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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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黄之清来到上党的第二日,昨夜长谈的结果不过是他甘愿走西域,带着商队,错过黄巾之乱,赶在北宫伯玉谋反的时候归来,经营中原。
粗略算算,将近百分之五百的利润将成为他的第一桶金,一千贯将变成五千贯。
用过早饭,随着贼捕,他见到了张昱张昭文。
那是一间宽敞的房子,大而杂乱,想进去,必将踩在随意堆放的铁器上面。
张昱没有身着官服,一身便装,自问道:“马掌是如何钉的?”
没人回答,铁匠们眼巴巴的等着太守大人发话,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冠以罪名,下狱。
黄安只是奇怪了一秒钟,随后醒悟:“高桥马鞍,马镫,马铁蹄。”
张昱听见声音,转身喝道:“还不快来,若是做成了这些,卖出去,献给雒阳,其功盖世。”
黄安无视话语中命令的语调,凑了过来,同他一道绞尽脑汁的想着这些东西是什么样子的。
良久,他索性放弃,骑马是南阳才开始学的,胯下磨烂的嫩肉表明这其中的艰辛。在这之前,生长在南国水乡的他根本不知道骑马是什么滋味,为何这等不爽的事,那么多人趋之。
张昱一直在思考,他也不不甚明了这件事。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印记。
昨日提及,他方才醒悟,弓弩不是一二日,凭借一句话就能够造出来的,但铁钉,马蹄铁,马鞍,马镫都不存在技术难题,便是铁的质量不行,也能够打造出低仿品,勉强用着。
天微微亮,他便是宽敞的大床上爬了起来,无视身边买来的奴隶,下床,赶到此处,命金曹掾史召集铁匠。
“如何?”
张昱摇头:“没有头绪,马镫双边的倒是简单,喏,就是那些,至于马鞍,大概也能弄出来,唯独马蹄铁,我不知道那是如何做的。”
黄安不明觉厉,自知不懂,便不废话。脑中灵光一闪,觉得有些不妥,加之心往西域,没时间操作此事,姑且搁置。
张昱不知黄安心想,将自己所想一一叙述出来。
金曹掾史见铁匠面面相窥,喝道:“还不快按太守之意打造出来!”
铁匠们左右推搡,推出来一个倒霉鬼。
只听倒霉鬼面如死灰,喏喏着说:“太守大人所说之物,既然是给马掌用,大概是用来保护马掌,既然如此,用铁打制出来,钉于马掌之上,不落,是否可行?”
黄安眼前一亮,仿佛见到了新世界,只听张昱道:“正是如此,多长时间能够打造出来,安于战马之上?”
那倒霉鬼估算时间,因太守的同意多了信心,当即道:“过了午时便可打制出来,安于战马之上。”
“金曹大人,此处交给你了,这位先生姑且管辖所有铁匠,不知如何?”
虽是问询,金曹掾史却不敢拒绝,奉承道:“大人所言甚是。”
太守离开之后,铁匠们一片死寂,想不到“倒霉蛋”眨眼间变成自己顶头上司,正被金曹掾史小心的提醒,要求限定时间内必须完成。
驽马,上党郡不缺,此时的上党郡比江南之地也不差,人口不多,资源不缺,耕牛,羊羔不像南方一般紧俏,哪怕太平年间,也比北方贵上五六。
长史叹了口气,他近几日奔波于张昱繁杂,毫无章法,任性而为的想法中,奔波各县,昨日从壶关归来,带着都尉何叶的提醒。
何叶上面有人,新任河南尹正是其叔父,其家族比不上泰山羊家,当代却是远胜,那宫苑中的皇后娘娘便是其姑姑,且不说远近。这样一层关系,也就段太尉跟这愣头青太守敢呼来喝去。
回了太守府,张昱忍住饥饿,猛地想起惊醒前的恐惧,尸体堆积如山不说,鲜血染红草地,一杆战戟腾空,被大力挑飞,血滴顺着刀刃,没入泥土当中。
他想睁大眼睛,看清楚眼前一切的时候,身边的女人翻身,他醒来。
他啃着饼子,喝着白开水,在空落落的书房中盘膝而坐,“坐吧,上党简陋,除了世家,什么都缺。”
黄安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吃相,不禁笑了。这家伙没有半分太守的样子,若是外人见到,不知会怎么想。
从同一个时代来,初次接触,张昱的两面让他叫苦不休,这是太守,还算聪明,知道自己要什么。
“世家还算雏形,豪族的话才多,遍地都有,诸葛孔明说的跨州连郡者,我见到一些,一个比一个傲气,尤其是那些皇室中人,龙行虎步,却不怕闪了腰。”黄安也不怕他说出去,索性把心里话当做筹码抛了出来,笑吟吟的说道。
张昱尴尬的用帛擦了擦手,他不喜欢这玩意,却无可奈何,丝巾他是有的,价格不低,一个月的俸禄就能够换来很多,但仍旧贵。
寻常太守不会注意的东西,新任的太守们有些会注意,有些则是无视。
因为性格,张昱更看重实际,比如女人,比如军队,比如未来。
对他而言,挡在前面的东西只有两种,一种是垫脚石,一种是需要搬开的。
黄巾是垫脚石,黑山贼也是垫脚石,匈奴则是必须搬开的石头。
“听说,新任护匈奴中郎将即将上任,叫做袁恒,字远征,不知之清听说过没?”
