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 灵禽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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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把式的浊泪与懊悔,给了丁翔以很大的刺激。
原本,得到了灵境传承之后,他与灵兽通过神识沟通时,便有了很多的感悟。这次,在鹰屯见到的这一幕,却更为感慨。
不管是禽还是兽,凡是生灵,皆有情感,而天赋灵根的动物则更为突出。它们的个性,或表现为黑旋风的那种偏执;或表现为阿呆的那种狡黠和聪慧,亦或是……如这只“雾中白”一样,桀骜不驯,宁折不弯。
在丁翔说服了老杨,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虚弱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可即便是这样,它还是连就在眼前的水和兔肉,看都不看一眼。
勉强张合的一双鹰眼中,射出的也依然是凶戾仇视的目光。
“不行了!这位小兄弟,我老杨家从祖太爷爷那辈,就是御用的鹰把式,为嘉庆爷驯过鹰的。但在我们的手上,却没有伤害过任何一只鹰。可它……唉,我造了孽呀!”
需要被人搀扶着才能行走的老杨痛苦的猛捶头,可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已经失去了再做鹰把式的资格……他连与那只“雾里白”的眼神对视都做不到。
人与鹰的这一战,人输了,可鹰为此要付出的代价,却是生命。
随着丁翔一起过来的范老三和鹰友们都叹息着摇头。纯白玉爪、亮金星眸,全身皆覆着洁白的毛羽,唯有背部有着几颗星星点点的褐色斑点。
在场的都是爱鹰、懂鹰之人,搭眼一看这品相,便大为眼热。特别那十三根尾翼(普通鹰多为十二根)更是证明了它的不凡。
只可惜,任是由谁来看,这只鹰的时日也是不多了。瘦得似乎只剩下皮毛不说,就连眼角也开始干裂,如钢勾一般的坚喙更是缓慢的张合着——进气还没出气多。
“翔子,算了!咱们,和它……没那个缘分呀!”
群主孙大哥拍了拍丁翔的肩膀,亦是颇为遗憾的安慰着。
“算了,丁兄弟,以后有机会再遇到,咱们还可着你先来!”
鹰友们也纷纷发声,几天下来,丁翔大度豁达的性格,赢得了他们的一致好感。
“没事,我还是想试试!孙大哥,各位兄弟,既然遇到,那就是缘。眼睁睁的看着它死去,我实在是无法接受。不管怎么说,它的死,咱们也是有着一定的责任。毕竟,咱们若是不玩鹰,鹰户们就不会去捕捉它。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所以,我想试试,看看能不能救活它。”
说了这番话,丁翔又走到因为熬鹰而体虚得站不稳的老把式身边:“老杨,我希望你能把这只鹰转给我,我向你保证,一定会尽全力救活它。我可以送它去鸟类研究院、去大学的实验室,而且我自己就是学生物科学的,我比任何人都更有可能救活它。”
最后一句,丁翔没骗老把式,但不是“可能”,而是“一定”。经过这么一会的观察,丁翔还曾试着把手贴近了“雾里白”的前额头,他现在百分百的确定,这是一只灵禽,罕见具有天赋灵根的“海东青”。
“也或许,只有这样的矛隼,才是真正的海东青,才能被称之为万鹰之王。”
丁翔大胆的做出猜想,也坚定了一定要把它救活,还要养在身边的打算。
任何一只灵禽或是灵兽,都是极其珍贵的。但在大自然中,它们的灵根又只能白白的浪费。就如千里马遇到伯乐,哪怕是志在千里,亦无发挥之地,只能拉套驾辕,被当成驽马空耗一生。
而留在丁翔的身边,那就不一样了。浴体灵术,可以激活它们体内的灵根潜力,最大可能的让它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通灵奇禽、妖智异兽。
听了丁翔给出的理由,老杨无神而浑浊的老眼也为之一亮:“这位小兄弟……你若真能救活它,我不但把它白送于你,还会感激你一辈子。”
成吧,别“感谢你八辈祖宗”就行。为了能够避开众人施展灵术,丁翔在得到了老杨的承诺后,便主动提出与众人分道扬镳。
早在丁翔还在南疆时,张绣便因为FlyShow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起突发案子,而先行飞回了波特兰——要不丁翔也不能这么得瑟的在帝都一天都没停留,便赶来了鹰屯不是?
