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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立即看的都是真爱,其他小天使只能二十四个小时后再看了^ω^ 玉米凉的慢,也不容易发霉,倒是不急,可大豆和稻子还都等着脱粒呢!要不然,一场大雨下来,或者连续几天阴雨天,就能让老百姓们少吃上不少粮食。
和收割相比,脱粒更不是一个轻省活。在这个没有机械,全靠人力的年代,只能拉碾子脱粒,大队里又只有两头毛驴和一头老黄牛,肯定是忙不过来的,那剩下的只能靠人力来拉。不说拉碾子的壮劳力们,光是翻场和扬场就能把一些壮实的妇女给累的半死。
所谓的翻场,就是把晒在场地上的粮食来回的翻一下,这样能让粮食更充分的接受到阳光的照射,从而更快的晾干水分,才能用碾子脱粒,然后把已经脱好粒的粮食扫到一堆,这时候里面包括稻粒稻壳,还有一些细碎的稻杆和土疙瘩粉尘,都是混在一起的,这时候必须用像铁铲一样的木铲,一铲一铲的扬到空中,好让风把重量轻些的杂物给吹走,留下比较沉重的稻粒,这就叫扬场。
扬场的同时,还要用扫帚在落下的稻粒中不停的扫除没有扬干净的东西,大豆也是一样的过程,一天下来,真是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更何况还要被大太阳给晒上一整天,那可真是回到家里就躺被窝的节奏,和其他人累的像死狗一样的状态不同,唐糖发现她是真的是干什么什么都轻松,大半个月下来,完全没有任何劳累的感觉,而且不仅没有被晒黑,皮肤还越来越水嫩白皙起来,比刚来的时候,简直是美了一大截,让朱明芳羡慕不已。
唐糖也有些惊讶,她现在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金手指到底应该叫什么?怎么感觉比女主的空间还要好用?唐红的空间也不过是有个能美容洗髓的灵泉,外加能够种田罢了,她这金手指简直是让她成为万能的天才之外,还附加美貌啊!
不过惊讶过后,她就放下了,反正对她没什么坏处,不管是什么金手指,都不重要,对她有用就行了。
农忙过后就是犁地种地了,这些活分给女人孩子的本身也不多,对于唐糖来说更是小意思,待到地里的活都忙完了,已经一个月之后了。
时间进入九月,朱明芳已经上学去了,朱父随村里的其他壮劳力去镇上修路去了,那可是个苦差事,大概要忙到腊月底,等快过年才能放工了。家里于是只剩下唐糖和朱母,两人时不时的去大队听一下思想课,然后就到场地上给玉米棒子脱粒,因为是纯手工脱粒,这个活计差不多能干大半个冬天。
这天她们正围着箩筐在一块儿剥玉米粒,不知道谁家的孩子调皮,到河里捞了些小鱼,带着浑身的腥气就跑过来了,一阵风吹来,唐糖只感到一阵反胃,忙扭过头,吐在了身后的玉米芯子上,但除了酸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身旁的朱母和王二妹见了,眼睛同时亮了。
“我去喊老高去,唐糖你快别干了,就在这等着啊!”朱母唰的一声就站了起来,不等唐糖反应过来,人已经没影了。
唐糖疑惑的抬头,看看远去的朱母,再看看旁边激动的王二妹,有些不明所以。她不过是胃不舒服一点儿,怎么朱母这个婆婆这么着急?比旁边这位娘家妈还上心,公分都不挣了,立马给她请医生去?
王二妹见闺女越来越嫩的脸上,满是疑惑不解,眼见着是还没开窍呢,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你这个月月事来了没有?”王二妹凑到她耳边,轻声问道。
月事?唐糖顿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王二妹是问她例假来了没有吧?自从她来了之后,已经一个多月了,她确实没有注意到自己例假没来,不过这跟朱母的反应有什么关系吗?
王二妹见她还是不懂,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傻闺女哟!倒是她旁边的一位妇人忍不住了。
“我说唐糖,这你和朱家小子都结婚一个多月了,不是有了吧?”
