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第 10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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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丈母娘满怀期待的眼神, 严恒下意识的觉得有些对不住她了, 不过,他多少回馈了她一些讯息:“南越兵团那边我也带了消息过去, 想必尽快能找到, 只是岭南山高水远, 消息往来也没有中原这么便捷。但是如若能找到,小婿一定会尽快安排于家家人出来, 于氏一案本来就是冤案,想必不久以后也会平反昭雪。”
李有胜看了一眼妻子:“才几天, 这几日恒儿匆匆忙忙赶回去接四喜,中间出了这么多事情, 他哪有心思顾上你那头。”终于把名字这事给掰回来了,为此李有胜还别扭了好久,年轻时候看到的那些贵人, 没成想其中一个竟然成了自己的女婿。
他带着于氏离京前曾经一次见过那时还小的皇次子严恒,于当时的他来说,二皇子严恒是高高在上的贵人,今日却成了他的女婿, 四喜成婚那日,更接受过这位血统尊贵之人的跪拜。那时他印象很深,严恒才六岁,长的却有八岁小孩的身量, 小小的孩儿骑着高头大马随着皇帝出去打猎, 而李有胜则负责把猎物驱赶到围圈之中供贵人狩猎。
严恒十分讨厌这种行为, 言道:狩猎怎能与杀鸡相提并论。
当时禁卫齐齐叫好,自然也有人说小孩子爱说大话,谁曾想小皇子竟然在狩猎时猎到一只大雁,这可就是真本事了。
这件事情在李有胜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虽说过去快二十年,但当时小皇子的模样还印在他心里。
知道他身份以后,回想这段往事,这感觉不要太奇妙。
他转了个话题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说,我也就只有这三个女儿,对谁都是尽心尽力的。”这话意思很明了,对女儿尽心尽力,对你自然也是如此。
——最后嘛,嗯嗯,希望你对我们女儿也是这般。
严恒心领神会,岳父大人自知道他身份以后,日日不得心安,他自然是要照顾一下两位长辈的情绪的,刚想说话,衣角被人拉了一拉,他下意识的知道是四喜干的。
他们总说些她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便觉得无聊,刚开始有糕吃也就还好,后来肚子都填饱了,这几个人还没讲完,严恒也有一搭没一搭的没能顾及到她,她便有些不悦了,不高兴起来就拉他袖子,等他注意到时,她又故意把头偏过去,就是要让他看到自己生气了。
她这会是心思最简单纯善之时,所想所做全部都随心,小女儿形态暴露无疑。
严恒心灵神会,一边说着正事,还得分神与她偷偷传一番情意。若是片刻没有顾忌到她的情绪,她就有点着急上火耍小孩子脾气了。
叫人忍俊不禁。
就好像刚才,她悄么么的闪了个眼神过来,严恒刚好在想如何跟丈母娘解释,没来得及回应她,她过来就来了脾气,半天半天不去看他,最后让严恒拉了一下衣角,才很大度的“原谅”了他。
她本来是很刚强和火爆的性子,从不在人前展示出自己的真性情来,纵使闺房中,也是藏着掖着半点也不会给他知道自己的心意的,没想到失忆以后,性子也变了不少,以前羞于表达的情绪如今也是毫不吝啬的展示给他。
严恒不以为烦,反觉得很欢喜。
接着李有胜的话,严恒说道:“我并没有他们那么着急往京城赶,等下去雇个车,缓缓往京城走吧,现在也不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但我推测是失去了往日的记忆,连说话的能力都丧失了,这也好,她很聪明的,我会慢慢教。”
四喜忙不叠的点头,表示她听懂了,也愿意学。
看来失去记忆对她来说并不是太坏的事情,至少她保留了一些感觉,这些感觉是她原有的,而其他的,她愿意去学。
剩下的时间就是严恒和李有胜商量如何去京城,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
