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青梅竹马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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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寻常日子,江文博早早的从床上睁开眼睛,林芸萱还在身侧睡得香甜,他没惊动她,轻手轻脚的下床穿鞋。
坐在客厅里喝了杯水,他闭着眼睛算今天是什么日子。
是12号。
……太快了,又一年过去了。
叹口气,起身做早饭,窸窸窣窣的总会弄出些动静,就好像在实验室做实验,有异曲同工之妙。清晨的阳光从窗子外泄进来,印的整个屋子金黄,江文博晃了神,感觉自己突然年轻了,又回到了还在读大学的日子。
工科类的男生木讷没情趣,只知道上课下课的钻在实验室里,学这个专业,一般班级里是清一色的男生。他们班特例,分到一个女同学,还是个大美女,大眼睛长头发,身段纤细高挑,像洋娃娃一样好看。最主要还单身。可这女生不喜欢和人亲近,骄傲的谁都不看在眼睛里,还是个顶呱呱的学霸,总让人有望尘莫及的遗憾。
近水楼台却只能偷偷看几眼月亮,确实让人心里猫儿抓似得,男生回寝室就是喜欢聊女生,谁都动过心思,可谁都不敢下嘴。
除了他的好兄弟李鹤轩。
他们是上下铺,脾气不同,相处起来却很舒服。他性格沉稳内敛,做事情一步一个脚印但求稳当。李鹤轩不是,张扬骄傲,做事儿喜欢出头,拿什么都要拿最尖尖上的,如此一来,刚好互补,不打架,处理事情的时候还可以帮衬对方一下。两个人的外形条件也差不多,高个子,身子板结实,长得也好,五官端正,没什么毛病。
每当寝室里讨论那月亮,李鹤轩就爱夸海口,让别人歇菜,说那姑娘迟早是他的人。有同学挤兑他,问他开学这么久了和人家说过几句话,让他死了这条心,还是去别的学院划拉吧。李鹤轩还嘴,说饼子挂在脖子边的人不咬,那就是傻子。
李鹤轩属于行动派,说过的话是一定会兑现的。他开始有意无意的和大美女插科打诨,做实验也使着手段分到一组,他的纠缠高明,松一松,紧一紧,不会烦到人不想理他,还会持续刷高存在感。毕竟也是成绩优秀的学生,李鹤轩和大美女讨论问题的时候新奇百出,或多或少的吸引美女注意他。时间久了,两个人关系熟络起来,虽然李鹤轩还没有追到人家,却成了大美女在班级里唯一肯说话的朋友。
他原本以为,再说得上话,他们只不过是朋友罢了。
直到有一天。
他吃过午饭就一直泡在实验室里,这个时候学校正期末考试,没有课,实验室里空荡荡的没人,他不喜欢去图书馆,人太多还杂乱,他就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挑最后一排的角落,蒙头做题。可能是因为中午刚刚吃过饭,可能是因为最近功课确实太多了,他看着看着有些累,伸了个懒腰,趴在桌子上。
就闭眼睛待十分钟,他想。
然后就昏天黑地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睡醒,压的胳膊都麻了,他皱着眼睛想找回些清明的头绪,却突然看到第一排两个并排挨着的背影。
男的宽肩窄腰,女的亭亭玉立。
好一对璧人。
两个人虽然坐的近,却好半天没有交谈,不像别的情侣约好去图书馆学习,最后都旁若无人的腻在一起。其实这样也对,他们毕竟不是情侣。但就在他这样想时,看到女孩歪着脖子伸个懒腰,发出一声若有似无的呻吟,然后很自然的靠到了男孩的肩上。
“好累啊。”
他听到她说。
这个时候的她不是往常冷冰冰的样子,像娇滴滴的洋娃娃。
男孩也侧头,用耳朵贴着女孩的头发,像小狗一样摇摆着脖子来回蹭,虽然看不到脸,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副宠溺的样子。
“累就睡一会儿,等文博醒了,咱们三个一块去吃烤肉。”
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吓了一跳,像偷东西被抓似得连忙又趴回去。这回也感觉不到胳膊麻了,因为他的整颗心都没知觉。他真的不敢相信,编排了一百万种开脱和解释的话,却终究是自欺欺人罢了。
亲眼都看到了,还不肯相信是真的吗?
