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番外一也曾翻手为云——记韩千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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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番外一也曾翻手为云——记韩千洛(1)
小东西用手抓抓我的脸:“才不会,妈妈是大美女!”
“死小子,嘴这么甜,估计将来又是个大祸害……唉。”我在他的小屁股上掐了一下,结果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我觉得孩子的教育有些是先天的,有些真的是他爹送他进来的时候就没把好质量关!
生活没有总是一帆风顺的,躲到哪里都会有阳光也有风雨。
那天小念在外面玩,一不小心磕秋千架上了,小脑袋血流如的,吓得我魂飞魄散。
总算是缝了两针没大碍,他还安慰我说,没关系,你看北棋叔叔眉毛上也有疤,但还是那么帅不影响他泡妞。
我听了这话后,跑到洗手间里哭得昏天暗地的。原来单身妈妈的辛苦,根本就不像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我害怕孩子出事,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没能守他守到让韩千洛见见他。
我不知道韩千洛在哪,也许他已经忘记我了,也许他已经有的新的人。
就像他给我讲的那个童话一样——骑士用九十九天证明爱,用一天证明尊严。
我终究还是狠着心又抛弃了他一次,虽然离婚不是我提的,但却是我用无辜的抓狂逼他的。
他说他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再放手,他也就放手了。
韩千洛是那么骄傲的男人,他能这样选择,一定是……已经尽过深思熟虑了。
连日的骄阳吹海风,好久没有下那么大的雨了。
雨停了以后又是燥热,我的心情一如既往得平淡如水,赶着那些漂亮的小衣服,数着虽然不多却足够我和儿子生计的收入。
也有人会追求我,什么年龄段的男人都有。他们都说我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特别适合娶回家。
我只能沉默着笑笑。
这一生,我的心已经被那两个男人占得满满,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所以,如果收到告白,我会笑着委婉拒绝。如果收到玫瑰花,我就轻轻把它们洒落在院子里。如果收到礼物,我会原地址退回去。
如果收到韩千洛。
“你……还好么?”
我停下手里的咖啡壶,转身看着门口站得笔挺的男人。一时间,平静得心底涟漪骤起。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看起来也就是实际年龄。没有更多的岁月痕迹,也没有减龄的轮廓和必杀技。
三十五岁是男人最美好最有魅力的年纪,我觉得他现在看起来反而更像欧洲人一些。
“领带和衬衫的颜色不搭,禁止入内。”我笑了笑,递上一杯特调咖啡。
“你更漂亮了,姚夕。”
是么?
我常年穿着黑色的衣服,无论是上衣外套还是裙子,全是黑色的。
我又续了长发,一直挽着韩式发髻,把白皙的脖颈露出来,会让人显得精神很多。
我很注意营养和保养,那些年受的伤病并没有留下后遗症,只是寒流来了的时候枪伤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三十岁了,用漂亮形容稍微有点浮夸。
“你没什么变化呢。”我坐在他对面,笑容很随意:“这些年,过得好么?”
“挺好的,代维和阿珏领养个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欧洲人,长得像洋娃娃一样。
阿蕊研究生毕业了,我逼程风雨向她求婚。结果订婚宴上喝多了,戒指被小偷偷去了。真是,身为侦探怎么可以这么乌龙?
我也想找我的幸福,无意中看了旅行杂志才发现了这个岛,对这里的神秘老板娘很好奇。”韩千洛把一本书摊开在我面前:“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找这样一个女人结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单手拄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故意学着电视里拜金女的样子问:“房子多少平啊?车子买了没?”
“我什么都没有。”韩千洛说:“只有一双手,给你撑一个家。只有一个后背,驮着你去哪都行。”
我笑骂他,然后转身就上楼:“滚,吊丝还来相亲~”
“姚夕,你想我么……”他突然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来晚了么?”
