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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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鞭挟着戾气,转瞬已至眼前。萧莜提着青芜的尾巴挡在面前,作最后的挣扎。
可是她明白,即使挡住了,也只能稍微减轻一点银鞭落下的力度,根本无法完全避开。
她盯着越来越近的鞭梢,手中青芜突然一动,盘了起来,如一面肉盾,替她挨了这一击。
这一鞭抽在青芜身上,萧莜忽觉胸口一阵钝痛,哇地吐出血来,接连倒退了好几步。
面前少女看似娇蛮,一手软鞭却使得出神入化,让人防不胜防。
萧莜看她方才那招使得精妙,亦攥紧了青蛇,暗道,难得遇上使鞭高手,可要逮住机会跟她多学学。
青蛇心有灵犀,恢复了软鞭模样,顺从地按照她心内所想而动。
少女见她现学现用,惊讶不已,赶忙加快了挥鞭的速度,招式也用得愈发繁杂难以捉摸。萧莜身上开始出现鞭痕,一道又一道,直到衣衫上布满血渍。
好在她从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时常受伤,身上难得有全部完好的时候,故寻常皮肉之苦一时半会也奈何不了她。
挨了半天打,她终于发现事情不对。这位宫主显然与阿欢是老熟人了,虽然不知二人过往之事,但她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关系亲密,甚至于阿欢而言,她自己才更是个外人。
她与阿欢生死相连,阿欢绝不可能害她性命。那么现下的景况,就不难解释了。
她本身实力太弱,趁着萧家乱成一锅粥的这几日,便被送到此处进行短期特训。
念及此,萧莜身形慢了半拍,又挨上一鞭。
“看你的反应,怕是已经意识到了。”少女站定,一手提着鞭柄,一手捻过鞭梢道,“如此我也不必浪费时间同你解释了。”
“等等!”少女话音刚落就摆开一个起手姿势,萧莜慌忙跳脚道,“你就浪费个几鞭子的工夫,告诉我你叫什么可好?”
少女停在挥起的动作上,一双红瞳直勾勾盯着她道:“我乃明月宫主魏长歆。”
萧莜还想问问她都是些什么字,但话到嘴边,记起自己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忙把问题咽回了肚里。
见她不再多言,魏长歆也不打个招呼,银鞭复狠狠落下。
萧莜摆手大叫上蹿下跳,打着打着,时间溜得飞快。
城郊小屋内,裴衣躺在木板床上,望着上方质地粗劣的白帐子,好看的眉微微皱起。
她心里明白,原本守在院子里的那个高瘦男子早已离开,不知去了什么地方。若要逃跑,眼下是最佳时机。可她只是静静躺着,半步也未离开这个小木屋。
“时间过得好慢!”她幽幽叹息。
高瘦男子先前进来两次,喂了她两回粥饭。她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敢开口问他。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来到床榻前,突然将面上的黑布巾扯下来,吓得她惨白着一张脸都忘了尖叫。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可怖又诡异的容貌,皱纹与伤痕交织,干瘪如同老尸。可是他偏偏有一层薄薄的、长不盈寸的黑发,宛如番僧,身影亦丝毫不见老态。
谁见到这样的人,都会觉得是怪物。
于是她暗自警惕着,送来的粥都要以银簪子试过才肯用。
终于,她躺得有些受不了了,起身向门口走去。
春风细细,红日倾斜,院子内并排的五棵枣树枝叶沙沙作响。
她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她分明记得,那个人临走之前,院子内只有三棵枣树……
阿欢站在风华楼对面的汤包馆前,有风拂动帽檐的帷布,他细长手指下意识搭在腰际悬着的剑柄上。
掌柜见这江湖人打扮的瘦子在门口站了小半个时辰,严重影响生意,忍不住走过去道:“我说这位好汉,你也不买包子,光楞在这儿干什么呢?客人都被你吓跑了!”
阿欢好似压根没有听到。正在这时,风华楼内走出个满身贵气衣着却稀松平常的弱冠男子。他四下里张望了番,瞧见阿欢后径直就向他而去。
此人样貌清秀俊朗,唇红齿白,悬胆鼻子桃花眼,左边嘴角一粒小小的黑痣,使得其颦笑间多出几分阴柔与邪气。
阿欢冷哼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男子闻言亦嘲笑他道:“也不看看你现下什么德行!”
