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逃跑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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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沈情领了牌子出门, 见小乔身穿颜色发黄的白斗篷, 肩上系着一方蓝色碎花布小包袱, 垂头站在马车旁边等她。
沈情上前询问:“你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好了。”小乔掀开车帘,说道,“你先请。”
他一举一动, 都像出身世家的公子,知礼体贴, 自然不做作, 每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梁文先曾说过,世家贵族出身的人, 大多彬彬有礼, 仿佛礼仪教养已融进骨血里,天生就有, 再落魄都带不走。
沈情艳羡这样的人, 因她知道,尽管她自己是名师开蒙, 沈府也从不短她吃喝, 可有些刻在骨血里的东西, 那种急切要让自己看起来有用的想法,那种怕一夜间丢失现有生活的穷酸,标志着她与权贵世家的不同。
那些世家子弟, 身上总有一种风轻云淡的轻松, 他们轻飘飘的浮在俗世上空, 忧愁却不知愁,悲悯却从不真的动感情,知礼却与人保持着距离。
沈府养了沈情十多年,也没养出她这份身处上位俯瞰俗世凡尘的风轻云淡感,相反,沈情像个讨人厌的麻雀,浑身带着甩不掉的泥腥味,凭着骨血里的那股子野蛮和冲劲,饥渴地活着。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风轻云淡。
可这也是奇怪之处。沈情每次看到小乔时,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他又亲切,又缥缈,而且这两者并不相融,而是间歇性轮换。
有时,觉得他像是穷苦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饱就好,万分珍惜已有的一切,似和天争抢着日子过,多一日便开心一日。可有时候,又觉得他是个落魄公子,吃的精细,知书达理,身上有种穷苦人家不该有的淡然气息,就连偶尔露出的笑,也像是高高在上的公子哥赏给身边人的,带着挥之不去的傲气。
沈情与院子里的胡大娘闲聊时,胡大娘提及小乔的生母,说道:“虽是丫鬟出身,但那也是楼家家养的,与楼皇后一同长大,皇后读什么书,她也读什么书,而且啊,都说丫鬟跟楼皇后长得也像,尤其是眼睛,这不,留给儿子了。”
胡大娘感慨:“就是老乔,那也是楼家出身的,只是为了追随楼老爷子,才当了仵作。所以小乔这孩子,爹娘都是读过书的,当年楼皇后主中宫时,他还去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
沈情听了,很是震惊:“他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我怎么没听他说过,言语之中,像是不认识昭懿太子一般。”
“年纪相仿,好像要比太子年长两三岁的样子,说是挑进宫陪太子读书,那不就是伴读?就一年吧,楼皇后没了后,楼家就把人接回来了,后来这孩子被神女教的人捉去,泡了好几天的药池子,折磨出一身病,之前的事也都忘了。”
沈情哑然失笑。
那不叫伴读,那跟小乔的生母飞鸢和楼皇后的关系一样,从小挑过去当宫侍,培育衷心,同生共死。这种叫伴侍,是大户人家常养的,养好了,关系好的,遇危险时,这人就是主人身旁最后一道人盾。
就像飞鸢和楼皇后,楼皇后死,飞鸢也要陪葬。
可这样说的话,昭懿太子病逝,小乔也应该陪葬才是……或许是因为只陪伴了一年,还不算伴侍?
不过,也多亏没陪葬。
沈情知道这些后,与小乔更是亲近。有时候甚至会从小乔身上,想像着昭懿太子。
实际上,她对昭懿太子没有多大印象。
昭懿太子救她时,才八岁,而她也只有五岁,只能模糊回忆起,昭懿太子比她高一头,衣服很香,声音很好听,然后,他把玉牌摘下来戴到了她脖子上。
至于昭懿太子长什么样子……沈情努力回忆,半只眼睛都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她一直被要求跪谢,没有完全抬头看他的缘故吧。
现在看着小乔,沈情心满意足。
起码有个曾经离昭懿太子那么近的人陪伴她,比皇陵隔老远看到的两个石狮子,更能让她寄托思念和对他的感激。
小乔也察觉到了,总是笑着跟她说:“沈大人人真的很好。”
或许是不常有人如此和善热情地对待一个仵作,小乔寂寞了好久,终于碰上了沈情这个热心肠的,他无比开心。
马车出了昭阳京东门,小乔解开包袱,掏出一个瓦罐。
他把野酸枣放进罐子里,用蜜糖浇了,埋在土里闷了几日,现在拍开封泥,野果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了整个车厢。
他捏了一颗放在沈情手心,弯起眼睛笑道:“尝尝看,七日枣,酸酸甜甜的。”
沈情口齿留香,拱手称赞道:“小乔是大理寺头等会吃的妙人!”
