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进城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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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歌把没杀完的几条桃花鱼带回家里,倒腾出来一口大水缸,把鱼全部倒了进去,又去河边挑了几桶水过来,怕桃花鱼适应不了别的水质,他不敢用自来水。
看着水缸之中有几尾鱼已经开始蔫吧,无精打采的样子,估计水域不同,起初让它们待在水桶里,空间逼仄,供氧不足,活力就会减退。
向天歌双手伸入水缸,暗暗地运起神农诀的灵气,水面渐渐荡起细细的气泡。
几分钟之后,鱼又开始活跃起来,灵气的浸染,能够让它们焕发新的生命活力。
不过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他的灵气不是天生的,需要修炼所得,一水缸的桃花鱼倒没什么关系,但如果要大规模地养殖,总不能让他天天往鱼塘里输送灵气吧?
以他目前的修为,没有那么多灵气可以消耗的。
“天歌,你真的抓到鱼了?”白芳菲兴奋地走了过来。
“我准备看看,能不能大规模地养殖桃花鱼。”
“不采药了吗?”白芳菲有些惋惜,毕竟向天歌采药能卖好多钱呢,如果养鱼的话,需要成本,而且还有风险。
向天歌笑了笑:“你以为天天能够挖到人参吗?再说,鬼山那些草药都是野生的,如果全部被采光了,以后可都没有了。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凡事留有余地,不过度开采,这样以后村民生病了,才有药可医。”
白芳菲轻轻点头,打着手语:“嗯,你说得对。可是养殖桃花鱼不是需要很多钱吗?”
“银行里还有四十五万,挖个鱼塘绰绰有余了。”
“四十五万?”白芳菲半天合不拢嘴。
“嫂子,你没事儿?”他真怕他们家这位财迷会发疯。
“你没骗我吧?”白芳菲打着手语询问,一双美眸异常认真地盯着向天歌。
“没骗你,上次卖人参剩下的钱。”
白芳菲激动得整个娇躯都在颤抖,像是中了彩票大奖似的,然后又蹲了下来,嘤嘤地抽泣。
向天歌目瞪口呆,我去,不至于吧?
“好了嫂子,咱们是挣钱了,又不是破产了,你哭什么呀?”向天歌无比郁闷。
不过向天歌也能想得明白,估计之前因为钱受了不少委屈。
梁庄虽然是个大村,但到底还是一个村,村民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欠债的人遇到债主,总是低人一等。就算想要吃点好的,也不敢让人发现,生怕别人说闲话,说你欠了人钱,还敢大鱼大肉。
尤其是王有财,欠了他万把块,这孙子就天天纠缠白芳菲,让她受了不少的困扰。
“嫂子,我向你保证,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向天歌蹲在她的旁边,拍了拍她纤弱的肩膀,安慰。
白芳菲抬头抹了一把泪痕,说道:“天歌,我相信你。”
等到白芳菲情绪稳定下来,向天歌又出去抓了一些昆虫,混合一些面粉,当做鱼的饲料。
再将神农诀的灵气注入饲料之中,投入水缸喂养。
比起水中的灵气,饲料的灵气更容易被桃花鱼吸收,毕竟饲料是被吃进肚子里的。
到了第二天起来一看,桃花鱼都比之前生长了三分之一左右,而且体型都有一些长胖。这让向天歌有些欣喜,有了他的神农诀,桃花鱼从此可以撕下没肉的标签了。
他又抓了两条桃花鱼来煮,味道比起之前的桃花鱼又更鲜美了,这些都是神农诀的作用。
又过了一天,水缸养的桃花鱼都长到三十公分左右,这比一般的桃花鱼多了一倍的长度,白芳菲看了目瞪口呆。
“这鱼怎么长这么快?”白芳菲不可思议。
向天歌料想跟她解释不明白神农诀,用了一种农村妇女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这是咱妈在天上保佑咱们家,我做了个梦,咱妈说她现在做了梁庄的水神,如果咱们家养鱼的话,可以保佑咱们家的鱼长得比别人好。”
白芳菲不明觉厉,但是事实尽在眼前,不然她怎么解释桃花鱼快速生长?
向天歌让她拿了两只水桶过来,先从水缸打了点水,然后把鱼捞了一半上来,放入桶里。
“天歌,你要把鱼带到哪儿去?”
“我去县里看看,顺便打听一下桃花鱼的市场。”
向天歌十六岁离开了家乡,那个时候还是读书的年纪,之后六年又去当兵了,搞生产做生意他没什么经验,所以还是必须慎重一些,先用这一批桃花鱼试一试水。
把鱼挑到村口,等到一辆前往定福县的汽车,拦了下来,把鱼挑了上去,放在过道上面。
车里顿时沸腾起来。
“哎哟,这什么鱼呀?从来没见过啊!”
