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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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雅说的奖励,大概还要过上几天才能落实,在这期间内,洛明正好料理领地的事,至少要铺好第一层地基才行。
“这位少爷,您看起来比那些穷光蛋要光鲜一百倍。为什么要向我借钱呢?”
正与洛明谈笑风生的,便是米亚那男爵领所在梵希郡郡城中的一名商人,哥特。
此君微微发胖,年过四十,虽然有些谢顶,但眼神中却闪烁着精光。
身着衣物和贵族差不多,只是颜色稍微黯淡三分,但手上的大戒指却又直白地体现着财力。
据说他在郡城里有三家店铺,还花钱捐了个勋爵的名号,算得上是小有实力的商人,和如今洛明这骑士的身份正好相称。
“哦?一个商人能借出一笔钱,难道不该感谢诸神保佑又做成一笔生意么?”洛明饶有兴趣地问道。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对您这样的豪杰来说又有所不同了。”
哥特用不至于谄媚的笑容说道:“利润随时都可以赚取,但和您达成友谊可是难得的机会。如果您事后觉得这笔借款不妥,势必会伤害我们的友谊。”
人情投资啊……这就难怪了。
洛明不会随便自大膨胀,但也不至于妄自菲薄太多。
他知道,自己身为年轻的新贵族、高级剑士、率先杀上城头甚至斩杀了恶魔……当然是值得一般商人结交的对象。
“不用担心,我是个正直的人,如果因为我自己的判断失误而蒙受损失,就不会随便拿别人撒气。
肯把这笔款项借给我,便是友谊的体现了。”
他觉得,这个商人在短时间内是个可以合作的对象,便出言宽慰了一句。
然后,他切入正题:“至于我们的友谊,用商人的说法,不如换成降低一些条件更能体现友谊吧?”
哥特面露奇色,洛明却不给他接话的机会,接着说道:
“我准备用一座小庄园作为抵押,向你借一千金币,用于领地的开发等事务。”
“一座小庄园,抵押一千金币?”
哥特思考了片刻……说实话,这笔钱的确有点多了。
一般来说,一座小庄园,就算出售,离这个数字也还差一些。
“写在文书上的只是一座小庄园,但抵押上的也有我本人的名誉不是么?刚当上贵族就欠债不还,庄园被你拿走,我的面子会被极大地折损,这也值几百个金币吧?”
接着,他干脆地拿出了一张羊皮纸,推到了哥特的面前。
“这就是我的条件了,你以为如何?”
哥特有种错觉,面前这人不是一个武者,甚至不像个贵族,而是一个同行的高利贷商人。
他接过羊皮纸看去,最初皱着眉头,但渐渐地就有舒展开来,甚至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的声音。
“您如果去做放贷的生意,也一定能赚到很多钱吧。”
放下羊皮纸,他面露疑惑之色:“您该不会是打算把这笔钱从我这里借来,再转手当高利贷借给别人吧?”