打着找地方带小白(丁翔给雾里白起的名字)去求医的旗号,丁翔在距鹰屯不远的J市与送他过来的范老三挥手而别。
鹰友群的成员们还要在鹰屯附近逗留一些日子,新买的鹰还要经过一些必要的训练,才能够真正的成为听从主人命令的爱宠。
而丁翔则在J市找了家宾馆,休息了一晚后,便带着已经恢复了大半的小白租车返回L省老家。
小白的问题并不大,只不过是因为它绝食的时间过久,差一点快要被饿死了。而当丁翔试着把灵气缓缓的输入它的“天灵”时,它便已经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
喝了些灵液,又吃过了丁翔为它准备的大块鲜肉,再加上一次洗筋伐髓般的浴体灵术,现在的小白除了依然瘦得有些不成样子外,至少在精神上已经完全……应该是超过被捉住之前的状态。
那双凶戾的鹰目,在望向丁翔时,目光也温柔了许多。它很清楚,是眼前的这个人救了它的命,还给了它“新生”,在它那不大的脑容量中,它“鹰生”第一次的开始思考飞翔和捕食之外的事情。
譬如说亲情;又譬如服从;甚至还有……守护。
丁翔倒是没有打算教它太多。他有经验,牧场里的那几些灵兽,都是在启智后越来越聪明、越来越人性化的。因为经过了启智,它们变得学会思考和判断,更通俗一些就是它们具有了学习能力。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对于这些灵禽异兽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旦它们懂得了学习,同样也会不断的进步。
就比如小狐狸,钱胖子打来电话说:“阿呆嫌弃胡凌君煎的牛排火候不好,都开始学着自己煎牛排了。”
你能想像一只小狐狸,穿着厨裙,站在厨房里煎牛排的情景吗?可丁翔没有任何的意外,他只是笑了笑,这让电话中献宝似的钱志豪很是失望。
“翔子,你这儿成精的已经不少了,你能正常点不?”
老把式的浊泪与懊悔,给了丁翔以很大的刺激。
原本,得到了灵境传承之后,他与灵兽通过神识沟通时,便有了很多的感悟。这次,在鹰屯见到的这一幕,却更为感慨。
不管是禽还是兽,凡是生灵,皆有情感,而天赋灵根的动物则更为突出。它们的个性,或表现为黑旋风的那种偏执;或表现为阿呆的那种狡黠和聪慧,亦或是……如这只“雾中白”一样,桀骜不驯,宁折不弯。
在丁翔说服了老杨,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虚弱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可即便是这样,它还是连就在眼前的水和兔肉,看都不看一眼。
勉强张合的一双鹰眼中,射出的也依然是凶戾仇视的目光。
“不行了!这位小兄弟,我老杨家从祖太爷爷那辈,就是御用的鹰把式,为嘉庆爷驯过鹰的。但在我们的手上,却没有伤害过任何一只鹰。可它……唉,我造了孽呀!”
需要被人搀扶着才能行走的老杨痛苦的猛捶头,可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已经失去了再做鹰把式的资格……他连与那只“雾里白”的眼神对视都做不到。
人与鹰的这一战,人输了,可鹰为此要付出的代价,却是生命。
随着丁翔一起过来的范老三和鹰友们都叹息着摇头。纯白玉爪、亮金星眸,全身皆覆着洁白的毛羽,唯有背部有着几颗星星点点的褐色斑点。
在场的都是爱鹰、懂鹰之人,搭眼一看这品相,便大为眼热。特别那十三根尾翼(普通鹰多为十二根)更是证明了它的不凡。
只可惜,任是由谁来看,这只鹰的时日也是不多了。瘦得似乎只剩下皮毛不说,就连眼角也开始干裂,如钢勾一般的坚喙更是缓慢的张合着——进气还没出气多。
“翔子,算了!咱们,和它……没那个缘分呀!”
群主孙大哥拍了拍丁翔的肩膀,亦是颇为遗憾的安慰着。
“算了,丁兄弟,以后有机会再遇到,咱们还可着你先来!”