小乔更是开心,问她:“沈大人在崖州,可有什么新奇的吃法?”
“我不比你,我吃饭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沈情说完,又怕他失望,连忙回想了,说道,“我们崖州又道名吃,叫\春风笑,改日买只鸡,我做给你尝。”
小乔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他基本没有吃肉的时候,有时候馋了,就自己抓麻雀吃,但那点肉只能塞塞牙缝,因而听到沈情说要买鸡,他赶忙回道:“沈大人一定要做,我等着。”
那巴巴盼着的眼神让沈情狠了狠心,心说:“一只鸡而已,不是很贵,买给他就是!”
于是,沈情承诺他:“到临昭后,我做给你。”
小乔吃完酸枣,垂头慢悠悠收拾包袱,沈情见他包袱里鼓鼓囊囊塞了几个油纸包,以为又是什么新鲜吃食,问他:“那个是什么?你要留到何时尝?”
“这个?”小乔一笑,眼睛微微眯起,说道,“这不能给你尝,这是我要吃的药。”
“治你忘事的毛病?”
“嗯。”小乔点头,系好包袱,乖乖坐直了。
“经常喝药……对身体不好,我看你也不是经常忘,能停就停吧。”沈情指着他的衣袖,说道,“你这一身药味,我看身体里的血,只怕都快变成药了。”
“不吃睡不着。”小乔说,“一天忘了吃就头疼,晚上睡不好。”
沈情郁郁叹了口气:“这该死的神女教。”
小乔幽幽点头,又摆出一副老成的表情嘱咐她:“可不要在外面这么说,大不敬。”
车行至山道,路变窄了。
行人在里侧,车马则在外侧,大家相互让着走山道。
沈情挑开车帘,看向这山。
“啊,小乔,山上的桃花开了。”
小乔安安静静坐着,没有半分要看景的意思。
他这样,让沈情觉得自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孩子,讪讪笑了笑,欲要缩回脑袋,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山后似有人高喊:“大理寺的沈司直可在前头?”
沈情惊奇:“诶?幻觉?”
有人找她?在这个时候?
沈情的车夫回了话,马蹄声渐近,两个骑马人拐过山道,追上了他们。
沈情看见秋池,立马让车夫停了下来。
秋池看起来十分焦急,额头上沁满了汗珠,总是蹙着的眉这会儿蹙得更狠。
秋池这人,长得不是很沾光,好看但不顺眼,笑的时候还好,不笑的时候,看起来略凶,脸上明明长了一双桃花眼,却活生生没桃花,只有桃花煞。
此刻,这位桃花煞满面煞气的走来,敷衍的行了个礼,拉开车门看了。
“……秋大人何事?”沈情多少猜出了,或许是那个心悦夫人,又找不见了。
果然,秋池问道:“我家夫人,今日来找过你们吗?”
沈情摇头:“寻不见了?”
秋池忧愁道:“京城能想到的地方都找了,不见人。”
他愣了一会儿,道了声:“得罪。”关上车门打马离开。
跟随他的仆从帮忙清道:“后面的马车让让,叨扰了……多谢。”
两匹马沿原路返回。
沈情嘱咐车夫继续走,过了一会儿,忽听外面吆喝了一声:“前面挂大理寺标的车,请停一停,有人找。”
沈情疑惑:“啊?又是谁啊?”
脑袋伸出去,见到后面马车上跳下来的姑娘,沈情惊吓道:“怎么是你?!”