原来,大家真的都是傻子,就他一个聪明人。
“……爸?爸!”
江文博回神,看到江止行正站在楼梯前伸懒腰,他放下端了半天的鸡蛋碗。
“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江止行走到他身边帮忙:“妈和可馨也起来了,嘉懿刚刚打电话说一会儿就到。咱们可以不用太着急,要用的东西嘉懿都准备好了。”
江文博听完点点头:“去年也是嘉懿帮忙准备的,总这样可不太妥当。”
“咱不用和他见外。”江止行笑:“他自己说的,求您算他是半个儿子。”
江文博回过身去打鸡蛋,没再说什么。
每年这个月份的12号,是江文博一定要休假的日子,不论晴雨,他都坚持去看他的老朋友。
在永安公墓。
三个并排的石碑,是以前的旧样式,立在这里已经有年头了,风吹日晒的,颜色比四周的都要发淡,边边角角的也没有那么锋利明显,石碑上的字是清晰的,只是光秃秃的几个字,丝毫体现不出当事人往时的光彩。
来扫墓,一直以来都是江文博亲自动手,清理过浮土后就会在墓碑前站好久,不说话,只是默默无闻的看着。林芸萱帮着摆放花圈,因为江文博的缘故,这两个墓碑上的名字也算是她的朋友。当年这对璧人结婚的时候,她还给女方做了伴娘。那时候她和江文博都见过双方的父母了,也算就等着结婚了。当时的新娘子还拉着她的手说,结完婚先不怀孕,等着他们。两家一起怀孕,生一男一女,定个娃娃亲。
确实是一起怀孕的,前后日子没有差几天,临盆的时候倒是她先一步,生了个男孩,那边没过几天也生产了,是个女孩。这倒是刚刚好,和一开始设想的一步不差。
这对璧人和自己的老公是大学同班同学,现在又在同一个研究所做研究员,工作有联系,生活自然也总会牵扯到一起,双方又都有孩子,一来二去的就熟络的厉害,像家庭约会一样,逛商场,去公园散步,去野营,确实很有意思。
孩子长大一点了,也讨双方家长的喜欢。林芸萱是很喜欢那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的,简直已经开始把她当做自己的准儿媳妇对待。研究所忙起来的时候,两家的孩子都是她照顾,小姑娘喜欢她家的大钢琴,教着弹过几遍还确实有几分意思。林芸萱喜出望外,开始把这当做个正经事情来做,每周总要认认真真的给小女孩上两三次课,有时候自己儿子都嫉妒了,和江文博抱怨。
“爸爸!爸爸!妈妈对朝生妹妹比对我还好!”
她当时还笑,傻小子不明白,当妈的这是帮他提前讨媳妇了。
只可惜啊……
林芸萱忙完,就站在江文博身后,她仔细看着江文博的背影,感觉他比自己刚刚认识的时候老多了,背没有以前挺得直了,身材也不是劲瘦劲瘦的了,脖颈上开始有纹路,头上的白发也挡不住,四面八方的冒出来。
但他还是他,这点她知道。
老态些也好,白了头,才是一辈子。
江家兄妹和路嘉懿没有往墓碑前站,而是立在不远处的树阴下看着。毕竟是庄重的场合,三个人都安安静静的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到底是路嘉懿先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唏嘘了一句。
“可惜了……一场火烧没了一家子……”
江止行没搭话,心里却是认同的。小时候朝生妹妹的爸爸妈妈对他都很好,李爸爸喜欢男孩,还让他玩顶高高,有事没事哄着让自己喊他干爹,喊干爹就玩顶高高,比自己爸爸还好。
后来他上小学了,和李朝生同年级同班,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路嘉懿,坐同桌,想不熟都不行。李朝生的长相随她妈妈,也是白皮肤大眼睛长睫毛,粉粉的嘴唇小巧的鼻子,好看的没了天理。路嘉懿从小就是个色狼胚子,看着李朝生好看就往人家面前凑。李朝生性格开朗却也怕生,谁叫是一起长大的呢,就爱往他身后躲,一口一个“止行哥哥”。