唐糖看着说话的妇人,瞬间呆滞,怀孕?怎么可能,一次中奖,这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大妈你说什么呢?我才刚结婚呢!怎么可能这么快?”再说她如果怀孕了,女主回来后怎么办?小说中可没有说她怀孕了,再说就朱爱党那样的人,原主如果有了孩子,他肯定是不会再和唐红搅和在一块儿的。
“怎么不可能?这进门喜虽然不容易,但也有不少呢!”这次搭话的是唐糖旁边的另一位大妈,看着周围一群婶子大娘起哄的笑声,唐糖虽然知道不可能,还是被羞的满脸通红,周围人见她脸红,更是笑的肆无忌惮了。
就在唐糖不知所措的时候,朱母已经带了村医老高一溜烟的回来了。
“快,快,老高,你快来看看,我们家媳妇儿是不是有了?”朱母急匆匆的冲已经气喘吁吁的老高喊着。
“没事儿老高叔,你先歇会儿,我娘她是太着急了。”看老高累的面红耳赤,唐糖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也怨不得朱母着急,要知道朱爱党已经二十七岁了,结婚早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本来就结婚晚,头一个媳妇儿还跟人跑了,好容易这又娶了一个,还不得整天想着抱孙子啊!
老高倒是不介意,喘了口气,就让唐糖伸手给把脉了。唐糖倒是无所谓,反正她也没有怀孕,就是朱母估计要失望了。只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老高的连声恭喜给震惊了。
“朱家嫂子,你家媳妇儿啊是有了,一个多月,进门喜,你要当奶奶了。”
唐糖瞬间懵了,这节奏不对啊!
唐糖听了,脑子里只保留了后面那句给她带孩子上了,不禁再次感叹,好婆婆啊,她还发愁上学了,孩子怎么办呢,这就给解决了。
朱母看她感动的泪眼汪汪的,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感情是把她当那不通情理的恶婆婆呢!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唐糖每天更加用功的看书,时不时的也和刘娟相互请教请教。
原来刘娟和她丈夫唐家宝都是老三届的高中生,他们的儿子大毛已经七八岁了,也不用怎么操心,两人决定都参加高考,虽然没了公分日子会紧张点,但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办法的。
唐糖听了自然对他们两口子刮目相看,没想到他们还挺有魄力,她是从现代来的,知道现在的大学有补助,他们可是不知道呢,明知道之后可能要挨饿,还要坚持上学,也足见他们对于学习的热爱了。
尤其是刘娟自从知道唐糖的数理化比较好之后,都恨不得住在朱家不走了。
唐家宝也是时不时就到朱家请教,三个人倒是学的热火朝天。
努力学习的日子过的飞快,期间他们在村里开了证明,又去县里报了名,转眼间就到了十二月底,高考的日子到了。
提前一天,村里专门用队里的牛车送赶考的考生们送到了镇上,村里参加考试的人并不多,除了唐糖和刘娟夫妇,就只有两个男生和几个不怎么认识的知青了。
等到了镇上,他们还要坐车去县里,这时候的公交车真是让唐糖大开眼界,还好她没有孕吐的反应,也从来不晕车,不过即使这样,那坑坑洼洼的道路,也把她颠的够呛。
好不容易到了县里,他们又傻眼了,这提前一天来,本来是因为路远,当天来肯定要耽误考试的。
但现在来了,晚上他们住哪啊?这会儿可没有酒店宾馆,只有招待所,但招待所得要介绍信啊!这个他们可没有。
就在一群人干瞪眼时,刘娟眼尖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唐红,唐红,这里。”
唐糖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见果然就是记忆里唐红,只不过她比记忆里要漂亮耀眼的多了。合身的白衬衣,黑裤子,不像时下的衣服一样肥肥大大,一看就像个城里的姑娘。
想来也是,作为女主,又有随身空间里的灵泉加持,自然比别人多出了一股气质,这让她在人群里就如同鹤立鸡群,很是耀眼。
听到喊声,唐红转身向他们走来,瞥了眼唐糖,才开口和刘娟说话。
“家宝哥,刘嫂子,你们这是来干嘛?”竟是直接略过了唐糖。
