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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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蒙圈,静待白露露接着说道:后天就要去路考了,你竟然连续几天没来学车!
我刹那间恍然大悟,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我歉意地说道:白校长,不好意思,我那……我……我一直在外地呢,刚往回赶。这样,明天我拿出一整天的时间来,好好温习温习。
白露露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看看吧,实在不行,换你到下批考试。
我赶快道:不用啊,别。我一直都是你派了教练一对一,学的快,我有信心能过关。
白露露想了想,说道:那好,那明天看看再说。
挂断电话后,盛凌扭头望了我一眼,面带歉意地说道:“抱歉了军鑫,都是我耽误了你,害你学不成车,还耽误了你的生意。”
“没有,没有。”我强调道:“在我看来,这些都不重要。”
盛凌反问:“那什么重要啊?”
我煞有介事地道:“能跟你一起来了次海南之旅,梦幻之行,这才是最重要的。”
盛凌没再说话,只是若有所思地凝视前方,提了一下速。
但实际上,这次从海南回来,虽然带回了幸福佳园被盛希达重新接盘的喜讯,但我心里,总有那么一种莫名的伤感。
这两天的工夫,我与盛凌同食同行,共同经历了一些难忘的事情。路上遭遇抢包,下海咯到脚因祸得福拣了枚大钻戒,还有勇救那年轻妈妈认了个干儿子。更惊险的则是足疗店这一番惊心动魄的较量,可谓是九死一生,有惊无险。一件件事,或大或小,让我和盛凌像是被一个特殊的背景框到了一起,我和她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升华。我已经习惯,每天早上叫她起床吃早餐,习惯了宾馆里一起吃着巧克力聊着天,习惯了……太多太多。
乍然回来,意味着,我们又将天各一方。
她忙她的盛夏置业,我出我的摊子。我们又成了两条平行线。
唯一能够把我们联系到一起的,或许只有那已经成为海市蜃楼的房子了。
盛凌把我送到出租房门口,然后她便驱车离开了。
望着那豪华的跑车,连同那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一起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这心里,真有些不是滋味。
进了房间,心不在焉地坐下来泡了一壶茶,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与寂寞感,跃然心间。
几分钟后,盛凌突然打来了电话。
她一开口便说道:听着噢,别忘了晚上的庆祝晚宴,就定在……定在李青青的新概念餐厅吧,你和李青青是老同学,订房间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然后你把想约的人约一下,晚上六点钟之前,餐厅见。
我积极表态:放心吧忘不了,我这就开约。
挂断电话后,我第一时间给李青青打去了电话,订好了包间。
然后我又来到了李梦瑶的房间,准备给她个惊喜。这会儿工夫,如无意外的话,她应该还在梦乡之中。
但事与愿违,李梦瑶的房门虽然开着,人却不在。
我坐在她的床上,正准备拨通她的电话,却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嗒嗒嗒的高跟鞋声。
到门口一瞧,好家伙,李梦瑶身着华丽,提着好几兜东西气宇轩昂地走了过来。
一见到我,她突然停下脚步,手中的几个手提袋,相继掉到了地上。
“回……回来了?”李梦瑶神色激动,眼冒金光。
我苦笑说道:“至于这么夸张吧,就离开两天,怎么跟十年没见面似的?东西拣起来,表演成分太大了。”
李梦瑶嘿嘿一笑,振振有词地说道:“不得表达一下对你的思念嘛。没想到,你这回回来,简直是容光焕发呀,哥等会儿,先给你拍个造型。你站好,一只手靠门框上。”
我反问:“没这个必要吧?”
“有!”李梦瑶强调道:“用我的手机,留住你的青春。也许你以后看了我给你拍的照片,你还会感激我的。”
我很配合地照做,摆了几个自认为还算得体的造型,在李梦瑶的闪光灯下,变成电子照片。
但这还不算完,李梦瑶干脆走过来,扶着我的肩膀,咔咔咔又是一阵自拍。
这丫头,还没完没了了。
女人天生爱自拍,这个定义,没毛病。
自拍告一段落后,李梦瑶拎着那一堆东西,把我领进了房间,问三问四问长问短的,好像我离开了三五年似的。
但说实话,通过这么长时间与李梦瑶的同居,我们之间还真就形成了一种很默契的关系。这两天时间里,我的确对她有着一定的思念之情。
好一阵寒暄之后,我直截了当地奔向了主题:“晚上有人请客,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梦瑶追问道:“谁这么好心呢?什么名目?”