他护着她,因为他也喜欢她,像家人一样。
“哎……”路嘉懿又叹气,估计也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侧头看看江可馨,感叹:“如果朝生还好好活着,现在也和咱们可馨一样是大姑娘了。”
江可馨皱眉毛。
“嘉懿哥,为什么每次来扫墓你都要念叨那个李朝生啊,小学同学的情谊有这么深吗?”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那可是你嘉懿哥第一次正正经经的喜欢一个女孩儿,知道哥为什么现在当警察吗?就是因为她。”路嘉懿说完,又遗憾的摇摇头:“不过现在想想也没有我什么事儿。那时候我的朝生妹妹和你哥哥才是青梅竹马,你不信去问问你妈,你妈都把她当儿媳妇养着呢,天天放学来接她。”
江可馨惊讶起来,带着试探向江止行求证。
“哥,是真的吗……”
江止行一直看着远处的父母,他看到自己的父亲动了动,回头朝这个方向看。
这是要回去的意思了。
江止行走在前面,扔下一句。
“就是当时两家人关系好,你别听嘉懿胡说。”
看着江止行的背影,江可馨一时之间有些委屈,她感觉心里不痛快,习惯性的隐忍又轻易的把那种感觉平复下来。她也在心里笑话自己,怎么这么没出息,都死了二十多年的人了,还要去嫉妒吗?
她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
没关系的,不过是小时候的玩伴,又能有什么。
*
蚊子街。
肆酒的装修终于接近尾声了,相比之前更有了几分复古做旧的意味,细节做得更精致了,这才是有品位的意境。木槿满意的围着大厅看,嘱咐小六和阿翔核对运来的新桌椅。
去院子里,赵渐宇正在墙角里摆弄着监控器,忙乎了半个月,现在的蚊子街可以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了,赵太上皇的自尊受挫,自然又精益求精了好几倍。
忙完了一起吃午饭,就在新弄好的大厅里,是阿翔做的打卤面,样式简单,却着实好吃。大叔也在场,只是冷着脸吃面,不爱说话,显得不合群。木槿坐在他身边嘻嘻哈哈的照顾着,又给端茶又给夹菜,对面的三个人不敢动,只能看着自己碗里安静的吃。
大叔连吃了两碗面,饱了,自顾自的上楼。
对面的三个男人不说话,安静的听着上楼的脚步渐渐远了,也不知道谁呼了一口气,三个人挺直的腰背全都松下来,开始大大咧咧的夹菜吃面。
木槿看着三个人皱眉毛。
“至于吗?大叔就是面上冷,骨子里是随和的。”
阿翔不认同的撇嘴:“拉倒吧,老板娘,大白天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呢,文大叔也就是跟你客气,跟我们可从来没有。”
“嗳,对!阿翔平时嘴跑偏,这个时候可算是说了两句人话。”赵渐宇应和,顺便摸了摸头:“哎呀妈呀,吃了老子一脑门子汗。”
小六没说话,只是也用手指摸鬓角,刚好侧着头,看到楼梯口的人吓了一跳,紧张的从凳子上站起来,战战兢兢的喊了句。
“文、文大叔……”
听到小六的话,赵渐宇和阿翔也都是一哆嗦,客客气气的和大叔打招呼,头上都留着冷汗。
刚刚上楼的人,怎么好端端的又下来了,还一点声音都没有。
大叔谁也没理,像是看不到他们,直径又走回桌前,给自己又盛了一碗饭,夹了几筷子菜,上楼了。
这回三个人没造次,听着一点脚步声没有了也不乱说话了,只是小心翼翼的坐回位置上。
只有木槿憋着笑,酒窝都漾出来,像只小狐狸。
“该!”她一边笑,一边用筷子挨个敲打三个人的头:“让你们在背后乱嚼人舌根!”