“堂堂亲王流连青楼……”阿欢转身边走,举止间无不透着鄙夷,“随我来。你不是没见过风华楼的花魁吗?今儿让你开开眼界。”
弱冠男子走得好好的,听了他的口气愣是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你说你,因出言不逊被历代皇帝判了多少次极刑,怎么就是改不掉呢?”男子做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来。
阿欢笑了一声:“因为儿女情长,你被处死的次数也不比我少,你倒长了记性?”
“咱乌鸦别笑猪黑!”男子吃瘪,摸摸鼻子,假咳两声转移话题,“可惜啊,女人再美,有什么用?对于我们这种异类而言,只能图一时开心。当她们发现一二十年后,我还是这个样子,半点也不会老去……什么山盟海誓都会变成浮云,她们甚至宁可自尽都不愿留在我身边。”
“那这花魁你不要了?”阿欢难得等他絮叨完,走在路上一副半死不活样儿。
“要,当然要!”男子把自己胸膛拍得山响,“我赵迁爱色取之有道!你等着,我会让她心甘情愿跟我走。”
阿欢懒得再听他胡言乱语,早已走到了前面。这赵迁匆匆赶上,凑到他旁边道:“不对呀,你会这么好心?以我一千多年积累的经验来看……”
“我怀疑当年,不止有两颗丹药。”阿欢没有叫他猜下去,直截了当道。
“当年我吃了一颗,你和阿歆一人半颗……炼丹师早被魏王烧成了灰,后来始皇帝去他家掘地三尺,什么也没翻到。怎么会……”赵迁回忆道。
阿欢望着他缓缓道:“区区火烧,未必就能烧死用药之人。”
赵迁盯着他眼睛,只觉头皮发麻。他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赵王时常下令以种种酷刑折磨一个少年。什么腰斩、炮烙、五马分尸、千刀万剐,连行刑之人都觉惨不忍睹。可那人如何都死不了,捡回尸骨扔在囚室内,少则三月多则一年,他又能完好地被拖上行刑台。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是阿欢。
他父王一辈子小心,拿阿欢做了无数试验,最终珍藏的那颗永生丹却便宜了他。
于是他刚即位就放走了阿欢,借着永生之力一路作死,年纪轻轻就亡了国,被砍得稀巴烂丢到山里喂狗,一年后醒在阿欢搭的简陋木棚内。
银鞭挟着戾气,转瞬已至眼前。萧莜提着青芜的尾巴挡在面前,作最后的挣扎。
可是她明白,即使挡住了,也只能稍微减轻一点银鞭落下的力度,根本无法完全避开。
她盯着越来越近的鞭梢,手中青芜突然一动,盘了起来,如一面肉盾,替她挨了这一击。
这一鞭抽在青芜身上,萧莜忽觉胸口一阵钝痛,哇地吐出血来,接连倒退了好几步。
面前少女看似娇蛮,一手软鞭却使得出神入化,让人防不胜防。
萧莜看她方才那招使得精妙,亦攥紧了青蛇,暗道,难得遇上使鞭高手,可要逮住机会跟她多学学。
青蛇心有灵犀,恢复了软鞭模样,顺从地按照她心内所想而动。
少女见她现学现用,惊讶不已,赶忙加快了挥鞭的速度,招式也用得愈发繁杂难以捉摸。萧莜身上开始出现鞭痕,一道又一道,直到衣衫上布满血渍。
好在她从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时常受伤,身上难得有全部完好的时候,故寻常皮肉之苦一时半会也奈何不了她。
挨了半天打,她终于发现事情不对。这位宫主显然与阿欢是老熟人了,虽然不知二人过往之事,但她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关系亲密,甚至于阿欢而言,她自己才更是个外人。
她与阿欢生死相连,阿欢绝不可能害她性命。那么现下的景况,就不难解释了。
她本身实力太弱,趁着萧家乱成一锅粥的这几日,便被送到此处进行短期特训。
念及此,萧莜身形慢了半拍,又挨上一鞭。
“看你的反应,怕是已经意识到了。”少女站定,一手提着鞭柄,一手捻过鞭梢道,“如此我也不必浪费时间同你解释了。”
“等等!”少女话音刚落就摆开一个起手姿势,萧莜慌忙跳脚道,“你就浪费个几鞭子的工夫,告诉我你叫什么可好?”