我稍一思量后,说道:“那谁……盛凌请客。她现在可是了不得了,盛夏置业总经理。这不,县里和盛世集团的盛希达,也就是盛凌他爸,再次达成了共识,要接手幸福佳园的滥尾楼。盛凌这总经理,现在又有实权了。”
“富二代……”李梦瑶歪着头呢喃道:“了不得。一起步就是地产公司总经理,帅到没朋友。”
我将了她一军:“怎么,你羡慕嫉妒恨了?”
李梦瑶摇头:“那倒没有。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对了哥,刚才你说什么……盛哥又同意接手幸福佳园楼盘了?太好了呀哥,祝贺你!这么好的好消息,你不得表示一下?”
我反问:“怎么表示?”
“比如说……”李梦瑶眼睛滴溜一转:“送我点儿礼物什么的,我不嫌,送什么都行。”
“没毛病,那好办。”我坏笑着,到院子里的墙角处,拔了一棵杂草,像模像样地递到李梦瑶手中:“请笑纳!”
李梦瑶耸着鼻子望着我,委屈地翘着嘴巴:“就送我这小草啊?”
我强调道:“别小看这小草,有多少歌是唱给它的,有多少诗是写给它的?有首歌嘛,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还有那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这不是一棵普普通通的小草,它身上,凝聚着一种甘于寂寞不争芳华的精神。我送你的,不是草,是一种民族之魂,是一种坚韧不拔的民族精神!”
“没想到……”李梦瑶望着我苦笑:“你这口才也是无敌了,哥,你去当主持人吧。就你这小词儿一套一套的,主持个婚礼啥的,保证没问题。”
我自嘲地一笑:“没那本事,我还是老老实实卖我肉得了。”
玩笑过后,我当然不忘盛凌的嘱托,给我发小孬蛋打去了电话。
这厮一听说晚上盛凌请客,挂断电话就开车赶到了我的出租房里,他穿的特板正,头发上还打了发胶。就连他那辆二手的比亚迪,也像是刚刚洗过一样。
孬蛋在我房间里像大爷一样,盘着腿,嗑着瓜子讲着荤段子,还有他这两天摆摊时的见闻。
我在他面前没有隐私,更何况,望着这厮这一副得瑟的样子,我准备用一记绝招,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
“孬蛋,你猜我这几天跟谁在一起?”我故作神秘地说道。
孬蛋摆出一副很鄙夷的样子,朝我身上扔了一颗瓜子皮:“爱谁谁,你有好事也不叫上我,就神秘失踪了!老实交待,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我笑说:“不是跟你说了吗,去了一趟海南,吃了几个椰子。”
“滚吧你。”孬蛋骂道:“谁信啊?为了吃两个椰子跑海南一趟,机票多贵?骗小孩儿呢你是不是?”
我煞有介事地说道:“我啊,其实是陪别人去的,我就是打了个酱油。”
孬蛋轻蔑地瞪着我:“酱油呢?”
我朝他脑袋上拍了一下:“懂不懂啊?打酱油,网络用语,又不是真的打酱油。”
孬蛋抓住了我的话柄,一五一十地数落起我来:“适应社会挺快啊,都学会网络用语了。阿鑫,你还记得你刚退伍那会儿吗?哈哈笑死我了,跟个傻逼似的。对着电线杆上招聘鸭子的广告,你还真给打过去了……差点儿当了鸭子吧?连男公关都不知道干什么的,你是不是还以为挺体面的工作呢?”
“闭上你这香肠嘴!”我皱了一下眉头:“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好不好?那会儿,我真不知道公关是干那个的。这叫纯洁,你懂不懂?”
孬蛋将了我一军:“你这意思是,你原来纯洁,现在不纯洁了?”
我冷哼道:“歪理邪说!”
孬蛋振振有词地道:“我这是话糙理不糙!行了,卖了半天关子了,说吧,跟谁去的?”
他这句问话,触及到了我的兴奋点上。
就是要刺激他一下,就是要让他羡慕嫉妒恨!
“跟盛凌。”我一扬头,脸上洋溢出一种气壮山河的荣耀感。
孬蛋顿时愣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一些阴沉又有一些鄙视:“别扯了!你没发烧吧阿鑫?来来来,我摸摸。”
说着他就站起身来,把手往我额头上一放,啧啧地道:“确实是烧的不轻。”
我反问:“怎么,不信?”
孬蛋剧烈地摇头:“鬼才信!你怎么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这副德性,跟人家盛凌一块去海南……你要不要点儿脸啊?人家什么级别,富二代,身价过亿啊!那么漂亮那么性感,能轮上你?”
这厮抨击我一番后还不过瘾,还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表达对我这异想天开的唾弃。
“唉。”我从桌子上抓起一把瓜子,一边往嘴里填,一边说道:“不信拉倒!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你信,这也发生了,你不信,它也发生了。”
这回孬蛋再一怔,半信半疑地盯着我,拷问道:“真的啊,还?”