阿翔呆若木鸡的坐着,哭惨了一张脸。
“完了完了,肯定是听见了,这回是要死了。”
小六连忙撇清自己:“可没我什么事儿,我刚刚什么都没说。”
阿翔一想觉得也是,就连忙拉拢赵渐宇做战友:“怎么办宇哥,文大叔可是个练家子,打起人来要命的,这回咱俩是完了!”
赵渐宇缩缩脖子把最后一口面咽下去,站起身说。
“谁说老子完了,活干完了老子回窝,有老子什么事儿。”
说着,他拍阿翔的小脸蛋。
“别怕,过几天等文大叔消气了哥再来……给你收尸……”
木槿跟着赵渐宇一起回去,赵渐宇倒趴在椅子上打圈玩,高个子缩在转椅里有些滑稽,木槿坐着小圆凳子仔细的盯着他的四个大屏幕,惊讶的张不开嘴。
“怎么样?”赵渐宇得意的问。
“……不错。”木槿打心底点头:“小赵,你这个升级版做的确实好,加了这么多新位置,整个蚊子街都能看着了。”
听得出这是真心实意的夸赞,赵渐宇弯起一个嘴角,又把下颚支回椅背上,一圈一圈的原地转。
“视频的保留时间也比以前长了,线路上面没问题吗?还有内存,这么多视屏要保存记录……”
“啰嗦。”赵渐宇合着眼睛不理木槿:“老子连这点东西都玩不明白,怎么做黑客帝国的太上皇?”
“呦呦呦。”
木槿笑的说不出话,只好发出几个怪声音从侧面打趣赵渐宇,一边逗着他,一边随意翻动着他的那些视频。也不是故意的,倒是被她找到了那天和赵渐宇一起去新建路口胡同。
那天赵渐宇被气得够呛,在摄像头下直跳脚,她没心没肺的笑他,还一阵唏嘘的朝当时出命案的方向看。
墨黑色的眼眸里还带着笑意,只是忽然滑到一个点上就不动了,眼睛底下像是烂了个大洞,满满的笑意泄的一丝不剩,只留下空洞无神的黑点。
无
盛夏的寻常日子,江文博早早的从床上睁开眼睛,林芸萱还在身侧睡得香甜,他没惊动她,轻手轻脚的下床穿鞋。
坐在客厅里喝了杯水,他闭着眼睛算今天是什么日子。
是12号。
……太快了,又一年过去了。
叹口气,起身做早饭,窸窸窣窣的总会弄出些动静,就好像在实验室做实验,有异曲同工之妙。清晨的阳光从窗子外泄进来,印的整个屋子金黄,江文博晃了神,感觉自己突然年轻了,又回到了还在读大学的日子。
工科类的男生木讷没情趣,只知道上课下课的钻在实验室里,学这个专业,一般班级里是清一色的男生。他们班特例,分到一个女同学,还是个大美女,大眼睛长头发,身段纤细高挑,像洋娃娃一样好看。最主要还单身。可这女生不喜欢和人亲近,骄傲的谁都不看在眼睛里,还是个顶呱呱的学霸,总让人有望尘莫及的遗憾。
近水楼台却只能偷偷看几眼月亮,确实让人心里猫儿抓似得,男生回寝室就是喜欢聊女生,谁都动过心思,可谁都不敢下嘴。
除了他的好兄弟李鹤轩。
他们是上下铺,脾气不同,相处起来却很舒服。他性格沉稳内敛,做事情一步一个脚印但求稳当。李鹤轩不是,张扬骄傲,做事儿喜欢出头,拿什么都要拿最尖尖上的,如此一来,刚好互补,不打架,处理事情的时候还可以帮衬对方一下。两个人的外形条件也差不多,高个子,身子板结实,长得也好,五官端正,没什么毛病。
每当寝室里讨论那月亮,李鹤轩就爱夸海口,让别人歇菜,说那姑娘迟早是他的人。有同学挤兑他,问他开学这么久了和人家说过几句话,让他死了这条心,还是去别的学院划拉吧。李鹤轩还嘴,说饼子挂在脖子边的人不咬,那就是傻子。
李鹤轩属于行动派,说过的话是一定会兑现的。他开始有意无意的和大美女插科打诨,做实验也使着手段分到一组,他的纠缠高明,松一松,紧一紧,不会烦到人不想理他,还会持续刷高存在感。毕竟也是成绩优秀的学生,李鹤轩和大美女讨论问题的时候新奇百出,或多或少的吸引美女注意他。时间久了,两个人关系熟络起来,虽然李鹤轩还没有追到人家,却成了大美女在班级里唯一肯说话的朋友。
他原本以为,再说得上话,他们只不过是朋友罢了。
直到有一天。
他吃过午饭就一直泡在实验室里,这个时候学校正期末考试,没有课,实验室里空荡荡的没人,他不喜欢去图书馆,人太多还杂乱,他就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挑最后一排的角落,蒙头做题。可能是因为中午刚刚吃过饭,可能是因为最近功课确实太多了,他看着看着有些累,伸了个懒腰,趴在桌子上。