柳心悦匆匆跑来,钻进马车,先给沈情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沈情话噎在喉咙里,化为一声叹息:“看来你是黏上我了……”
柳心悦道:“我听说沈大人今早要到临昭去,故而从家中逃出,坐上了去临昭的马车……”
“柳夫人……”沈情无奈道,“你的事,我真的不想……”不想管。
“沈大人。”柳心悦道,“出来时,心悦就想,不管这次能不能进见到沈大人,我都要离开京城。只有离开了京城,才能逃脱秋池的掌控,我在京城一日,就一日无法找到我夫君。但这次出来,竟然听到沈大人的车就在我前面……看来上天也在助我,沈大人。”
柳心悦又给她磕了个头:“求您了,心悦十五岁才读书识字,与你们这些读过书的人不同,不识大体不懂道理,出了事,除了求你们,别的就想不出办法。沈大人,我与我夫君一往情深,他突然没了踪影,我总要为他做些什么,他若被人杀害,我要替他讨回公道,让杀人者偿命,我……这是为妻者该做的事。”
“虽然是这个道理……”沈情道,“可你现在跟着我,我也断不了你这个案子,你要讨的公道在京城,而我则要在临昭待半个月。”
“那我就伺候大人半个月!”柳心悦道,“沈大人,求您了。听你的口音……”
柳心悦抬起头:“听口音,你我应是同乡。”
“啊?”沈情顿了顿,用崖州话问她,“你哪里的?”
柳心悦眼前一亮:“就知道大人是!我是崖州彭县人。”
水患那年,武湖和彭县都是重灾区。
沈情心中一痛,的确有些动摇。
“我无父无母,自小就跟着乐坊的公公嬷嬷们四处奔走卖艺颠沛流离吃了不少的苦……”
沈情抬手:“你不用再说了。”
柳心悦忍住眼泪,双手握拳,怔怔盯着沈情,生怕沈情赶她走。
沈情深吸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说道:“到临昭后……我与县衙商量,给你安置个住处,你就先跟着我,至于你的事……半个月后回京,我去与秋池说。”
柳心悦擦了泪,说道:“多谢大人,大人……”
沈情答应她之后,柳心悦依然忧心。
“你还有什么要求的?”
“我……”柳心悦抬起头,“大人,秋池是京兆尹的儿子,我这次告的又是他杀害养兄的事,我怕连累大人……”
“你既然已经求我了,就不必再说这些。”沈情道,“当然,我答应你,也不只是看在你我同乡身世相近的份上,我是觉得,你的案子,确实值得深究。”
第二日,沈情领了牌子出门, 见小乔身穿颜色发黄的白斗篷, 肩上系着一方蓝色碎花布小包袱, 垂头站在马车旁边等她。
沈情上前询问:“你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好了。”小乔掀开车帘,说道,“你先请。”
他一举一动, 都像出身世家的公子,知礼体贴, 自然不做作, 每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梁文先曾说过,世家贵族出身的人, 大多彬彬有礼, 仿佛礼仪教养已融进骨血里,天生就有, 再落魄都带不走。
沈情艳羡这样的人, 因她知道,尽管她自己是名师开蒙, 沈府也从不短她吃喝, 可有些刻在骨血里的东西, 那种急切要让自己看起来有用的想法,那种怕一夜间丢失现有生活的穷酸,标志着她与权贵世家的不同。
那些世家子弟, 身上总有一种风轻云淡的轻松, 他们轻飘飘的浮在俗世上空, 忧愁却不知愁,悲悯却从不真的动感情,知礼却与人保持着距离。
沈府养了沈情十多年,也没养出她这份身处上位俯瞰俗世凡尘的风轻云淡感,相反,沈情像个讨人厌的麻雀,浑身带着甩不掉的泥腥味,凭着骨血里的那股子野蛮和冲劲,饥渴地活着。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风轻云淡。
可这也是奇怪之处。沈情每次看到小乔时,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他又亲切,又缥缈,而且这两者并不相融,而是间歇性轮换。
有时,觉得他像是穷苦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饱就好,万分珍惜已有的一切,似和天争抢着日子过,多一日便开心一日。可有时候,又觉得他是个落魄公子,吃的精细,知书达理,身上有种穷苦人家不该有的淡然气息,就连偶尔露出的笑,也像是高高在上的公子哥赏给身边人的,带着挥之不去的傲气。
沈情与院子里的胡大娘闲聊时,胡大娘提及小乔的生母,说道:“虽是丫鬟出身,但那也是楼家家养的,与楼皇后一同长大,皇后读什么书,她也读什么书,而且啊,都说丫鬟跟楼皇后长得也像,尤其是眼睛,这不,留给儿子了。”
胡大娘感慨:“就是老乔,那也是楼家出身的,只是为了追随楼老爷子,才当了仵作。所以小乔这孩子,爹娘都是读过书的,当年楼皇后主中宫时,他还去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
沈情听了,很是震惊:“他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我怎么没听他说过,言语之中,像是不认识昭懿太子一般。”
“年纪相仿,好像要比太子年长两三岁的样子,说是挑进宫陪太子读书,那不就是伴读?就一年吧,楼皇后没了后,楼家就把人接回来了,后来这孩子被神女教的人捉去,泡了好几天的药池子,折磨出一身病,之前的事也都忘了。”
沈情哑然失笑。
那不叫伴读,那跟小乔的生母飞鸢和楼皇后的关系一样,从小挑过去当宫侍,培育衷心,同生共死。这种叫伴侍,是大户人家常养的,养好了,关系好的,遇危险时,这人就是主人身旁最后一道人盾。
就像飞鸢和楼皇后,楼皇后死,飞鸢也要陪葬。
可这样说的话,昭懿太子病逝,小乔也应该陪葬才是……或许是因为只陪伴了一年,还不算伴侍?