黄安扶不到眼镜,生活中的小细节他不曾忘怀,不动声色的将自己知道的全部说出来:“那袁恒在雒阳颇有名气,是司徒袁隗之子,十四岁举孝廉,十六岁出任代郡都尉,先后百次破鲜卑,于光和三年出任渔阳太守,年前击败鲜卑素利部,斩首万级,自身损失高达三千,劫掠牛羊数百万,皆送于雒阳。因此被表护匈奴中郎将,带佐军司马公孙越,主薄杨凤,率二千骑兵于中阳,留三千骑兵,交于渔阳太守公孙瓒。”
张昱说不出自己的羡慕,单单是三千骑兵就足以让人羡慕,还是数战生还的骑兵,纵然些许新兵,却能够被老卒感染,成长更快。
轻叹一声,他发现自己身后是一群老弱残兵,哪怕长史如实上报了信息,告知上党郡士卒整顿完毕。
他不知道,自己上书雒阳的奏章是否交与皇帝,也不知道马上三件套能够获利多少,反正比坐吃山空好一点。
暴风雪过后的上党郡清爽多了,尤其是这长子城中,来来往往的商旅,庶民不知疲倦的踩踏道路,上午的积雪,下午消失的一空,道路周边的店铺招牌迎风飘舞,被冷风带动,时不时地猎猎作响。
至了校场,护匈奴中郎将袁恒的侍者来了,看着战马在砂砾中不安乱踏。
这是黄之清来到上党的第二日,昨夜长谈的结果不过是他甘愿走西域,带着商队,错过黄巾之乱,赶在北宫伯玉谋反的时候归来,经营中原。
粗略算算,将近百分之五百的利润将成为他的第一桶金,一千贯将变成五千贯。
用过早饭,随着贼捕,他见到了张昱张昭文。
那是一间宽敞的房子,大而杂乱,想进去,必将踩在随意堆放的铁器上面。
张昱没有身着官服,一身便装,自问道:“马掌是如何钉的?”
没人回答,铁匠们眼巴巴的等着太守大人发话,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冠以罪名,下狱。
黄安只是奇怪了一秒钟,随后醒悟:“高桥马鞍,马镫,马铁蹄。”
张昱听见声音,转身喝道:“还不快来,若是做成了这些,卖出去,献给雒阳,其功盖世。”
黄安无视话语中命令的语调,凑了过来,同他一道绞尽脑汁的想着这些东西是什么样子的。
良久,他索性放弃,骑马是南阳才开始学的,胯下磨烂的嫩肉表明这其中的艰辛。在这之前,生长在南国水乡的他根本不知道骑马是什么滋味,为何这等不爽的事,那么多人趋之。
张昱一直在思考,他也不不甚明了这件事。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印记。
昨日提及,他方才醒悟,弓弩不是一二日,凭借一句话就能够造出来的,但铁钉,马蹄铁,马鞍,马镫都不存在技术难题,便是铁的质量不行,也能够打造出低仿品,勉强用着。
天微微亮,他便是宽敞的大床上爬了起来,无视身边买来的奴隶,下床,赶到此处,命金曹掾史召集铁匠。
“如何?”
张昱摇头:“没有头绪,马镫双边的倒是简单,喏,就是那些,至于马鞍,大概也能弄出来,唯独马蹄铁,我不知道那是如何做的。”
黄安不明觉厉,自知不懂,便不废话。脑中灵光一闪,觉得有些不妥,加之心往西域,没时间操作此事,姑且搁置。
张昱不知黄安心想,将自己所想一一叙述出来。
金曹掾史见铁匠面面相窥,喝道:“还不快按太守之意打造出来!”