就闭眼睛待十分钟,他想。
然后就昏天黑地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睡醒,压的胳膊都麻了,他皱着眼睛想找回些清明的头绪,却突然看到第一排两个并排挨着的背影。
男的宽肩窄腰,女的亭亭玉立。
好一对璧人。
两个人虽然坐的近,却好半天没有交谈,不像别的情侣约好去图书馆学习,最后都旁若无人的腻在一起。其实这样也对,他们毕竟不是情侣。但就在他这样想时,看到女孩歪着脖子伸个懒腰,发出一声若有似无的呻吟,然后很自然的靠到了男孩的肩上。
“好累啊。”
他听到她说。
这个时候的她不是往常冷冰冰的样子,像娇滴滴的洋娃娃。
男孩也侧头,用耳朵贴着女孩的头发,像小狗一样摇摆着脖子来回蹭,虽然看不到脸,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副宠溺的样子。
“累就睡一会儿,等文博醒了,咱们三个一块去吃烤肉。”
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吓了一跳,像偷东西被抓似得连忙又趴回去。这回也感觉不到胳膊麻了,因为他的整颗心都没知觉。他真的不敢相信,编排了一百万种开脱和解释的话,却终究是自欺欺人罢了。
亲眼都看到了,还不肯相信是真的吗?
原来,大家真的都是傻子,就他一个聪明人。
“……爸?爸!”
江文博回神,看到江止行正站在楼梯前伸懒腰,他放下端了半天的鸡蛋碗。
“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江止行走到他身边帮忙:“妈和可馨也起来了,嘉懿刚刚打电话说一会儿就到。咱们可以不用太着急,要用的东西嘉懿都准备好了。”
江文博听完点点头:“去年也是嘉懿帮忙准备的,总这样可不太妥当。”
“咱不用和他见外。”江止行笑:“他自己说的,求您算他是半个儿子。”
江文博回过身去打鸡蛋,没再说什么。
每年这个月份的12号,是江文博一定要休假的日子,不论晴雨,他都坚持去看他的老朋友。
在永安公墓。
三个并排的石碑,是以前的旧样式,立在这里已经有年头了,风吹日晒的,颜色比四周的都要发淡,边边角角的也没有那么锋利明显,石碑上的字是清晰的,只是光秃秃的几个字,丝毫体现不出当事人往时的光彩。
来扫墓,一直以来都是江文博亲自动手,清理过浮土后就会在墓碑前站好久,不说话,只是默默无闻的看着。林芸萱帮着摆放花圈,因为江文博的缘故,这两个墓碑上的名字也算是她的朋友。当年这对璧人结婚的时候,她还给女方做了伴娘。那时候她和江文博都见过双方的父母了,也算就等着结婚了。当时的新娘子还拉着她的手说,结完婚先不怀孕,等着他们。两家一起怀孕,生一男一女,定个娃娃亲。
确实是一起怀孕的,前后日子没有差几天,临盆的时候倒是她先一步,生了个男孩,那边没过几天也生产了,是个女孩。这倒是刚刚好,和一开始设想的一步不差。
这对璧人和自己的老公是大学同班同学,现在又在同一个研究所做研究员,工作有联系,生活自然也总会牵扯到一起,双方又都有孩子,一来二去的就熟络的厉害,像家庭约会一样,逛商场,去公园散步,去野营,确实很有意思。
孩子长大一点了,也讨双方家长的喜欢。林芸萱是很喜欢那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的,简直已经开始把她当做自己的准儿媳妇对待。研究所忙起来的时候,两家的孩子都是她照顾,小姑娘喜欢她家的大钢琴,教着弹过几遍还确实有几分意思。林芸萱喜出望外,开始把这当做个正经事情来做,每周总要认认真真的给小女孩上两三次课,有时候自己儿子都嫉妒了,和江文博抱怨。
“爸爸!爸爸!妈妈对朝生妹妹比对我还好!”