“这怎么可能。我不是写了这一条么?”说着,洛明手指指向了羊皮纸。
在那里有一句话,这样写着:“这笔借款如果用于向哥特极其名下的店铺消费时,一律享受七折的优惠。”
专门提出这样的条件,就证明洛明肯定会把贷款的一部分拿来买东西。
虽说要打七折,但其实完全不吃亏,这年头的商人可没有被政府的宏观调控大手抓着,哄抬物价简直司空见惯,这种价位哪怕七折也还有一些利润空间。
这么一来,这笔钱就等于回流到了哥特手里,他相当于给出了货物,还钱的时候收的则是金币。
二人商量了片刻,又修改了一些细节内容后,终于签订了协议。
洛明借得一千金币,两年后的此时归还一千二百一十金币,也就是说年利率是百分之十。
虽说商人们更喜欢高利贷,利滚利,驴打滚什么的,但对一位贵族放高利贷的话,万一彻底还不起,就有概率被强行赖账。因此这个利率正好合适。
第二天,洛明便带着两车货物,还带着三个人,从郡城归来了。
甚至连拉车的四头壮牛,都是货物的一部分。
一头牛的耕地效率可以顶四五个农民,虽说单纯靠地租的话可能要好几年才能收回成本,但在这个时代,粮食本来就是一种珍贵的资本。
车上运载的大部分都是工具,包括相对先进一点的农具、伐木者和木匠的工具等等。
他身后跟着的三个人,一个是陶匠,一个是木匠,还有一个是几乎要出师的铁匠学徒。
陶匠和木匠都不算是行业中的佼佼者,但手艺都算合格。
陶匠只要烧一些普通瓦罐和砖头就行,木匠主要负责各种木器的维修与制作,除此之外他也能指挥人盖普通的平房——毕竟这年头很多房子是以木材做框架的。
而那位铁匠学徒则是意外之喜——原本老铁匠为了招婿养老而精心培养他,但洛明给老铁匠说了一席话:“他在我的领地上站住脚,开了铁匠铺的分店,你就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我正好要开拓一片荒地,可以给你们分一部分。”
谁不愿意自己的女婿事业有成呢?于是老铁匠就把他直接踢给了洛明,并且还让他赌咒发誓,如果不干出一番成绩的话,就别想履行婚约。
反正铁匠是在哪里都不愁工作的——在洛明那里还可以分到地,并且给免费盖铁匠铺——这条件真不算差。
但洛明也自有计较——铁匠铺建在他的地盘上,谁也搬不走,哪怕这铁匠走了,也不怕招不到人手。
洛明也没指望这小铁匠铺能打造品质上佳的武器——短期内能打造些钉子、收割用的镰刀什么的就行。
这种种措施,无不是夯实领地根基——但这领地并不算大,夯实根基也用不了那么多金币。
剩下的金币,则有很大一部分流入了哥特所认识的奴隶贩子的手中。
虽说也有“杀熟”的可能性,但这么一笔钱还不值得哥特下手,他的个人财产保守估计是这笔钱的四倍以上,如果被洛明发现他贪这小钱的话说不定会被砍,这可不值当。
阿雅说的奖励,大概还要过上几天才能落实,在这期间内,洛明正好料理领地的事,至少要铺好第一层地基才行。
“这位少爷,您看起来比那些穷光蛋要光鲜一百倍。为什么要向我借钱呢?”
正与洛明谈笑风生的,便是米亚那男爵领所在梵希郡郡城中的一名商人,哥特。
此君微微发胖,年过四十,虽然有些谢顶,但眼神中却闪烁着精光。
身着衣物和贵族差不多,只是颜色稍微黯淡三分,但手上的大戒指却又直白地体现着财力。
据说他在郡城里有三家店铺,还花钱捐了个勋爵的名号,算得上是小有实力的商人,和如今洛明这骑士的身份正好相称。
“哦?一个商人能借出一笔钱,难道不该感谢诸神保佑又做成一笔生意么?”洛明饶有兴趣地问道。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对您这样的豪杰来说又有所不同了。”
哥特用不至于谄媚的笑容说道:“利润随时都可以赚取,但和您达成友谊可是难得的机会。如果您事后觉得这笔借款不妥,势必会伤害我们的友谊。”
人情投资啊……这就难怪了。
洛明不会随便自大膨胀,但也不至于妄自菲薄太多。
他知道,自己身为年轻的新贵族、高级剑士、率先杀上城头甚至斩杀了恶魔……当然是值得一般商人结交的对象。
“不用担心,我是个正直的人,如果因为我自己的判断失误而蒙受损失,就不会随便拿别人撒气。
肯把这笔款项借给我,便是友谊的体现了。”
他觉得,这个商人在短时间内是个可以合作的对象,便出言宽慰了一句。
然后,他切入正题:“至于我们的友谊,用商人的说法,不如换成降低一些条件更能体现友谊吧?”
哥特面露奇色,洛明却不给他接话的机会,接着说道:
“我准备用一座小庄园作为抵押,向你借一千金币,用于领地的开发等事务。”
“一座小庄园,抵押一千金币?”
