些时候来。”
正在下水道中吃着牛肉,等待着傍晚到来乔凡尼和布兰,自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还是死神的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