她当时还笑,傻小子不明白,当妈的这是帮他提前讨媳妇了。
只可惜啊……
林芸萱忙完,就站在江文博身后,她仔细看着江文博的背影,感觉他比自己刚刚认识的时候老多了,背没有以前挺得直了,身材也不是劲瘦劲瘦的了,脖颈上开始有纹路,头上的白发也挡不住,四面八方的冒出来。
但他还是他,这点她知道。
老态些也好,白了头,才是一辈子。
江家兄妹和路嘉懿没有往墓碑前站,而是立在不远处的树阴下看着。毕竟是庄重的场合,三个人都安安静静的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到底是路嘉懿先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唏嘘了一句。
“可惜了……一场火烧没了一家子……”
江止行没搭话,心里却是认同的。小时候朝生妹妹的爸爸妈妈对他都很好,李爸爸喜欢男孩,还让他玩顶高高,有事没事哄着让自己喊他干爹,喊干爹就玩顶高高,比自己爸爸还好。
后来他上小学了,和李朝生同年级同班,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路嘉懿,坐同桌,想不熟都不行。李朝生的长相随她妈妈,也是白皮肤大眼睛长睫毛,粉粉的嘴唇小巧的鼻子,好看的没了天理。路嘉懿从小就是个色狼胚子,看着李朝生好看就往人家面前凑。李朝生性格开朗却也怕生,谁叫是一起长大的呢,就爱往他身后躲,一口一个“止行哥哥”。
他护着她,因为他也喜欢她,像家人一样。
“哎……”路嘉懿又叹气,估计也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侧头看看江可馨,感叹:“如果朝生还好好活着,现在也和咱们可馨一样是大姑娘了。”
江可馨皱眉毛。
“嘉懿哥,为什么每次来扫墓你都要念叨那个李朝生啊,小学同学的情谊有这么深吗?”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那可是你嘉懿哥第一次正正经经的喜欢一个女孩儿,知道哥为什么现在当警察吗?就是因为她。”路嘉懿说完,又遗憾的摇摇头:“不过现在想想也没有我什么事儿。那时候我的朝生妹妹和你哥哥才是青梅竹马,你不信去问问你妈,你妈都把她当儿媳妇养着呢,天天放学来接她。”
江可馨惊讶起来,带着试探向江止行求证。
“哥,是真的吗……”
江止行一直看着远处的父母,他看到自己的父亲动了动,回头朝这个方向看。
这是要回去的意思了。
江止行走在前面,扔下一句。
“就是当时两家人关系好,你别听嘉懿胡说。”
看着江止行的背影,江可馨一时之间有些委屈,她感觉心里不痛快,习惯性的隐忍又轻易的把那种感觉平复下来。她也在心里笑话自己,怎么这么没出息,都死了二十多年的人了,还要去嫉妒吗?