“那可不!”我点头。
孬蛋上下打量了我几眼:“有……有什么证据,证明这几天你俩在一块?”
“证据……”我想了想,说道:“最好的证据就是没有证据。还是那句话,爱信信,不信拉倒!”
孬蛋关键时刻亮出了绝招:“那好办啊,我晚上问问盛凌不就知道了。不不,我这就问,这就给盛凌打电话,揭穿你小子的谎言!癞蛤蟆想吃天鹅屁啊你,吹的没边儿了都。盛凌选我也不会选你,至少咱还有车开着。”
我和孬蛋就是这样,一见面是互掐,互相打击,不留情面。
但实际上,我俩的关系,亲如兄弟。
没想到这厮还真不是嘴上说说,他摸出手机来,当着我的面儿,就拨通了盛凌的电话。
见此情景我急了,虽说我并没有骗孬蛋,但是盛凌如果知道,我拿着这事儿在孬蛋面前炫耀,我恐怕就惨翘翘了。
我这不是在败坏女神的形象吗?
PS:有个发小,朋友,兄弟,天天在你身边,逗逗嘴,扯扯淡,甚至是互相拆拆台,你损我一尺我损你一丈。关键时刻,却光着膀子也会帮助你。这种感觉,真不错。
我有些蒙圈,静待白露露接着说道:后天就要去路考了,你竟然连续几天没来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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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露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看看吧,实在不行,换你到下批考试。
我赶快道:不用啊,别。我一直都是你派了教练一对一,学的快,我有信心能过关。
白露露想了想,说道:那好,那明天看看再说。
挂断电话后,盛凌扭头望了我一眼,面带歉意地说道:“抱歉了军鑫,都是我耽误了你,害你学不成车,还耽误了你的生意。”
“没有,没有。”我强调道:“在我看来,这些都不重要。”
盛凌反问:“那什么重要啊?”
我煞有介事地道:“能跟你一起来了次海南之旅,梦幻之行,这才是最重要的。”
盛凌没再说话,只是若有所思地凝视前方,提了一下速。
但实际上,这次从海南回来,虽然带回了幸福佳园被盛希达重新接盘的喜讯,但我心里,总有那么一种莫名的伤感。
这两天的工夫,我与盛凌同食同行,共同经历了一些难忘的事情。路上遭遇抢包,下海咯到脚因祸得福拣了枚大钻戒,还有勇救那年轻妈妈认了个干儿子。更惊险的则是足疗店这一番惊心动魄的较量,可谓是九死一生,有惊无险。一件件事,或大或小,让我和盛凌像是被一个特殊的背景框到了一起,我和她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升华。我已经习惯,每天早上叫她起床吃早餐,习惯了宾馆里一起吃着巧克力聊着天,习惯了……太多太多。
乍然回来,意味着,我们又将天各一方。
她忙她的盛夏置业,我出我的摊子。我们又成了两条平行线。
唯一能够把我们联系到一起的,或许只有那已经成为海市蜃楼的房子了。
盛凌把我送到出租房门口,然后她便驱车离开了。
望着那豪华的跑车,连同那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一起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这心里,真有些不是滋味。
进了房间,心不在焉地坐下来泡了一壶茶,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与寂寞感,跃然心间。
几分钟后,盛凌突然打来了电话。
她一开口便说道:听着噢,别忘了晚上的庆祝晚宴,就定在……定在李青青的新概念餐厅吧,你和李青青是老同学,订房间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然后你把想约的人约一下,晚上六点钟之前,餐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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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后,我第一时间给李青青打去了电话,订好了包间。
然后我又来到了李梦瑶的房间,准备给她个惊喜。这会儿工夫,如无意外的话,她应该还在梦乡之中。
但事与愿违,李梦瑶的房门虽然开着,人却不在。
我坐在她的床上,正准备拨通她的电话,却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嗒嗒嗒的高跟鞋声。
到门口一瞧,好家伙,李梦瑶身着华丽,提着好几兜东西气宇轩昂地走了过来。
一见到我,她突然停下脚步,手中的几个手提袋,相继掉到了地上。
“回……回来了?”李梦瑶神色激动,眼冒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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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瑶嘿嘿一笑,振振有词地说道:“不得表达一下对你的思念嘛。没想到,你这回回来,简直是容光焕发呀,哥等会儿,先给你拍个造型。你站好,一只手靠门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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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不算完,李梦瑶干脆走过来,扶着我的肩膀,咔咔咔又是一阵自拍。
这丫头,还没完没了了。
女人天生爱自拍,这个定义,没毛病。
自拍告一段落后,李梦瑶拎着那一堆东西,把我领进了房间,问三问四问长问短的,好像我离开了三五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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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瑶追问道:“谁这么好心呢?什么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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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瑶摇头:“那倒没有。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对了哥,刚才你说什么……盛哥又同意接手幸福佳园楼盘了?太好了呀哥,祝贺你!这么好的好消息,你不得表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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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毛病,那好办。”我坏笑着,到院子里的墙角处,拔了一棵杂草,像模像样地递到李梦瑶手中:“请笑纳!”
