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番外:双向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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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一个念头很有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比如,某一天的早晨,逃课缩在寝室玩电脑的古梁舟忽然很想写点故事,体内的洪荒之力蹭蹭往外迸发,压都压不住。
正巧,她高中时的室友陶梦竹一直在123言情写连载,便二话不说私戳了上去。
陶梦竹听说古梁舟要写小说,一时十分热情的开启了老前辈模式,认认真真地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来教她如何抓读者口味,如何爬新晋作者榜,作者有话说要怎么卖萌才能有更多的读者买账,哪些比较热的题材能让新人签约更容易。
古梁舟听得似懂非懂,最后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文名文案文章开头很重要,初期没读者需要慢慢熬,新人爬榜要日更!要日更!要日更!
再提取到重心之后,古梁舟当天就申请了作者号,激动地放上了第一章,又戳了一下陶梦竹,道:“梦竹梦竹,你帮我看看这个文案和开头呗。”
陶梦竹点开链接后,回的第一句话是:“你竟然写百合?”
“[委屈的哭了出来]百合……怎么了……嘛……”古梁舟有几分委屈,下意识感觉自己可能要被嫌弃了。
陶梦竹却回道:“我喜欢[么么哒]”
古梁舟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陶梦竹又连发了两句话:“我不太会评文。”“但文案太长不看,要改。”“段与段之间太挤,看着眼睛疼,要加空行。”
于是,古梁舟呜呜呜地跑去改文案和加段落空行了。
改好了文案,加好了每段间的空行,古梁舟打开陶梦竹的文看了一下书评区,看到有好多好多读者在撒花砸雷或发表自己的看法,一时觉得写文真的好幸福,可以把心里的故事告诉别人,也可以得到别人的反馈。
然而,身为一个无人挖掘的小萌新,古梁舟默默期待了一个下午,文下还是一个小天使都没有。
到了晚上,古梁舟忧伤地戳了一下陶梦竹:qaq没人看我的文,正常吗?
陶梦竹一时语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了她的话:再等等,你才开坑一个下午,都没曝光率。
她继续等呀等,终于在一次刷新后看到了一个名叫“球”的读者撒了一朵花花,瞬间心情大好,回了一句:“小天使!等我加更哟!”回罢,连忙打开文档兴致满满地码起了字。
开始写文第一天,古梁舟兴奋地发了三章更新。
当晚,那个“球”在评论里问她:作者好勤快!不过这个名字应该怎么称呼?
古梁舟望着自己的笔名“狼山玉”沉思起来。
小狼?狼山?小玉?小山玉?唔……
“叫我玉玉好了!”古梁舟回评的时候,觉得自己十分萌萌哒。
随后的好几天,她都以十万分的热情保持着日更,作者有话说里更是把萌卖得十分溜。
她的读者一天天多了起来,收藏、点击也一天天多了起来,虽然比起陶梦竹来说是天差地别,但每看到多一条评论,心里都会多一分满足感。
忽然有一天,那个叫“球”的读者在评论区里问她可以不可以勾搭。
古梁舟一看乐了,连忙建了一个读者群,把群号放在了文案上,道:玉玉想和大家做朋友,所以建了一个群,小天使们可以来找玉玉玩哦!
很快,有一个人加群了。
那个熟悉的头像吓得古梁舟半天没回过神来!
那,那不是她高中同寝的室友,于晓秋吗!
于晓秋进群后,默默把自己的马甲名改成了“球(乛▽乛)”,发了一句:妈的见鬼!
可不就是见鬼了吗!
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群里,她们一同沉默了一秒,沉思了两秒,最后冷静了五六秒,终于又一次打开了话匣子。
球(乛▽乛):你怎么来写文了?
狼山玉:你怎么看百合呀?
球(乛▽乛):你能写百合,我怎么不能看?
狼山玉:你改个名字,这个笑容看得我心慌。
文荒球:这样呢?
狼山玉:[杠铃般的笑声]我有点不知道能说点什么,我满怀欣喜等到了第一个来勾搭我的小天使,想不到竟然是你!
文荒球:怎么,是我你嫌弃啊?
狼山玉:没有没有!
文荒球:[智慧的凝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再想到玉玉这个自称,我就想笑。
狼山玉:[委屈地哭了出来]什么意思嘛!你嫌弃我!
文荒球:没有,就是感觉这个名字在你身上特别有违和感。
狼山玉:你!你你你!违和你也得给我忍着!
文荒球:好好好,忍着[智慧的鄙视]
狼山玉:那,那你为什么勾搭我啊?是因为我写得好看吗Σ(⊙▽⊙”a...