“这是桃花鱼吧?”
“瞎说,桃花鱼哪有这么大?”
“欸,小伙子,你给说说,这到底是什么鱼呀?”一个老大娘问道。
向天歌道:“就是桃花鱼。”
一个老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不可能不可能,我就养鱼,没见过这么大的桃花鱼。”
向天歌笑了笑,也不跟他们解释。
到了县里,向天歌挑着两桶鱼,直奔蓝色会馆而去。
门口两个迎宾小姐亭亭玉立,穿着开衩很高的旗袍,裹着一层肉色的丝袜,修长的美腿,让人看了垂涎三尺。
其中一个迎宾小姐,向天歌竟然还认识。
“晴姐,你怎么在这里?”
秦晴现在的处境,最怕的就是遇见熟人,忸怩地道:“我……我在这儿上班……”
向天歌一想就能明白,当时侯吉利和癞头三做出那样的事,被秦晴当场撞破,她还放出豪言要跟侯吉利离婚,自然不能再回家里。至于娘家,就更不用提了,田大娘和侯吉利的事早已传遍全村,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妈。
所以无奈之下,才到县里来的。
“天歌,你来这儿干嘛?”
“晴姐,我正好有事儿问你,你们这儿采购部是谁负责?”
“好像是卓经理在负责。”
“你带我去见他吧,我这儿有些鱼想要卖给你们餐厅。”
“我为什么要帮你?”秦晴可还记得当日这家伙拒绝了她,这让心里一直耿耿于怀,像她这种姿色,主动对他投怀送抱,他竟然敢拒绝他,多伤她的自尊啊!
向天歌笑道:“晴姐,我好歹也救过你的命不是?让你帮点儿小忙,不算过分吧?”
秦晴想想也是,自己的命确实是向天歌捡回来的,现在她没有自杀的意愿,变得尤其珍惜生命。
她不是不讲理的人,之前向天歌拒绝了她,并不是他的错,反而是她太唐突了。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对向天歌的人品高看一眼,这家伙虽然杀过人,但为人倒是挺正直的,比起她家那位强太多了。
她对向天歌生气,只是因为自尊接受不了而已。
向天歌把没杀完的几条桃花鱼带回家里,倒腾出来一口大水缸,把鱼全部倒了进去,又去河边挑了几桶水过来,怕桃花鱼适应不了别的水质,他不敢用自来水。
看着水缸之中有几尾鱼已经开始蔫吧,无精打采的样子,估计水域不同,起初让它们待在水桶里,空间逼仄,供氧不足,活力就会减退。
向天歌双手伸入水缸,暗暗地运起神农诀的灵气,水面渐渐荡起细细的气泡。
几分钟之后,鱼又开始活跃起来,灵气的浸染,能够让它们焕发新的生命活力。
不过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他的灵气不是天生的,需要修炼所得,一水缸的桃花鱼倒没什么关系,但如果要大规模地养殖,总不能让他天天往鱼塘里输送灵气吧?
以他目前的修为,没有那么多灵气可以消耗的。
“天歌,你真的抓到鱼了?”白芳菲兴奋地走了过来。
“我准备看看,能不能大规模地养殖桃花鱼。”
“不采药了吗?”白芳菲有些惋惜,毕竟向天歌采药能卖好多钱呢,如果养鱼的话,需要成本,而且还有风险。
向天歌笑了笑:“你以为天天能够挖到人参吗?再说,鬼山那些草药都是野生的,如果全部被采光了,以后可都没有了。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凡事留有余地,不过度开采,这样以后村民生病了,才有药可医。”
白芳菲轻轻点头,打着手语:“嗯,你说得对。可是养殖桃花鱼不是需要很多钱吗?”
“银行里还有四十五万,挖个鱼塘绰绰有余了。”
“四十五万?”白芳菲半天合不拢嘴。
“嫂子,你没事儿?”他真怕他们家这位财迷会发疯。
“你没骗我吧?”白芳菲打着手语询问,一双美眸异常认真地盯着向天歌。
“没骗你,上次卖人参剩下的钱。”
白芳菲激动得整个娇躯都在颤抖,像是中了彩票大奖似的,然后又蹲了下来,嘤嘤地抽泣。
向天歌目瞪口呆,我去,不至于吧?