我埋着头,泪水滴在他手上:“韩千洛,你来晚了。我已经学会没有男人的生活了。
真的挺感谢你最后的放手,这三年来,我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所以我好羡慕你。能让我也加入你的生活么……”
我摒了摒呼吸:“先买把枪去吧,你的情敌很多,排队要排到东海岸呢。”
“好,我最不害怕的就是跟情敌决斗了。请你让三十五岁的我,再做一次十五岁的事好么?
第一个是谁,周北棋是不是?我这就去烧了他的房子——”
“韩千洛!”我一把扳住他的肩膀,顺势就被他压在了墙上。
“姚夕,我用了三年的时间,也想不明白我到底有多爱你。
我只知道,我宁愿跟你争吵一辈子,也不愿意去爱别人。
人生半世已过,我做不到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了。我给你的豁免权,今天起收回。
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说我不缺男人了,缺男佣。包吃包住,没有薪水。搬砖砌墙修马桶,你干么?
我说我还有个儿子,比牛魔王转世都皮实,不造他爹是谁,你接受么?
“妈妈,别端着了,再端着就掉价了……”死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面爬了出来,穿着小睡衣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咬牙切齿,滚回去睡觉,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生出来就是给人家当儿子的,为什么不能选个帅点的爹!”
我一把夹起死孩子的腰,拎着他的小屁股就往楼上走。
“爸爸,救我啊!”
我一下子怔住了,回头往下看了看。
楼梯转角的地方,我发现韩千洛站在原地,一动也没动。只是那双碧海蓝天一样的眼睛里,终于噙满了泪水——就像风吹出来的海浪一样,一层层的,真漂亮。
我哽着声音说:“白痴么你,儿子的蚊帐掉了,你过来给组装一下!”
“哦,好。”
我听到他追上来的脚步声,踩在质感十足的楼梯上,就像我们彼此都不愿意为对方停止的心跳一样,那么有节奏,那么有故事。
还好,你还在。
还好,我还爱。
沈钦君死后的第一年,名扬集团迎来了近十年来的第一次财报亏损。亏得裤子都掉了,导致我差点在股东大会上切腹谢罪。
我承认我有点焦头烂额,人人都说隔行如隔山,我对时尚产业的认知力和把控力都有欠缺,很难想像沈钦君那么蠢的人为什么会比我做的好。
后来有人只带我说,因为做生意,光靠玩阴的肯定是不行的,得用心去堆砌出一个真实的品牌理念。凡事物极必反,得自己去悟这个道。
我爸说你别玩了,把皇翼交还给你外婆吧,赶紧回来东南亚管管自己的生意。
我说我想在什么都不想管,我想休息了。
回国那天是莫斯科今年来最寒冷的一天,我看到外婆在暖炉前喝花茶,一边看着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走过去,坐在地毯上,靠着她的膝盖,像小孩子一样趴着跟她说话。
我说对不起,你一手创起来的品牌被我拿去当杀人的武器,最后也没把血洗干净。
外婆笑着说,小时候你打坏了我多少件获奖的奖杯?样样足够我心疼,但我什么时候责骂过你啊?