文荒球:哦,我只想问问,你为什么最近不回我评了,我看你小绿字不像一个高冷的作者。
狼山玉:啊……呜呜呜,玉玉不是故意的!玉玉现在就去回!
她是想回评论的,但是她老是忘。
每一次想起来要去给小天使回评论了,她就会打开后台从下往上开始一条条的回,回着回着,下意识翻了一下幻摄影的写真相册——啊,这套内景好漂亮!这个模特好漂亮!啊啊啊这个造型好漂亮!
又或者,回着回着,打开微博刷到了一个视频——啊,好帅好帅!好美好美!好戳心窝好戳心窝!
再有就是,回着回着,抓起手边的东西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就又把后台关掉了。
她诚惶诚恐地回完了评,回后想起了一件事:不对啊,我为什么要怕她啊?
再回来看□□时,于晓秋邀请她加入一个群。
古梁舟想也没想就点了确认,进群后不由一愣。
群成员加上她刚好四个,正好是当年高中寝室中四人。
狼山玉:这,这这这是怀旧群?
文荒球:不,这是我的专用催更群。
这是于晓秋的专用催更群,自从知道陶梦竹和胡杨都写文后,她仗着自己比一般读者要特殊一些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手持小皮鞭的催更者,每天都在这个群里监督着两人码字。
这下,古梁舟也开始写文了,自然也要拽进来一起催的。
就这样,四个许久没联系的高中同学莫名其妙地再续前缘了。
只是这一次,让她们走到一起的桥梁不再是高中闷沉沉的教室与那一堆厚重的书本,也不是对当年上学岁月的缅怀情绪,而是四人对小说的共同爱好。
不过,不管是陶梦竹还是胡杨,都让于晓秋十分省心,只有古梁舟一人热情减淡后就开始时不时断更,让于晓秋活活变成了一个每天都拽着古梁舟碎碎念求更新的老妈子。
那感觉,就像回到了高中,晚自习上,她望着作业发呆,发着发着开始看小说或者和同桌聊天。
这个时候,后桌的于晓秋就会轻轻戳她的后背,示意她别摸鱼,不然晚上回寝室又得打灯赶作业到好晚。
那时的于晓秋就一直这样为她费心费神,很多时候回到寝室了还会一边嫌弃她这个摸鱼狂魔,一边拿出笔来,尽量模仿着她的字体,帮她写上那么一两科必须交的作业。
在高中的那段日子,她是那么的依赖于晓秋,吃饭要和于晓秋一起吃,有好东西要第一个和于晓秋分享,上个厕所也一定要拽着于晓秋和自己一块去,一个人的时候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时间久了,她几乎都以为这份依赖已经刻到了骨子里,但实际上却没有。
大学后,曾经的挚友各奔东西,最开始还会彼此联系,时间久了,也就只能在对方的朋友圈里看见彼此如今的生活状态。
大家都有了新朋友呢,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现在也许已经把那份无微不至转付给他人了吧?
这种隐隐的嫉妒没有持续太久,于晓秋又因着她想要写文的那个念头,再次回到了她的身旁,她惊喜的同时,又一次理直气壮的成为了当年那个总是不太靠谱,做什么都要于晓秋在后面用手指戳戳才肯动的摸鱼狂魔。
而且,这一次的相遇,她发现于晓秋和当年不太一样了。
或者说,大家都在变化。
陶梦竹不知何时和一个女读者开始了交往,于晓秋也是多次表示自己对男性没有任何兴趣,将来想找个姑娘过一辈子。
这样的变化,竟让她隐隐有些兴奋。
她不知道这样的兴奋是源自于自己心中的百合魂,就是源自对未来的一丝看上去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想,她有没有可能是喜欢于晓秋的?
她想,如果一辈子一定要找一个一起走下去,那个人能不能是于晓秋?
她不敢确定心里这种想法,所以一直将其小心珍藏。
时间一天天过去,周围的一切都发生了大变化。
大家都毕业了,开始找工作了,一个个成为了需要为生计而发愁的大姑娘。
陶梦竹一直靠写作为生,胡杨成为了一名老师,于晓秋找了一份不太清闲的工作,早出晚归,每天累得不行。
有一天,于晓秋辞了工作,想要做生意,跑来问她有没有存款,她傻乎乎交出了自己支付宝里存着的一万六。
四个多月后,于晓秋开始每个月一千多点的慢慢还起了钱,越往后还得越快,大半年就还完了所有的钱。
债务清空后的第一个月,古梁舟惯例般收到了来自于晓秋的转账,一时万分诧异,跑去询问。
于晓秋回道:“我当初又不是找你借钱,是找你入股啊,以后我不管我赚多少,都会有一份是你的。”
当初借钱的时候,可没有提过入股这种词,如今赚了,钱还清了,却是改口硬要往她兜里塞钱了。
古梁舟望着那句话愣了好久,心里有一句话,想问又不问不出口。
——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这句心里话,她藏了好久好久。
终于有一天,于晓秋对她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怕我,躲着我吗?