哥特思考了片刻……说实话,这笔钱的确有点多了。
一般来说,一座小庄园,就算出售,离这个数字也还差一些。
“写在文书上的只是一座小庄园,但抵押上的也有我本人的名誉不是么?刚当上贵族就欠债不还,庄园被你拿走,我的面子会被极大地折损,这也值几百个金币吧?”
接着,他干脆地拿出了一张羊皮纸,推到了哥特的面前。
“这就是我的条件了,你以为如何?”
哥特有种错觉,面前这人不是一个武者,甚至不像个贵族,而是一个同行的高利贷商人。
他接过羊皮纸看去,最初皱着眉头,但渐渐地就有舒展开来,甚至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的声音。
“您如果去做放贷的生意,也一定能赚到很多钱吧。”
放下羊皮纸,他面露疑惑之色:“您该不会是打算把这笔钱从我这里借来,再转手当高利贷借给别人吧?”
“这怎么可能。我不是写了这一条么?”说着,洛明手指指向了羊皮纸。
在那里有一句话,这样写着:“这笔借款如果用于向哥特极其名下的店铺消费时,一律享受七折的优惠。”
专门提出这样的条件,就证明洛明肯定会把贷款的一部分拿来买东西。
虽说要打七折,但其实完全不吃亏,这年头的商人可没有被政府的宏观调控大手抓着,哄抬物价简直司空见惯,这种价位哪怕七折也还有一些利润空间。
这么一来,这笔钱就等于回流到了哥特手里,他相当于给出了货物,还钱的时候收的则是金币。
二人商量了片刻,又修改了一些细节内容后,终于签订了协议。
洛明借得一千金币,两年后的此时归还一千二百一十金币,也就是说年利率是百分之十。
虽说商人们更喜欢高利贷,利滚利,驴打滚什么的,但对一位贵族放高利贷的话,万一彻底还不起,就有概率被强行赖账。因此这个利率正好合适。
第二天,洛明便带着两车货物,还带着三个人,从郡城归来了。
甚至连拉车的四头壮牛,都是货物的一部分。
一头牛的耕地效率可以顶四五个农民,虽说单纯靠地租的话可能要好几年才能收回成本,但在这个时代,粮食本来就是一种珍贵的资本。
车上运载的大部分都是工具,包括相对先进一点的农具、伐木者和木匠的工具等等。
他身后跟着的三个人,一个是陶匠,一个是木匠,还有一个是几乎要出师的铁匠学徒。
陶匠和木匠都不算是行业中的佼佼者,但手艺都算合格。
陶匠只要烧一些普通瓦罐和砖头就行,木匠主要负责各种木器的维修与制作,除此之外他也能指挥人盖普通的平房——毕竟这年头很多房子是以木材做框架的。
而那位铁匠学徒则是意外之喜——原本老铁匠为了招婿养老而精心培养他,但洛明给老铁匠说了一席话:“他在我的领地上站住脚,开了铁匠铺的分店,你就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我正好要开拓一片荒地,可以给你们分一部分。”
谁不愿意自己的女婿事业有成呢?于是老铁匠就把他直接踢给了洛明,并且还让他赌咒发誓,如果不干出一番成绩的话,就别想履行婚约。
反正铁匠是在哪里都不愁工作的——在洛明那里还可以分到地,并且给免费盖铁匠铺——这条件真不算差。
但洛明也自有计较——铁匠铺建在他的地盘上,谁也搬不走,哪怕这铁匠走了,也不怕招不到人手。
洛明也没指望这小铁匠铺能打造品质上佳的武器——短期内能打造些钉子、收割用的镰刀什么的就行。
这种种措施,无不是夯实领地根基——但这领地并不算大,夯实根基也用不了那么多金币。
剩下的金币,则有很大一部分流入了哥特所认识的奴隶贩子的手中。
虽说也有“杀熟”的可能性,但这么一笔钱还不值得哥特下手,他的个人财产保守估计是这笔钱的四倍以上,如果被洛明发现他贪这小钱的话说不定会被砍,这可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