李梦瑶耸着鼻子望着我,委屈地翘着嘴巴:“就送我这小草啊?”
我强调道:“别小看这小草,有多少歌是唱给它的,有多少诗是写给它的?有首歌嘛,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还有那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这不是一棵普普通通的小草,它身上,凝聚着一种甘于寂寞不争芳华的精神。我送你的,不是草,是一种民族之魂,是一种坚韧不拔的民族精神!”
“没想到……”李梦瑶望着我苦笑:“你这口才也是无敌了,哥,你去当主持人吧。就你这小词儿一套一套的,主持个婚礼啥的,保证没问题。”
我自嘲地一笑:“没那本事,我还是老老实实卖我肉得了。”
玩笑过后,我当然不忘盛凌的嘱托,给我发小孬蛋打去了电话。
这厮一听说晚上盛凌请客,挂断电话就开车赶到了我的出租房里,他穿的特板正,头发上还打了发胶。就连他那辆二手的比亚迪,也像是刚刚洗过一样。
孬蛋在我房间里像大爷一样,盘着腿,嗑着瓜子讲着荤段子,还有他这两天摆摊时的见闻。
我在他面前没有隐私,更何况,望着这厮这一副得瑟的样子,我准备用一记绝招,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
“孬蛋,你猜我这几天跟谁在一起?”我故作神秘地说道。
孬蛋摆出一副很鄙夷的样子,朝我身上扔了一颗瓜子皮:“爱谁谁,你有好事也不叫上我,就神秘失踪了!老实交待,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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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你这香肠嘴!”我皱了一下眉头:“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好不好?那会儿,我真不知道公关是干那个的。这叫纯洁,你懂不懂?”
孬蛋将了我一军:“你这意思是,你原来纯洁,现在不纯洁了?”
我冷哼道:“歪理邪说!”
孬蛋振振有词地道:“我这是话糙理不糙!行了,卖了半天关子了,说吧,跟谁去的?”
他这句问话,触及到了我的兴奋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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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盛凌。”我一扬头,脸上洋溢出一种气壮山河的荣耀感。
孬蛋顿时愣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一些阴沉又有一些鄙视:“别扯了!你没发烧吧阿鑫?来来来,我摸摸。”
说着他就站起身来,把手往我额头上一放,啧啧地道:“确实是烧的不轻。”
我反问:“怎么,不信?”
孬蛋剧烈地摇头:“鬼才信!你怎么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这副德性,跟人家盛凌一块去海南……你要不要点儿脸啊?人家什么级别,富二代,身价过亿啊!那么漂亮那么性感,能轮上你?”
这厮抨击我一番后还不过瘾,还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表达对我这异想天开的唾弃。
“唉。”我从桌子上抓起一把瓜子,一边往嘴里填,一边说道:“不信拉倒!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你信,这也发生了,你不信,它也发生了。”
这回孬蛋再一怔,半信半疑地盯着我,拷问道:“真的啊,还?”
“那可不!”我点头。
孬蛋上下打量了我几眼:“有……有什么证据,证明这几天你俩在一块?”
“证据……”我想了想,说道:“最好的证据就是没有证据。还是那句话,爱信信,不信拉倒!”
孬蛋关键时刻亮出了绝招:“那好办啊,我晚上问问盛凌不就知道了。不不,我这就问,这就给盛凌打电话,揭穿你小子的谎言!癞蛤蟆想吃天鹅屁啊你,吹的没边儿了都。盛凌选我也不会选你,至少咱还有车开着。”
我和孬蛋就是这样,一见面是互掐,互相打击,不留情面。
但实际上,我俩的关系,亲如兄弟。
没想到这厮还真不是嘴上说说,他摸出手机来,当着我的面儿,就拨通了盛凌的电话。
见此情景我急了,虽说我并没有骗孬蛋,但是盛凌如果知道,我拿着这事儿在孬蛋面前炫耀,我恐怕就惨翘翘了。
我这不是在败坏女神的形象吗?
PS:有个发小,朋友,兄弟,天天在你身边,逗逗嘴,扯扯淡,甚至是互相拆拆台,你损我一尺我损你一丈。关键时刻,却光着膀子也会帮助你。这种感觉,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