刘娟并没有注意到唐红忽略了唐糖,很是高兴的和她说明他们是来参加高考的,不过现在没地方住,正好碰见她,想问问她方便不方便让他们去她那挤挤。
唐家宝倒是看了眼唐糖,想了想,也没说什么。
唐糖倒是有些感叹,果然人生处处不相逢啊!她只听说唐红已经在镇上赚够了钱,又到县里发展了,只是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不过作为女主,她干什么都是赚的。
“……我那有些小,你们跟我去招待所吧!”唐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然后转身就走。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跟上了唐红的脚步。
刘娟几次张嘴想要说什么,看唐红在前边大踏步走,终于又后知后觉的看了眼唐糖,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就这样一路沉默的到了招待所,招待所有个穿格子衬衣的小姑娘,见了领头的唐红,忙热情的打招呼。
“唐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看小姑娘高兴的样子,显见的,和唐红是熟人。
众人一路忐忑的心情终于稍稍放下了一些,但想到招待所属于国家的,他们并没有介绍信,心脏还是差点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我们村里的老乡,明天参加高考,想在这里住几晚。”
唐红终于有了笑模样,却还是给人以高冷的感觉,小姑娘倒是没有在意,而是很快翻了翻记录,就给他们安排了三间房子。
“你们可以进去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唐红转身和刘娟唐家宝道,这次是直接连眼神都没有给唐糖了。
刘娟也终于意识到了唐红对唐糖的态度似乎有问题,明明之前她们还是好朋友来着,不过想想两人现在的关系,确实有些尴尬。但也不至于连句话都不说了吧?不过唐红到底是帮了他们大忙,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指出来,只得和开口和她告别,并说有机会一定重谢之类的,然后唐红就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能立即看的都是真爱,其他小天使只能二十四个小时后再看了^ω^ 玉米凉的慢,也不容易发霉,倒是不急,可大豆和稻子还都等着脱粒呢!要不然,一场大雨下来,或者连续几天阴雨天,就能让老百姓们少吃上不少粮食。
和收割相比,脱粒更不是一个轻省活。在这个没有机械,全靠人力的年代,只能拉碾子脱粒,大队里又只有两头毛驴和一头老黄牛,肯定是忙不过来的,那剩下的只能靠人力来拉。不说拉碾子的壮劳力们,光是翻场和扬场就能把一些壮实的妇女给累的半死。
所谓的翻场,就是把晒在场地上的粮食来回的翻一下,这样能让粮食更充分的接受到阳光的照射,从而更快的晾干水分,才能用碾子脱粒,然后把已经脱好粒的粮食扫到一堆,这时候里面包括稻粒稻壳,还有一些细碎的稻杆和土疙瘩粉尘,都是混在一起的,这时候必须用像铁铲一样的木铲,一铲一铲的扬到空中,好让风把重量轻些的杂物给吹走,留下比较沉重的稻粒,这就叫扬场。
扬场的同时,还要用扫帚在落下的稻粒中不停的扫除没有扬干净的东西,大豆也是一样的过程,一天下来,真是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更何况还要被大太阳给晒上一整天,那可真是回到家里就躺被窝的节奏,和其他人累的像死狗一样的状态不同,唐糖发现她是真的是干什么什么都轻松,大半个月下来,完全没有任何劳累的感觉,而且不仅没有被晒黑,皮肤还越来越水嫩白皙起来,比刚来的时候,简直是美了一大截,让朱明芳羡慕不已。
唐糖也有些惊讶,她现在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金手指到底应该叫什么?怎么感觉比女主的空间还要好用?唐红的空间也不过是有个能美容洗髓的灵泉,外加能够种田罢了,她这金手指简直是让她成为万能的天才之外,还附加美貌啊!