不过,也多亏没陪葬。
沈情知道这些后,与小乔更是亲近。有时候甚至会从小乔身上,想像着昭懿太子。
实际上,她对昭懿太子没有多大印象。
昭懿太子救她时,才八岁,而她也只有五岁,只能模糊回忆起,昭懿太子比她高一头,衣服很香,声音很好听,然后,他把玉牌摘下来戴到了她脖子上。
至于昭懿太子长什么样子……沈情努力回忆,半只眼睛都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她一直被要求跪谢,没有完全抬头看他的缘故吧。
现在看着小乔,沈情心满意足。
起码有个曾经离昭懿太子那么近的人陪伴她,比皇陵隔老远看到的两个石狮子,更能让她寄托思念和对他的感激。
小乔也察觉到了,总是笑着跟她说:“沈大人人真的很好。”
或许是不常有人如此和善热情地对待一个仵作,小乔寂寞了好久,终于碰上了沈情这个热心肠的,他无比开心。
马车出了昭阳京东门,小乔解开包袱,掏出一个瓦罐。
他把野酸枣放进罐子里,用蜜糖浇了,埋在土里闷了几日,现在拍开封泥,野果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了整个车厢。
他捏了一颗放在沈情手心,弯起眼睛笑道:“尝尝看,七日枣,酸酸甜甜的。”
沈情口齿留香,拱手称赞道:“小乔是大理寺头等会吃的妙人!”
小乔更是开心,问她:“沈大人在崖州,可有什么新奇的吃法?”
“我不比你,我吃饭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沈情说完,又怕他失望,连忙回想了,说道,“我们崖州又道名吃,叫\春风笑,改日买只鸡,我做给你尝。”
小乔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他基本没有吃肉的时候,有时候馋了,就自己抓麻雀吃,但那点肉只能塞塞牙缝,因而听到沈情说要买鸡,他赶忙回道:“沈大人一定要做,我等着。”
那巴巴盼着的眼神让沈情狠了狠心,心说:“一只鸡而已,不是很贵,买给他就是!”
于是,沈情承诺他:“到临昭后,我做给你。”
小乔吃完酸枣,垂头慢悠悠收拾包袱,沈情见他包袱里鼓鼓囊囊塞了几个油纸包,以为又是什么新鲜吃食,问他:“那个是什么?你要留到何时尝?”
“这个?”小乔一笑,眼睛微微眯起,说道,“这不能给你尝,这是我要吃的药。”
“治你忘事的毛病?”
“嗯。”小乔点头,系好包袱,乖乖坐直了。
“经常喝药……对身体不好,我看你也不是经常忘,能停就停吧。”沈情指着他的衣袖,说道,“你这一身药味,我看身体里的血,只怕都快变成药了。”
“不吃睡不着。”小乔说,“一天忘了吃就头疼,晚上睡不好。”
沈情郁郁叹了口气:“这该死的神女教。”
小乔幽幽点头,又摆出一副老成的表情嘱咐她:“可不要在外面这么说,大不敬。”
车行至山道,路变窄了。
行人在里侧,车马则在外侧,大家相互让着走山道。
沈情挑开车帘,看向这山。
“啊,小乔,山上的桃花开了。”
小乔安安静静坐着,没有半分要看景的意思。
他这样,让沈情觉得自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孩子,讪讪笑了笑,欲要缩回脑袋,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山后似有人高喊:“大理寺的沈司直可在前头?”