孩子多大了也是孩子,外面风雨交加都不怕。等你累了,记得回来靠一靠外婆的膝盖,听一听外婆的故事。
我闭着眼睛,做了一场很轻松的梦。外婆身上的香水味几十年都不变,像极了贝加尔湖畔甜甜的带着点腥咸的水草。
这种香水姚夕也用过一段时间,我也怀念她身上的味道。
姚夕走了以后,我回到之前的生活轨迹里。虽然一直觉得少了点什么,但也没有那么难熬。
就好像是车子上缺了一个副驾驶,虽然不耽误性能,但总觉得半边身体没有安全感。
没有人知道我在二十五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姚夕的时候就很喜欢她。
我只知道她叫姚夕,跟着不知道谁来参加学校庆典的。那时她还是一个自卑又落寞的小姑娘,眼里心里都装着那个不属于他的男人。
我跟别人要了她的手机号,却迟迟犹豫着要以什么方式来跟她搭讪。
跟黎安娜分手已经两年,我觉得我可以尝试着去接受一段新恋情。
但是姚夕还是小姑娘,我得考虑一个看起来不轻浮的方式而不要吓到她才好。
然而就是这多犹豫的一个晚上——我错过了在我们之间最该说爱的年纪。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了陌生的电话。程风雨已经帮我找到了失联快半年的阿珏……
当我在病床前看到弟弟的惨状之时,所有的生活正轨都脱节了。
我搁置了生活中一切,也包括才露尖角的爱恋。
我想我和姚夕错过的,从来就不是彼此,而是彼此最合适的年纪。
当我锁定名扬,开始行动的时候,才知道世上什么最绝望——本来已经流产在温床里的一切,就这么沿着我不死的心脉滋生出了蠢蠢欲动。
原来她是名扬姚家的二女儿,是姚瑶的妹妹,是沈钦君的未婚妻。
仿佛游戏闯关到了最后一层,开发商突然为我增加了难度。
从那一天起,我得抱着公主去斗恶魔。
只可惜,变不出真正无懈可击的盔甲,我还是让我的公主染了血。
所以直到黎安娜死后我才真正明白一个道理,开发商给我的不是一个包袱,一个公主,而是一个并肩作战的战友。
是我把姚夕的作用看得过于轻率,是我没有真的了解过这个女人的内心到底有多强大。就像程风雨一直嘲笑我的,他觉得我根本就是个爱情观畸形的可悲男人罢了。
毕竟女人是要牵养的,不是圈养。
我说好吧,要么这两年我思考一下,换个男人试试。
周围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跟姚夕离婚。我可以矫情地说,我发现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怕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么?
大夫说我不能吸烟了,我也有这个毅力把它戒掉。戒得掉烟,但我戒不掉姚夕。
有天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我又开始咳血。量不多,却足够我惊恐一阵。
第208章 番外一也曾翻手为云——记韩千洛(1)
小东西用手抓抓我的脸:“才不会,妈妈是大美女!”
“死小子,嘴这么甜,估计将来又是个大祸害……唉。”我在他的小屁股上掐了一下,结果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我觉得孩子的教育有些是先天的,有些真的是他爹送他进来的时候就没把好质量关!
生活没有总是一帆风顺的,躲到哪里都会有阳光也有风雨。
那天小念在外面玩,一不小心磕秋千架上了,小脑袋血流如的,吓得我魂飞魄散。
总算是缝了两针没大碍,他还安慰我说,没关系,你看北棋叔叔眉毛上也有疤,但还是那么帅不影响他泡妞。
我听了这话后,跑到洗手间里哭得昏天暗地的。原来单身妈妈的辛苦,根本就不像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我害怕孩子出事,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没能守他守到让韩千洛见见他。
我不知道韩千洛在哪,也许他已经忘记我了,也许他已经有的新的人。
就像他给我讲的那个童话一样——骑士用九十九天证明爱,用一天证明尊严。
我终究还是狠着心又抛弃了他一次,虽然离婚不是我提的,但却是我用无辜的抓狂逼他的。
他说他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再放手,他也就放手了。
韩千洛是那么骄傲的男人,他能这样选择,一定是……已经尽过深思熟虑了。
连日的骄阳吹海风,好久没有下那么大的雨了。
雨停了以后又是燥热,我的心情一如既往得平淡如水,赶着那些漂亮的小衣服,数着虽然不多却足够我和儿子生计的收入。
也有人会追求我,什么年龄段的男人都有。他们都说我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特别适合娶回家。
我只能沉默着笑笑。
这一生,我的心已经被那两个男人占得满满,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所以,如果收到告白,我会笑着委婉拒绝。如果收到玫瑰花,我就轻轻把它们洒落在院子里。如果收到礼物,我会原地址退回去。
如果收到韩千洛。
“你……还好么?”