不过惊讶过后,她就放下了,反正对她没什么坏处,不管是什么金手指,都不重要,对她有用就行了。
农忙过后就是犁地种地了,这些活分给女人孩子的本身也不多,对于唐糖来说更是小意思,待到地里的活都忙完了,已经一个月之后了。
时间进入九月,朱明芳已经上学去了,朱父随村里的其他壮劳力去镇上修路去了,那可是个苦差事,大概要忙到腊月底,等快过年才能放工了。家里于是只剩下唐糖和朱母,两人时不时的去大队听一下思想课,然后就到场地上给玉米棒子脱粒,因为是纯手工脱粒,这个活计差不多能干大半个冬天。
这天她们正围着箩筐在一块儿剥玉米粒,不知道谁家的孩子调皮,到河里捞了些小鱼,带着浑身的腥气就跑过来了,一阵风吹来,唐糖只感到一阵反胃,忙扭过头,吐在了身后的玉米芯子上,但除了酸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身旁的朱母和王二妹见了,眼睛同时亮了。
“我去喊老高去,唐糖你快别干了,就在这等着啊!”朱母唰的一声就站了起来,不等唐糖反应过来,人已经没影了。
唐糖疑惑的抬头,看看远去的朱母,再看看旁边激动的王二妹,有些不明所以。她不过是胃不舒服一点儿,怎么朱母这个婆婆这么着急?比旁边这位娘家妈还上心,公分都不挣了,立马给她请医生去?
王二妹见闺女越来越嫩的脸上,满是疑惑不解,眼见着是还没开窍呢,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你这个月月事来了没有?”王二妹凑到她耳边,轻声问道。
月事?唐糖顿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王二妹是问她例假来了没有吧?自从她来了之后,已经一个多月了,她确实没有注意到自己例假没来,不过这跟朱母的反应有什么关系吗?
王二妹见她还是不懂,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傻闺女哟!倒是她旁边的一位妇人忍不住了。
“我说唐糖,这你和朱家小子都结婚一个多月了,不是有了吧?”
唐糖看着说话的妇人,瞬间呆滞,怀孕?怎么可能,一次中奖,这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大妈你说什么呢?我才刚结婚呢!怎么可能这么快?”再说她如果怀孕了,女主回来后怎么办?小说中可没有说她怀孕了,再说就朱爱党那样的人,原主如果有了孩子,他肯定是不会再和唐红搅和在一块儿的。
“怎么不可能?这进门喜虽然不容易,但也有不少呢!”这次搭话的是唐糖旁边的另一位大妈,看着周围一群婶子大娘起哄的笑声,唐糖虽然知道不可能,还是被羞的满脸通红,周围人见她脸红,更是笑的肆无忌惮了。
就在唐糖不知所措的时候,朱母已经带了村医老高一溜烟的回来了。
“快,快,老高,你快来看看,我们家媳妇儿是不是有了?”朱母急匆匆的冲已经气喘吁吁的老高喊着。
“没事儿老高叔,你先歇会儿,我娘她是太着急了。”看老高累的面红耳赤,唐糖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也怨不得朱母着急,要知道朱爱党已经二十七岁了,结婚早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本来就结婚晚,头一个媳妇儿还跟人跑了,好容易这又娶了一个,还不得整天想着抱孙子啊!
老高倒是不介意,喘了口气,就让唐糖伸手给把脉了。唐糖倒是无所谓,反正她也没有怀孕,就是朱母估计要失望了。只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老高的连声恭喜给震惊了。
“朱家嫂子,你家媳妇儿啊是有了,一个多月,进门喜,你要当奶奶了。”
唐糖瞬间懵了,这节奏不对啊!