以前村里的人流传李有胜在外当兵,其实他们讲的并不算完全正确,李有胜当年师出名门,个子魁梧高大,与朝廷做的兵样很是吻合,很快就被禁军选中,做了一个下等禁卫。
其后又因他多次立功,很快被提拔成小军官,前途一片看好。
那时于氏是吏部侍郎家的娇小姐,叔叔也在禁军任职,又是李有胜的上司,得此机缘,经常去于府,一来二去的便跟于氏瞧对眼了,于家惨遭秧祸之时,于氏年纪也有十五岁,正好在朝廷发配充军的年纪以上了。
女子充军大多都沦为军妓,于家这才把家中的娇女儿托付给李有胜,叫他带着于氏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
若不是因为时间长远,皇帝病入膏肓,此事便只能埋在于氏心里一辈子了。
***
于氏心里更清楚的是,若不是有这样一个亲王女婿,她于家的案子永远也翻不了身。
一行人等雇了个马车,从这里往京城赶,不过严恒倒是没有严诚那么急,慢一些也可以,快一些也可以,再加上有两个女眷,加快赶路又怕她两人受不住。
找了个车,商定好一两银子的加钱,管路上的食宿,严恒再三叮嘱路上慢些走,不能贪快赶路,车夫拿了银子自然欢喜,满口的答应好,不仅把车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舒舒服服,一路上态度也是各种恭谨。
四人一车,就这样浩浩荡荡的上路了。
这车比严诚的轻车要宽敞舒适许多,一家四口人坐在里面都不至于拥挤,路上严恒问起大丫和刘宣之夫妇的情况来,于氏喜滋滋的汇报起来,原来刘宣之得到应天书院的入学许可,自然高兴,可一想到大丫刚刚有孕,便婉拒了,说是等到妻子生产以后再过去。
大丫如何得肯,下半年就是乡试,若是进了应天书院,有名师教导,乡试通过的可能性便大了许多了,她硬是逼着刘宣之去上都,刘宣之抵死了不肯,非要陪着她生完才肯走,大丫知道这一生完事情自然更多,两口子便为这件事情僵下了。
最后只得选了个折中的法子,刘宣之先启程去上都,骑马赶路去应天书院报道。而李有胜夫妇则回去府城接了大丫,一家三口缓缓而行,随后过去的。幸好大丫肚子里面这胎有了三个多月,叫大夫看了也没什么异象,一家三口权当春游一般,短短两百多里路,走了五六天时间,这不把大丫刚安置好,就收到二女婿的信,说四喜丢了,夫妇两人沿着女婿说的路线这才一路赶来。
好在四喜虽然记忆全无,却呈现一片更可爱的样子,憨态可掬的神情实在是叫人觉得欢喜,于氏心里的那股子气也消了,一家人欢欢喜喜起来。
沿路上,四喜都在跟严恒学说话,严恒试图告诉她那救她的大叔大婶是她爹娘,她好像也没有那么快接受这一对陌生夫妇,不过对他们还是比旁人更多些善意来。
仅止于此,李有胜夫妇也觉得够了,若是突如其来学的太多,怕她脑子里面接受不了。
车开到了半路,突然停住,车夫连个响的都没有,砰的一声从车上掉了下去。
四喜正在打着盹,一不留神一头磕在车门上,她嘴巴还不利索,只能委屈的揉着额头。
车夫颤颤颠颠的从地上爬起来,听车里的人问话时,结巴的讲话都不利索了,舌头打结。
于氏不由得想起二十来年前家中那一场横祸,时隔那么久犹如在眼前一般,吓得脸发青,李有胜见状,左手将她轻搂入怀,右手则偷偷伸向身后,腰间藏了一把软剑,关键时刻是要拿命来搏的。
严恒虽然牛高马大,确实个儒将,于调兵遣将上面颇有造诣,可在近身肉搏上,却没有万夫不当之勇,但身为男人,关键时刻为妻子豁出去性命也是值得的,他握紧四喜的手轻轻颤抖着,没成想两人刚刚团聚,又遭横祸。
四喜天真烂漫,自以为能找到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了,她胆子小,只敢偷偷看上他几眼,或者拉一拉他衣角,让他偶尔也能注意到自己,便是这样小小的心中也住着一大片的幸福。没成想他的胆子确是大得很呢,动不动就去捏她的手儿,刚开始她也觉得羞的要命,次数多了也就厚着脸皮无所谓了,她嘴上虽然不能讲,内心只觉得此刻幸福无比,可幸福了没多久,就遇到大片的紧张的气氛。
她蒙蒙的看着身旁这人,也就是她的心上人,只觉得有他在的地方就是一片安全的天地,倒不像于氏那样子害怕,她攥紧了严恒的心,给他打气。
车厢外是两排身着银甲的卫士,齐齐整整的站在官道上,将官道截成南北两截,平铺直入的路上,为首的却是一个阴气颇重之人。
若不是京城出事,断不会让御前行走的当红大太监刘好儿刘公公亲率禁卫出京,要知道太监若无得了圣旨出京,便是死罪一条!