沈情惊奇:“诶?幻觉?”
有人找她?在这个时候?
沈情的车夫回了话,马蹄声渐近,两个骑马人拐过山道,追上了他们。
沈情看见秋池,立马让车夫停了下来。
秋池看起来十分焦急,额头上沁满了汗珠,总是蹙着的眉这会儿蹙得更狠。
秋池这人,长得不是很沾光,好看但不顺眼,笑的时候还好,不笑的时候,看起来略凶,脸上明明长了一双桃花眼,却活生生没桃花,只有桃花煞。
此刻,这位桃花煞满面煞气的走来,敷衍的行了个礼,拉开车门看了。
“……秋大人何事?”沈情多少猜出了,或许是那个心悦夫人,又找不见了。
果然,秋池问道:“我家夫人,今日来找过你们吗?”
沈情摇头:“寻不见了?”
秋池忧愁道:“京城能想到的地方都找了,不见人。”
他愣了一会儿,道了声:“得罪。”关上车门打马离开。
跟随他的仆从帮忙清道:“后面的马车让让,叨扰了……多谢。”
两匹马沿原路返回。
沈情嘱咐车夫继续走,过了一会儿,忽听外面吆喝了一声:“前面挂大理寺标的车,请停一停,有人找。”
沈情疑惑:“啊?又是谁啊?”
脑袋伸出去,见到后面马车上跳下来的姑娘,沈情惊吓道:“怎么是你?!”
柳心悦匆匆跑来,钻进马车,先给沈情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沈情话噎在喉咙里,化为一声叹息:“看来你是黏上我了……”
柳心悦道:“我听说沈大人今早要到临昭去,故而从家中逃出,坐上了去临昭的马车……”
“柳夫人……”沈情无奈道,“你的事,我真的不想……”不想管。
“沈大人。”柳心悦道,“出来时,心悦就想,不管这次能不能进见到沈大人,我都要离开京城。只有离开了京城,才能逃脱秋池的掌控,我在京城一日,就一日无法找到我夫君。但这次出来,竟然听到沈大人的车就在我前面……看来上天也在助我,沈大人。”
柳心悦又给她磕了个头:“求您了,心悦十五岁才读书识字,与你们这些读过书的人不同,不识大体不懂道理,出了事,除了求你们,别的就想不出办法。沈大人,我与我夫君一往情深,他突然没了踪影,我总要为他做些什么,他若被人杀害,我要替他讨回公道,让杀人者偿命,我……这是为妻者该做的事。”
“虽然是这个道理……”沈情道,“可你现在跟着我,我也断不了你这个案子,你要讨的公道在京城,而我则要在临昭待半个月。”
“那我就伺候大人半个月!”柳心悦道,“沈大人,求您了。听你的口音……”
柳心悦抬起头:“听口音,你我应是同乡。”
“啊?”沈情顿了顿,用崖州话问她,“你哪里的?”
柳心悦眼前一亮:“就知道大人是!我是崖州彭县人。”
水患那年,武湖和彭县都是重灾区。
沈情心中一痛,的确有些动摇。
“我无父无母,自小就跟着乐坊的公公嬷嬷们四处奔走卖艺颠沛流离吃了不少的苦……”
沈情抬手:“你不用再说了。”
柳心悦忍住眼泪,双手握拳,怔怔盯着沈情,生怕沈情赶她走。
沈情深吸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说道:“到临昭后……我与县衙商量,给你安置个住处,你就先跟着我,至于你的事……半个月后回京,我去与秋池说。”
柳心悦擦了泪,说道:“多谢大人,大人……”
沈情答应她之后,柳心悦依然忧心。
“你还有什么要求的?”
“我……”柳心悦抬起头,“大人,秋池是京兆尹的儿子,我这次告的又是他杀害养兄的事,我怕连累大人……”
“你既然已经求我了,就不必再说这些。”沈情道,“当然,我答应你,也不只是看在你我同乡身世相近的份上,我是觉得,你的案子,确实值得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