唐糖听了,脑子里只保留了后面那句给她带孩子上了,不禁再次感叹,好婆婆啊,她还发愁上学了,孩子怎么办呢,这就给解决了。
朱母看她感动的泪眼汪汪的,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感情是把她当那不通情理的恶婆婆呢!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唐糖每天更加用功的看书,时不时的也和刘娟相互请教请教。
原来刘娟和她丈夫唐家宝都是老三届的高中生,他们的儿子大毛已经七八岁了,也不用怎么操心,两人决定都参加高考,虽然没了公分日子会紧张点,但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办法的。
唐糖听了自然对他们两口子刮目相看,没想到他们还挺有魄力,她是从现代来的,知道现在的大学有补助,他们可是不知道呢,明知道之后可能要挨饿,还要坚持上学,也足见他们对于学习的热爱了。
尤其是刘娟自从知道唐糖的数理化比较好之后,都恨不得住在朱家不走了。
唐家宝也是时不时就到朱家请教,三个人倒是学的热火朝天。
努力学习的日子过的飞快,期间他们在村里开了证明,又去县里报了名,转眼间就到了十二月底,高考的日子到了。
提前一天,村里专门用队里的牛车送赶考的考生们送到了镇上,村里参加考试的人并不多,除了唐糖和刘娟夫妇,就只有两个男生和几个不怎么认识的知青了。
等到了镇上,他们还要坐车去县里,这时候的公交车真是让唐糖大开眼界,还好她没有孕吐的反应,也从来不晕车,不过即使这样,那坑坑洼洼的道路,也把她颠的够呛。
好不容易到了县里,他们又傻眼了,这提前一天来,本来是因为路远,当天来肯定要耽误考试的。
但现在来了,晚上他们住哪啊?这会儿可没有酒店宾馆,只有招待所,但招待所得要介绍信啊!这个他们可没有。
就在一群人干瞪眼时,刘娟眼尖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唐红,唐红,这里。”
唐糖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见果然就是记忆里唐红,只不过她比记忆里要漂亮耀眼的多了。合身的白衬衣,黑裤子,不像时下的衣服一样肥肥大大,一看就像个城里的姑娘。
想来也是,作为女主,又有随身空间里的灵泉加持,自然比别人多出了一股气质,这让她在人群里就如同鹤立鸡群,很是耀眼。
听到喊声,唐红转身向他们走来,瞥了眼唐糖,才开口和刘娟说话。
“家宝哥,刘嫂子,你们这是来干嘛?”竟是直接略过了唐糖。
刘娟并没有注意到唐红忽略了唐糖,很是高兴的和她说明他们是来参加高考的,不过现在没地方住,正好碰见她,想问问她方便不方便让他们去她那挤挤。
唐家宝倒是看了眼唐糖,想了想,也没说什么。
唐糖倒是有些感叹,果然人生处处不相逢啊!她只听说唐红已经在镇上赚够了钱,又到县里发展了,只是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不过作为女主,她干什么都是赚的。
“……我那有些小,你们跟我去招待所吧!”唐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然后转身就走。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跟上了唐红的脚步。
刘娟几次张嘴想要说什么,看唐红在前边大踏步走,终于又后知后觉的看了眼唐糖,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就这样一路沉默的到了招待所,招待所有个穿格子衬衣的小姑娘,见了领头的唐红,忙热情的打招呼。
“唐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看小姑娘高兴的样子,显见的,和唐红是熟人。
众人一路忐忑的心情终于稍稍放下了一些,但想到招待所属于国家的,他们并没有介绍信,心脏还是差点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我们村里的老乡,明天参加高考,想在这里住几晚。”
唐红终于有了笑模样,却还是给人以高冷的感觉,小姑娘倒是没有在意,而是很快翻了翻记录,就给他们安排了三间房子。
“你们可以进去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唐红转身和刘娟唐家宝道,这次是直接连眼神都没有给唐糖了。
刘娟也终于意识到了唐红对唐糖的态度似乎有问题,明明之前她们还是好朋友来着,不过想想两人现在的关系,确实有些尴尬。但也不至于连句话都不说了吧?不过唐红到底是帮了他们大忙,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指出来,只得和开口和她告别,并说有机会一定重谢之类的,然后唐红就头也不回的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