铁匠们左右推搡,推出来一个倒霉鬼。
只听倒霉鬼面如死灰,喏喏着说:“太守大人所说之物,既然是给马掌用,大概是用来保护马掌,既然如此,用铁打制出来,钉于马掌之上,不落,是否可行?”
黄安眼前一亮,仿佛见到了新世界,只听张昱道:“正是如此,多长时间能够打造出来,安于战马之上?”
那倒霉鬼估算时间,因太守的同意多了信心,当即道:“过了午时便可打制出来,安于战马之上。”
“金曹大人,此处交给你了,这位先生姑且管辖所有铁匠,不知如何?”
虽是问询,金曹掾史却不敢拒绝,奉承道:“大人所言甚是。”
太守离开之后,铁匠们一片死寂,想不到“倒霉蛋”眨眼间变成自己顶头上司,正被金曹掾史小心的提醒,要求限定时间内必须完成。
驽马,上党郡不缺,此时的上党郡比江南之地也不差,人口不多,资源不缺,耕牛,羊羔不像南方一般紧俏,哪怕太平年间,也比北方贵上五六。
长史叹了口气,他近几日奔波于张昱繁杂,毫无章法,任性而为的想法中,奔波各县,昨日从壶关归来,带着都尉何叶的提醒。
何叶上面有人,新任河南尹正是其叔父,其家族比不上泰山羊家,当代却是远胜,那宫苑中的皇后娘娘便是其姑姑,且不说远近。这样一层关系,也就段太尉跟这愣头青太守敢呼来喝去。
回了太守府,张昱忍住饥饿,猛地想起惊醒前的恐惧,尸体堆积如山不说,鲜血染红草地,一杆战戟腾空,被大力挑飞,血滴顺着刀刃,没入泥土当中。
他想睁大眼睛,看清楚眼前一切的时候,身边的女人翻身,他醒来。
他啃着饼子,喝着白开水,在空落落的书房中盘膝而坐,“坐吧,上党简陋,除了世家,什么都缺。”
黄安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吃相,不禁笑了。这家伙没有半分太守的样子,若是外人见到,不知会怎么想。
从同一个时代来,初次接触,张昱的两面让他叫苦不休,这是太守,还算聪明,知道自己要什么。
“世家还算雏形,豪族的话才多,遍地都有,诸葛孔明说的跨州连郡者,我见到一些,一个比一个傲气,尤其是那些皇室中人,龙行虎步,却不怕闪了腰。”黄安也不怕他说出去,索性把心里话当做筹码抛了出来,笑吟吟的说道。
张昱尴尬的用帛擦了擦手,他不喜欢这玩意,却无可奈何,丝巾他是有的,价格不低,一个月的俸禄就能够换来很多,但仍旧贵。
寻常太守不会注意的东西,新任的太守们有些会注意,有些则是无视。
因为性格,张昱更看重实际,比如女人,比如军队,比如未来。
对他而言,挡在前面的东西只有两种,一种是垫脚石,一种是需要搬开的。
黄巾是垫脚石,黑山贼也是垫脚石,匈奴则是必须搬开的石头。
“听说,新任护匈奴中郎将即将上任,叫做袁恒,字远征,不知之清听说过没?”
黄安扶不到眼镜,生活中的小细节他不曾忘怀,不动声色的将自己知道的全部说出来:“那袁恒在雒阳颇有名气,是司徒袁隗之子,十四岁举孝廉,十六岁出任代郡都尉,先后百次破鲜卑,于光和三年出任渔阳太守,年前击败鲜卑素利部,斩首万级,自身损失高达三千,劫掠牛羊数百万,皆送于雒阳。因此被表护匈奴中郎将,带佐军司马公孙越,主薄杨凤,率二千骑兵于中阳,留三千骑兵,交于渔阳太守公孙瓒。”
张昱说不出自己的羡慕,单单是三千骑兵就足以让人羡慕,还是数战生还的骑兵,纵然些许新兵,却能够被老卒感染,成长更快。
轻叹一声,他发现自己身后是一群老弱残兵,哪怕长史如实上报了信息,告知上党郡士卒整顿完毕。
他不知道,自己上书雒阳的奏章是否交与皇帝,也不知道马上三件套能够获利多少,反正比坐吃山空好一点。
暴风雪过后的上党郡清爽多了,尤其是这长子城中,来来往往的商旅,庶民不知疲倦的踩踏道路,上午的积雪,下午消失的一空,道路周边的店铺招牌迎风飘舞,被冷风带动,时不时地猎猎作响。
至了校场,护匈奴中郎将袁恒的侍者来了,看着战马在砂砾中不安乱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