我停下手里的咖啡壶,转身看着门口站得笔挺的男人。一时间,平静得心底涟漪骤起。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看起来也就是实际年龄。没有更多的岁月痕迹,也没有减龄的轮廓和必杀技。
三十五岁是男人最美好最有魅力的年纪,我觉得他现在看起来反而更像欧洲人一些。
“领带和衬衫的颜色不搭,禁止入内。”我笑了笑,递上一杯特调咖啡。
“你更漂亮了,姚夕。”
是么?
我常年穿着黑色的衣服,无论是上衣外套还是裙子,全是黑色的。
我又续了长发,一直挽着韩式发髻,把白皙的脖颈露出来,会让人显得精神很多。
我很注意营养和保养,那些年受的伤病并没有留下后遗症,只是寒流来了的时候枪伤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三十岁了,用漂亮形容稍微有点浮夸。
“你没什么变化呢。”我坐在他对面,笑容很随意:“这些年,过得好么?”
“挺好的,代维和阿珏领养个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欧洲人,长得像洋娃娃一样。
阿蕊研究生毕业了,我逼程风雨向她求婚。结果订婚宴上喝多了,戒指被小偷偷去了。真是,身为侦探怎么可以这么乌龙?
我也想找我的幸福,无意中看了旅行杂志才发现了这个岛,对这里的神秘老板娘很好奇。”韩千洛把一本书摊开在我面前:“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找这样一个女人结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单手拄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故意学着电视里拜金女的样子问:“房子多少平啊?车子买了没?”
“我什么都没有。”韩千洛说:“只有一双手,给你撑一个家。只有一个后背,驮着你去哪都行。”
我笑骂他,然后转身就上楼:“滚,吊丝还来相亲~”
“姚夕,你想我么……”他突然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来晚了么?”
我埋着头,泪水滴在他手上:“韩千洛,你来晚了。我已经学会没有男人的生活了。
真的挺感谢你最后的放手,这三年来,我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所以我好羡慕你。能让我也加入你的生活么……”
我摒了摒呼吸:“先买把枪去吧,你的情敌很多,排队要排到东海岸呢。”
“好,我最不害怕的就是跟情敌决斗了。请你让三十五岁的我,再做一次十五岁的事好么?
第一个是谁,周北棋是不是?我这就去烧了他的房子——”
“韩千洛!”我一把扳住他的肩膀,顺势就被他压在了墙上。
“姚夕,我用了三年的时间,也想不明白我到底有多爱你。
我只知道,我宁愿跟你争吵一辈子,也不愿意去爱别人。
人生半世已过,我做不到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了。我给你的豁免权,今天起收回。
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说我不缺男人了,缺男佣。包吃包住,没有薪水。搬砖砌墙修马桶,你干么?
我说我还有个儿子,比牛魔王转世都皮实,不造他爹是谁,你接受么?
“妈妈,别端着了,再端着就掉价了……”死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面爬了出来,穿着小睡衣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咬牙切齿,滚回去睡觉,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生出来就是给人家当儿子的,为什么不能选个帅点的爹!”
我一把夹起死孩子的腰,拎着他的小屁股就往楼上走。
“爸爸,救我啊!”
我一下子怔住了,回头往下看了看。
楼梯转角的地方,我发现韩千洛站在原地,一动也没动。只是那双碧海蓝天一样的眼睛里,终于噙满了泪水——就像风吹出来的海浪一样,一层层的,真漂亮。
我哽着声音说:“白痴么你,儿子的蚊帐掉了,你过来给组装一下!”