阉人刘好儿站在马车前面,躬身施礼:“圣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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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丈母娘满怀期待的眼神, 严恒下意识的觉得有些对不住她了, 不过,他多少回馈了她一些讯息:“南越兵团那边我也带了消息过去, 想必尽快能找到, 只是岭南山高水远, 消息往来也没有中原这么便捷。但是如若能找到,小婿一定会尽快安排于家家人出来, 于氏一案本来就是冤案,想必不久以后也会平反昭雪。”
李有胜看了一眼妻子:“才几天, 这几日恒儿匆匆忙忙赶回去接四喜,中间出了这么多事情, 他哪有心思顾上你那头。”终于把名字这事给掰回来了,为此李有胜还别扭了好久,年轻时候看到的那些贵人, 没成想其中一个竟然成了自己的女婿。
他带着于氏离京前曾经一次见过那时还小的皇次子严恒,于当时的他来说,二皇子严恒是高高在上的贵人,今日却成了他的女婿, 四喜成婚那日,更接受过这位血统尊贵之人的跪拜。那时他印象很深,严恒才六岁,长的却有八岁小孩的身量, 小小的孩儿骑着高头大马随着皇帝出去打猎, 而李有胜则负责把猎物驱赶到围圈之中供贵人狩猎。
严恒十分讨厌这种行为, 言道:狩猎怎能与杀鸡相提并论。
当时禁卫齐齐叫好,自然也有人说小孩子爱说大话,谁曾想小皇子竟然在狩猎时猎到一只大雁,这可就是真本事了。
这件事情在李有胜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虽说过去快二十年,但当时小皇子的模样还印在他心里。
知道他身份以后,回想这段往事,这感觉不要太奇妙。
他转了个话题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说,我也就只有这三个女儿,对谁都是尽心尽力的。”这话意思很明了,对女儿尽心尽力,对你自然也是如此。
——最后嘛,嗯嗯,希望你对我们女儿也是这般。
严恒心领神会,岳父大人自知道他身份以后,日日不得心安,他自然是要照顾一下两位长辈的情绪的,刚想说话,衣角被人拉了一拉,他下意识的知道是四喜干的。
他们总说些她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便觉得无聊,刚开始有糕吃也就还好,后来肚子都填饱了,这几个人还没讲完,严恒也有一搭没一搭的没能顾及到她,她便有些不悦了,不高兴起来就拉他袖子,等他注意到时,她又故意把头偏过去,就是要让他看到自己生气了。
她这会是心思最简单纯善之时,所想所做全部都随心,小女儿形态暴露无疑。
严恒心灵神会,一边说着正事,还得分神与她偷偷传一番情意。若是片刻没有顾忌到她的情绪,她就有点着急上火耍小孩子脾气了。
叫人忍俊不禁。
就好像刚才,她悄么么的闪了个眼神过来,严恒刚好在想如何跟丈母娘解释,没来得及回应她,她过来就来了脾气,半天半天不去看他,最后让严恒拉了一下衣角,才很大度的“原谅”了他。
她本来是很刚强和火爆的性子,从不在人前展示出自己的真性情来,纵使闺房中,也是藏着掖着半点也不会给他知道自己的心意的,没想到失忆以后,性子也变了不少,以前羞于表达的情绪如今也是毫不吝啬的展示给他。
严恒不以为烦,反觉得很欢喜。
接着李有胜的话,严恒说道:“我并没有他们那么着急往京城赶,等下去雇个车,缓缓往京城走吧,现在也不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但我推测是失去了往日的记忆,连说话的能力都丧失了,这也好,她很聪明的,我会慢慢教。”
四喜忙不叠的点头,表示她听懂了,也愿意学。
看来失去记忆对她来说并不是太坏的事情,至少她保留了一些感觉,这些感觉是她原有的,而其他的,她愿意去学。
剩下的时间就是严恒和李有胜商量如何去京城,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
以前村里的人流传李有胜在外当兵,其实他们讲的并不算完全正确,李有胜当年师出名门,个子魁梧高大,与朝廷做的兵样很是吻合,很快就被禁军选中,做了一个下等禁卫。
其后又因他多次立功,很快被提拔成小军官,前途一片看好。