“好了嫂子,咱们是挣钱了,又不是破产了,你哭什么呀?”向天歌无比郁闷。
不过向天歌也能想得明白,估计之前因为钱受了不少委屈。
梁庄虽然是个大村,但到底还是一个村,村民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欠债的人遇到债主,总是低人一等。就算想要吃点好的,也不敢让人发现,生怕别人说闲话,说你欠了人钱,还敢大鱼大肉。
尤其是王有财,欠了他万把块,这孙子就天天纠缠白芳菲,让她受了不少的困扰。
“嫂子,我向你保证,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向天歌蹲在她的旁边,拍了拍她纤弱的肩膀,安慰。
白芳菲抬头抹了一把泪痕,说道:“天歌,我相信你。”
等到白芳菲情绪稳定下来,向天歌又出去抓了一些昆虫,混合一些面粉,当做鱼的饲料。
再将神农诀的灵气注入饲料之中,投入水缸喂养。
比起水中的灵气,饲料的灵气更容易被桃花鱼吸收,毕竟饲料是被吃进肚子里的。
到了第二天起来一看,桃花鱼都比之前生长了三分之一左右,而且体型都有一些长胖。这让向天歌有些欣喜,有了他的神农诀,桃花鱼从此可以撕下没肉的标签了。
他又抓了两条桃花鱼来煮,味道比起之前的桃花鱼又更鲜美了,这些都是神农诀的作用。
又过了一天,水缸养的桃花鱼都长到三十公分左右,这比一般的桃花鱼多了一倍的长度,白芳菲看了目瞪口呆。
“这鱼怎么长这么快?”白芳菲不可思议。
向天歌料想跟她解释不明白神农诀,用了一种农村妇女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这是咱妈在天上保佑咱们家,我做了个梦,咱妈说她现在做了梁庄的水神,如果咱们家养鱼的话,可以保佑咱们家的鱼长得比别人好。”
白芳菲不明觉厉,但是事实尽在眼前,不然她怎么解释桃花鱼快速生长?
向天歌让她拿了两只水桶过来,先从水缸打了点水,然后把鱼捞了一半上来,放入桶里。
“天歌,你要把鱼带到哪儿去?”
“我去县里看看,顺便打听一下桃花鱼的市场。”
向天歌十六岁离开了家乡,那个时候还是读书的年纪,之后六年又去当兵了,搞生产做生意他没什么经验,所以还是必须慎重一些,先用这一批桃花鱼试一试水。
把鱼挑到村口,等到一辆前往定福县的汽车,拦了下来,把鱼挑了上去,放在过道上面。
车里顿时沸腾起来。
“哎哟,这什么鱼呀?从来没见过啊!”
“这是桃花鱼吧?”
“瞎说,桃花鱼哪有这么大?”
“欸,小伙子,你给说说,这到底是什么鱼呀?”一个老大娘问道。
向天歌道:“就是桃花鱼。”
一个老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不可能不可能,我就养鱼,没见过这么大的桃花鱼。”
向天歌笑了笑,也不跟他们解释。
到了县里,向天歌挑着两桶鱼,直奔蓝色会馆而去。
门口两个迎宾小姐亭亭玉立,穿着开衩很高的旗袍,裹着一层肉色的丝袜,修长的美腿,让人看了垂涎三尺。
其中一个迎宾小姐,向天歌竟然还认识。
“晴姐,你怎么在这里?”
秦晴现在的处境,最怕的就是遇见熟人,忸怩地道:“我……我在这儿上班……”
向天歌一想就能明白,当时侯吉利和癞头三做出那样的事,被秦晴当场撞破,她还放出豪言要跟侯吉利离婚,自然不能再回家里。至于娘家,就更不用提了,田大娘和侯吉利的事早已传遍全村,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妈。
所以无奈之下,才到县里来的。
“天歌,你来这儿干嘛?”
“晴姐,我正好有事儿问你,你们这儿采购部是谁负责?”
“好像是卓经理在负责。”
“你带我去见他吧,我这儿有些鱼想要卖给你们餐厅。”
“我为什么要帮你?”秦晴可还记得当日这家伙拒绝了她,这让心里一直耿耿于怀,像她这种姿色,主动对他投怀送抱,他竟然敢拒绝他,多伤她的自尊啊!
向天歌笑道:“晴姐,我好歹也救过你的命不是?让你帮点儿小忙,不算过分吧?”
秦晴想想也是,自己的命确实是向天歌捡回来的,现在她没有自杀的意愿,变得尤其珍惜生命。
她不是不讲理的人,之前向天歌拒绝了她,并不是他的错,反而是她太唐突了。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对向天歌的人品高看一眼,这家伙虽然杀过人,但为人倒是挺正直的,比起她家那位强太多了。
她对向天歌生气,只是因为自尊接受不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