“哦,好。”
我听到他追上来的脚步声,踩在质感十足的楼梯上,就像我们彼此都不愿意为对方停止的心跳一样,那么有节奏,那么有故事。
还好,你还在。
还好,我还爱。
沈钦君死后的第一年,名扬集团迎来了近十年来的第一次财报亏损。亏得裤子都掉了,导致我差点在股东大会上切腹谢罪。
我承认我有点焦头烂额,人人都说隔行如隔山,我对时尚产业的认知力和把控力都有欠缺,很难想像沈钦君那么蠢的人为什么会比我做的好。
后来有人只带我说,因为做生意,光靠玩阴的肯定是不行的,得用心去堆砌出一个真实的品牌理念。凡事物极必反,得自己去悟这个道。
我爸说你别玩了,把皇翼交还给你外婆吧,赶紧回来东南亚管管自己的生意。
我说我想在什么都不想管,我想休息了。
回国那天是莫斯科今年来最寒冷的一天,我看到外婆在暖炉前喝花茶,一边看着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走过去,坐在地毯上,靠着她的膝盖,像小孩子一样趴着跟她说话。
我说对不起,你一手创起来的品牌被我拿去当杀人的武器,最后也没把血洗干净。
外婆笑着说,小时候你打坏了我多少件获奖的奖杯?样样足够我心疼,但我什么时候责骂过你啊?
孩子多大了也是孩子,外面风雨交加都不怕。等你累了,记得回来靠一靠外婆的膝盖,听一听外婆的故事。
我闭着眼睛,做了一场很轻松的梦。外婆身上的香水味几十年都不变,像极了贝加尔湖畔甜甜的带着点腥咸的水草。
这种香水姚夕也用过一段时间,我也怀念她身上的味道。
姚夕走了以后,我回到之前的生活轨迹里。虽然一直觉得少了点什么,但也没有那么难熬。
就好像是车子上缺了一个副驾驶,虽然不耽误性能,但总觉得半边身体没有安全感。
没有人知道我在二十五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姚夕的时候就很喜欢她。
我只知道她叫姚夕,跟着不知道谁来参加学校庆典的。那时她还是一个自卑又落寞的小姑娘,眼里心里都装着那个不属于他的男人。
我跟别人要了她的手机号,却迟迟犹豫着要以什么方式来跟她搭讪。
跟黎安娜分手已经两年,我觉得我可以尝试着去接受一段新恋情。
但是姚夕还是小姑娘,我得考虑一个看起来不轻浮的方式而不要吓到她才好。
然而就是这多犹豫的一个晚上——我错过了在我们之间最该说爱的年纪。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了陌生的电话。程风雨已经帮我找到了失联快半年的阿珏……
当我在病床前看到弟弟的惨状之时,所有的生活正轨都脱节了。
我搁置了生活中一切,也包括才露尖角的爱恋。
我想我和姚夕错过的,从来就不是彼此,而是彼此最合适的年纪。
当我锁定名扬,开始行动的时候,才知道世上什么最绝望——本来已经流产在温床里的一切,就这么沿着我不死的心脉滋生出了蠢蠢欲动。
原来她是名扬姚家的二女儿,是姚瑶的妹妹,是沈钦君的未婚妻。
仿佛游戏闯关到了最后一层,开发商突然为我增加了难度。
从那一天起,我得抱着公主去斗恶魔。
只可惜,变不出真正无懈可击的盔甲,我还是让我的公主染了血。
所以直到黎安娜死后我才真正明白一个道理,开发商给我的不是一个包袱,一个公主,而是一个并肩作战的战友。
是我把姚夕的作用看得过于轻率,是我没有真的了解过这个女人的内心到底有多强大。就像程风雨一直嘲笑我的,他觉得我根本就是个爱情观畸形的可悲男人罢了。
毕竟女人是要牵养的,不是圈养。
我说好吧,要么这两年我思考一下,换个男人试试。
周围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跟姚夕离婚。我可以矫情地说,我发现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怕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么?
大夫说我不能吸烟了,我也有这个毅力把它戒掉。戒得掉烟,但我戒不掉姚夕。
有天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我又开始咳血。量不多,却足够我惊恐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