那时于氏是吏部侍郎家的娇小姐,叔叔也在禁军任职,又是李有胜的上司,得此机缘,经常去于府,一来二去的便跟于氏瞧对眼了,于家惨遭秧祸之时,于氏年纪也有十五岁,正好在朝廷发配充军的年纪以上了。
女子充军大多都沦为军妓,于家这才把家中的娇女儿托付给李有胜,叫他带着于氏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
若不是因为时间长远,皇帝病入膏肓,此事便只能埋在于氏心里一辈子了。
***
于氏心里更清楚的是,若不是有这样一个亲王女婿,她于家的案子永远也翻不了身。
一行人等雇了个马车,从这里往京城赶,不过严恒倒是没有严诚那么急,慢一些也可以,快一些也可以,再加上有两个女眷,加快赶路又怕她两人受不住。
找了个车,商定好一两银子的加钱,管路上的食宿,严恒再三叮嘱路上慢些走,不能贪快赶路,车夫拿了银子自然欢喜,满口的答应好,不仅把车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舒舒服服,一路上态度也是各种恭谨。
四人一车,就这样浩浩荡荡的上路了。
这车比严诚的轻车要宽敞舒适许多,一家四口人坐在里面都不至于拥挤,路上严恒问起大丫和刘宣之夫妇的情况来,于氏喜滋滋的汇报起来,原来刘宣之得到应天书院的入学许可,自然高兴,可一想到大丫刚刚有孕,便婉拒了,说是等到妻子生产以后再过去。
大丫如何得肯,下半年就是乡试,若是进了应天书院,有名师教导,乡试通过的可能性便大了许多了,她硬是逼着刘宣之去上都,刘宣之抵死了不肯,非要陪着她生完才肯走,大丫知道这一生完事情自然更多,两口子便为这件事情僵下了。
最后只得选了个折中的法子,刘宣之先启程去上都,骑马赶路去应天书院报道。而李有胜夫妇则回去府城接了大丫,一家三口缓缓而行,随后过去的。幸好大丫肚子里面这胎有了三个多月,叫大夫看了也没什么异象,一家三口权当春游一般,短短两百多里路,走了五六天时间,这不把大丫刚安置好,就收到二女婿的信,说四喜丢了,夫妇两人沿着女婿说的路线这才一路赶来。
好在四喜虽然记忆全无,却呈现一片更可爱的样子,憨态可掬的神情实在是叫人觉得欢喜,于氏心里的那股子气也消了,一家人欢欢喜喜起来。
沿路上,四喜都在跟严恒学说话,严恒试图告诉她那救她的大叔大婶是她爹娘,她好像也没有那么快接受这一对陌生夫妇,不过对他们还是比旁人更多些善意来。
仅止于此,李有胜夫妇也觉得够了,若是突如其来学的太多,怕她脑子里面接受不了。
车开到了半路,突然停住,车夫连个响的都没有,砰的一声从车上掉了下去。
四喜正在打着盹,一不留神一头磕在车门上,她嘴巴还不利索,只能委屈的揉着额头。
车夫颤颤颠颠的从地上爬起来,听车里的人问话时,结巴的讲话都不利索了,舌头打结。
于氏不由得想起二十来年前家中那一场横祸,时隔那么久犹如在眼前一般,吓得脸发青,李有胜见状,左手将她轻搂入怀,右手则偷偷伸向身后,腰间藏了一把软剑,关键时刻是要拿命来搏的。
严恒虽然牛高马大,确实个儒将,于调兵遣将上面颇有造诣,可在近身肉搏上,却没有万夫不当之勇,但身为男人,关键时刻为妻子豁出去性命也是值得的,他握紧四喜的手轻轻颤抖着,没成想两人刚刚团聚,又遭横祸。
四喜天真烂漫,自以为能找到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了,她胆子小,只敢偷偷看上他几眼,或者拉一拉他衣角,让他偶尔也能注意到自己,便是这样小小的心中也住着一大片的幸福。没成想他的胆子确是大得很呢,动不动就去捏她的手儿,刚开始她也觉得羞的要命,次数多了也就厚着脸皮无所谓了,她嘴上虽然不能讲,内心只觉得此刻幸福无比,可幸福了没多久,就遇到大片的紧张的气氛。
她蒙蒙的看着身旁这人,也就是她的心上人,只觉得有他在的地方就是一片安全的天地,倒不像于氏那样子害怕,她攥紧了严恒的心,给他打气。
车厢外是两排身着银甲的卫士,齐齐整整的站在官道上,将官道截成南北两截,平铺直入的路上,为首的却是一个阴气颇重之人。
若不是京城出事,断不会让御前行走的当红大太监刘好儿刘公公亲率禁卫出京,要知道太监若无得了圣旨出京,便是死罪一条!
阉人刘好儿站在马车前面,躬身施礼:“圣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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