她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
没关系的,不过是小时候的玩伴,又能有什么。
*
蚊子街。
肆酒的装修终于接近尾声了,相比之前更有了几分复古做旧的意味,细节做得更精致了,这才是有品位的意境。木槿满意的围着大厅看,嘱咐小六和阿翔核对运来的新桌椅。
去院子里,赵渐宇正在墙角里摆弄着监控器,忙乎了半个月,现在的蚊子街可以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了,赵太上皇的自尊受挫,自然又精益求精了好几倍。
忙完了一起吃午饭,就在新弄好的大厅里,是阿翔做的打卤面,样式简单,却着实好吃。大叔也在场,只是冷着脸吃面,不爱说话,显得不合群。木槿坐在他身边嘻嘻哈哈的照顾着,又给端茶又给夹菜,对面的三个人不敢动,只能看着自己碗里安静的吃。
大叔连吃了两碗面,饱了,自顾自的上楼。
对面的三个男人不说话,安静的听着上楼的脚步渐渐远了,也不知道谁呼了一口气,三个人挺直的腰背全都松下来,开始大大咧咧的夹菜吃面。
木槿看着三个人皱眉毛。
“至于吗?大叔就是面上冷,骨子里是随和的。”
阿翔不认同的撇嘴:“拉倒吧,老板娘,大白天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呢,文大叔也就是跟你客气,跟我们可从来没有。”
“嗳,对!阿翔平时嘴跑偏,这个时候可算是说了两句人话。”赵渐宇应和,顺便摸了摸头:“哎呀妈呀,吃了老子一脑门子汗。”
小六没说话,只是也用手指摸鬓角,刚好侧着头,看到楼梯口的人吓了一跳,紧张的从凳子上站起来,战战兢兢的喊了句。
“文、文大叔……”
听到小六的话,赵渐宇和阿翔也都是一哆嗦,客客气气的和大叔打招呼,头上都留着冷汗。
刚刚上楼的人,怎么好端端的又下来了,还一点声音都没有。
大叔谁也没理,像是看不到他们,直径又走回桌前,给自己又盛了一碗饭,夹了几筷子菜,上楼了。
这回三个人没造次,听着一点脚步声没有了也不乱说话了,只是小心翼翼的坐回位置上。
只有木槿憋着笑,酒窝都漾出来,像只小狐狸。
“该!”她一边笑,一边用筷子挨个敲打三个人的头:“让你们在背后乱嚼人舌根!”
阿翔呆若木鸡的坐着,哭惨了一张脸。
“完了完了,肯定是听见了,这回是要死了。”
小六连忙撇清自己:“可没我什么事儿,我刚刚什么都没说。”
阿翔一想觉得也是,就连忙拉拢赵渐宇做战友:“怎么办宇哥,文大叔可是个练家子,打起人来要命的,这回咱俩是完了!”
赵渐宇缩缩脖子把最后一口面咽下去,站起身说。
“谁说老子完了,活干完了老子回窝,有老子什么事儿。”
说着,他拍阿翔的小脸蛋。
“别怕,过几天等文大叔消气了哥再来……给你收尸……”
木槿跟着赵渐宇一起回去,赵渐宇倒趴在椅子上打圈玩,高个子缩在转椅里有些滑稽,木槿坐着小圆凳子仔细的盯着他的四个大屏幕,惊讶的张不开嘴。
“怎么样?”赵渐宇得意的问。
“……不错。”木槿打心底点头:“小赵,你这个升级版做的确实好,加了这么多新位置,整个蚊子街都能看着了。”
听得出这是真心实意的夸赞,赵渐宇弯起一个嘴角,又把下颚支回椅背上,一圈一圈的原地转。
“视频的保留时间也比以前长了,线路上面没问题吗?还有内存,这么多视屏要保存记录……”
“啰嗦。”赵渐宇合着眼睛不理木槿:“老子连这点东西都玩不明白,怎么做黑客帝国的太上皇?”
“呦呦呦。”
木槿笑的说不出话,只好发出几个怪声音从侧面打趣赵渐宇,一边逗着他,一边随意翻动着他的那些视频。也不是故意的,倒是被她找到了那天和赵渐宇一起去新建路口胡同。
那天赵渐宇被气得够呛,在摄像头下直跳脚,她没心没肺的笑他,还一阵唏嘘的朝当时出命案的方向看。
墨黑色的眼眸里还带着笑意,只是忽然滑到一个点上就不动了,眼睛底下像是烂了个大洞,满满的笑意泄的一丝不剩,只留下空洞无神的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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