少女停在挥起的动作上,一双红瞳直勾勾盯着她道:“我乃明月宫主魏长歆。”
萧莜还想问问她都是些什么字,但话到嘴边,记起自己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忙把问题咽回了肚里。
见她不再多言,魏长歆也不打个招呼,银鞭复狠狠落下。
萧莜摆手大叫上蹿下跳,打着打着,时间溜得飞快。
城郊小屋内,裴衣躺在木板床上,望着上方质地粗劣的白帐子,好看的眉微微皱起。
她心里明白,原本守在院子里的那个高瘦男子早已离开,不知去了什么地方。若要逃跑,眼下是最佳时机。可她只是静静躺着,半步也未离开这个小木屋。
“时间过得好慢!”她幽幽叹息。
高瘦男子先前进来两次,喂了她两回粥饭。她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敢开口问他。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来到床榻前,突然将面上的黑布巾扯下来,吓得她惨白着一张脸都忘了尖叫。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可怖又诡异的容貌,皱纹与伤痕交织,干瘪如同老尸。可是他偏偏有一层薄薄的、长不盈寸的黑发,宛如番僧,身影亦丝毫不见老态。
谁见到这样的人,都会觉得是怪物。
于是她暗自警惕着,送来的粥都要以银簪子试过才肯用。
终于,她躺得有些受不了了,起身向门口走去。
春风细细,红日倾斜,院子内并排的五棵枣树枝叶沙沙作响。
她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她分明记得,那个人临走之前,院子内只有三棵枣树……
阿欢站在风华楼对面的汤包馆前,有风拂动帽檐的帷布,他细长手指下意识搭在腰际悬着的剑柄上。
掌柜见这江湖人打扮的瘦子在门口站了小半个时辰,严重影响生意,忍不住走过去道:“我说这位好汉,你也不买包子,光楞在这儿干什么呢?客人都被你吓跑了!”
阿欢好似压根没有听到。正在这时,风华楼内走出个满身贵气衣着却稀松平常的弱冠男子。他四下里张望了番,瞧见阿欢后径直就向他而去。
此人样貌清秀俊朗,唇红齿白,悬胆鼻子桃花眼,左边嘴角一粒小小的黑痣,使得其颦笑间多出几分阴柔与邪气。
阿欢冷哼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男子闻言亦嘲笑他道:“也不看看你现下什么德行!”
“堂堂亲王流连青楼……”阿欢转身边走,举止间无不透着鄙夷,“随我来。你不是没见过风华楼的花魁吗?今儿让你开开眼界。”
弱冠男子走得好好的,听了他的口气愣是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你说你,因出言不逊被历代皇帝判了多少次极刑,怎么就是改不掉呢?”男子做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来。
阿欢笑了一声:“因为儿女情长,你被处死的次数也不比我少,你倒长了记性?”
“咱乌鸦别笑猪黑!”男子吃瘪,摸摸鼻子,假咳两声转移话题,“可惜啊,女人再美,有什么用?对于我们这种异类而言,只能图一时开心。当她们发现一二十年后,我还是这个样子,半点也不会老去……什么山盟海誓都会变成浮云,她们甚至宁可自尽都不愿留在我身边。”
“那这花魁你不要了?”阿欢难得等他絮叨完,走在路上一副半死不活样儿。
“要,当然要!”男子把自己胸膛拍得山响,“我赵迁爱色取之有道!你等着,我会让她心甘情愿跟我走。”
阿欢懒得再听他胡言乱语,早已走到了前面。这赵迁匆匆赶上,凑到他旁边道:“不对呀,你会这么好心?以我一千多年积累的经验来看……”
“我怀疑当年,不止有两颗丹药。”阿欢没有叫他猜下去,直截了当道。
“当年我吃了一颗,你和阿歆一人半颗……炼丹师早被魏王烧成了灰,后来始皇帝去他家掘地三尺,什么也没翻到。怎么会……”赵迁回忆道。
阿欢望着他缓缓道:“区区火烧,未必就能烧死用药之人。”
赵迁盯着他眼睛,只觉头皮发麻。他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赵王时常下令以种种酷刑折磨一个少年。什么腰斩、炮烙、五马分尸、千刀万剐,连行刑之人都觉惨不忍睹。可那人如何都死不了,捡回尸骨扔在囚室内,少则三月多则一年,他又能完好地被拖上行刑台。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是阿欢。
他父王一辈子小心,拿阿欢做了无数试验,最终珍藏的那颗永生丹却便宜了他。
于是他刚即位就放走了阿欢,借着永生之力一路作死,年纪轻轻就亡了国,被砍得稀巴烂丢到山里喂狗,一年后醒在阿欢搭的简陋木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