鹰友们也纷纷发声,几天下来,丁翔大度豁达的性格,赢得了他们的一致好感。
“没事,我还是想试试!孙大哥,各位兄弟,既然遇到,那就是缘。眼睁睁的看着它死去,我实在是无法接受。不管怎么说,它的死,咱们也是有着一定的责任。毕竟,咱们若是不玩鹰,鹰户们就不会去捕捉它。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所以,我想试试,看看能不能救活它。”
说了这番话,丁翔又走到因为熬鹰而体虚得站不稳的老把式身边:“老杨,我希望你能把这只鹰转给我,我向你保证,一定会尽全力救活它。我可以送它去鸟类研究院、去大学的实验室,而且我自己就是学生物科学的,我比任何人都更有可能救活它。”
最后一句,丁翔没骗老把式,但不是“可能”,而是“一定”。经过这么一会的观察,丁翔还曾试着把手贴近了“雾里白”的前额头,他现在百分百的确定,这是一只灵禽,罕见具有天赋灵根的“海东青”。
“也或许,只有这样的矛隼,才是真正的海东青,才能被称之为万鹰之王。”
丁翔大胆的做出猜想,也坚定了一定要把它救活,还要养在身边的打算。
任何一只灵禽或是灵兽,都是极其珍贵的。但在大自然中,它们的灵根又只能白白的浪费。就如千里马遇到伯乐,哪怕是志在千里,亦无发挥之地,只能拉套驾辕,被当成驽马空耗一生。
而留在丁翔的身边,那就不一样了。浴体灵术,可以激活它们体内的灵根潜力,最大可能的让它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通灵奇禽、妖智异兽。
听了丁翔给出的理由,老杨无神而浑浊的老眼也为之一亮:“这位小兄弟……你若真能救活它,我不但把它白送于你,还会感激你一辈子。”
成吧,别“感谢你八辈祖宗”就行。为了能够避开众人施展灵术,丁翔在得到了老杨的承诺后,便主动提出与众人分道扬镳。
早在丁翔还在南疆时,张绣便因为FlyShow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起突发案子,而先行飞回了波特兰——要不丁翔也不能这么得瑟的在帝都一天都没停留,便赶来了鹰屯不是?
打着找地方带小白(丁翔给雾里白起的名字)去求医的旗号,丁翔在距鹰屯不远的J市与送他过来的范老三挥手而别。
鹰友群的成员们还要在鹰屯附近逗留一些日子,新买的鹰还要经过一些必要的训练,才能够真正的成为听从主人命令的爱宠。
而丁翔则在J市找了家宾馆,休息了一晚后,便带着已经恢复了大半的小白租车返回L省老家。
小白的问题并不大,只不过是因为它绝食的时间过久,差一点快要被饿死了。而当丁翔试着把灵气缓缓的输入它的“天灵”时,它便已经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
喝了些灵液,又吃过了丁翔为它准备的大块鲜肉,再加上一次洗筋伐髓般的浴体灵术,现在的小白除了依然瘦得有些不成样子外,至少在精神上已经完全……应该是超过被捉住之前的状态。
那双凶戾的鹰目,在望向丁翔时,目光也温柔了许多。它很清楚,是眼前的这个人救了它的命,还给了它“新生”,在它那不大的脑容量中,它“鹰生”第一次的开始思考飞翔和捕食之外的事情。
譬如说亲情;又譬如服从;甚至还有……守护。
丁翔倒是没有打算教它太多。他有经验,牧场里的那几些灵兽,都是在启智后越来越聪明、越来越人性化的。因为经过了启智,它们变得学会思考和判断,更通俗一些就是它们具有了学习能力。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对于这些灵禽异兽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旦它们懂得了学习,同样也会不断的进步。
就比如小狐狸,钱胖子打来电话说:“阿呆嫌弃胡凌君煎的牛排火候不好,都开始学着自己煎牛排了。”
你能想像一只小狐狸,穿着厨裙,站在厨房里煎牛排的情景吗?可丁翔没有任何的意外,他只是笑了笑,这让电话中献宝似的钱志豪很是失望。
“翔子,你这儿成精的已经不少了,你能正常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