她笑了。
不会啊,我期待很久,很久,很久了。
有些时候,一个念头很有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比如,某一天的早晨,逃课缩在寝室玩电脑的古梁舟忽然很想写点故事,体内的洪荒之力蹭蹭往外迸发,压都压不住。
正巧,她高中时的室友陶梦竹一直在123言情写连载,便二话不说私戳了上去。
陶梦竹听说古梁舟要写小说,一时十分热情的开启了老前辈模式,认认真真地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来教她如何抓读者口味,如何爬新晋作者榜,作者有话说要怎么卖萌才能有更多的读者买账,哪些比较热的题材能让新人签约更容易。
古梁舟听得似懂非懂,最后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文名文案文章开头很重要,初期没读者需要慢慢熬,新人爬榜要日更!要日更!要日更!
再提取到重心之后,古梁舟当天就申请了作者号,激动地放上了第一章,又戳了一下陶梦竹,道:“梦竹梦竹,你帮我看看这个文案和开头呗。”
陶梦竹点开链接后,回的第一句话是:“你竟然写百合?”
“[委屈的哭了出来]百合……怎么了……嘛……”古梁舟有几分委屈,下意识感觉自己可能要被嫌弃了。
陶梦竹却回道:“我喜欢[么么哒]”
古梁舟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陶梦竹又连发了两句话:“我不太会评文。”“但文案太长不看,要改。”“段与段之间太挤,看着眼睛疼,要加空行。”
于是,古梁舟呜呜呜地跑去改文案和加段落空行了。
改好了文案,加好了每段间的空行,古梁舟打开陶梦竹的文看了一下书评区,看到有好多好多读者在撒花砸雷或发表自己的看法,一时觉得写文真的好幸福,可以把心里的故事告诉别人,也可以得到别人的反馈。
然而,身为一个无人挖掘的小萌新,古梁舟默默期待了一个下午,文下还是一个小天使都没有。
到了晚上,古梁舟忧伤地戳了一下陶梦竹:qaq没人看我的文,正常吗?
陶梦竹一时语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了她的话:再等等,你才开坑一个下午,都没曝光率。
她继续等呀等,终于在一次刷新后看到了一个名叫“球”的读者撒了一朵花花,瞬间心情大好,回了一句:“小天使!等我加更哟!”回罢,连忙打开文档兴致满满地码起了字。
开始写文第一天,古梁舟兴奋地发了三章更新。
当晚,那个“球”在评论里问她:作者好勤快!不过这个名字应该怎么称呼?
古梁舟望着自己的笔名“狼山玉”沉思起来。
小狼?狼山?小玉?小山玉?唔……
“叫我玉玉好了!”古梁舟回评的时候,觉得自己十分萌萌哒。
随后的好几天,她都以十万分的热情保持着日更,作者有话说里更是把萌卖得十分溜。
她的读者一天天多了起来,收藏、点击也一天天多了起来,虽然比起陶梦竹来说是天差地别,但每看到多一条评论,心里都会多一分满足感。
忽然有一天,那个叫“球”的读者在评论区里问她可以不可以勾搭。
古梁舟一看乐了,连忙建了一个读者群,把群号放在了文案上,道:玉玉想和大家做朋友,所以建了一个群,小天使们可以来找玉玉玩哦!
很快,有一个人加群了。
那个熟悉的头像吓得古梁舟半天没回过神来!
那,那不是她高中同寝的室友,于晓秋吗!
于晓秋进群后,默默把自己的马甲名改成了“球(乛▽乛)”,发了一句:妈的见鬼!
可不就是见鬼了吗!
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群里,她们一同沉默了一秒,沉思了两秒,最后冷静了五六秒,终于又一次打开了话匣子。
球(乛▽乛):你怎么来写文了?
狼山玉:你怎么看百合呀?
球(乛▽乛):你能写百合,我怎么不能看?
狼山玉:你改个名字,这个笑容看得我心慌。
文荒球:这样呢?
狼山玉:[杠铃般的笑声]我有点不知道能说点什么,我满怀欣喜等到了第一个来勾搭我的小天使,想不到竟然是你!
文荒球:怎么,是我你嫌弃啊?
狼山玉:没有没有!
文荒球:[智慧的凝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再想到玉玉这个自称,我就想笑。
狼山玉:[委屈地哭了出来]什么意思嘛!你嫌弃我!
文荒球:没有,就是感觉这个名字在你身上特别有违和感。
狼山玉:你!你你你!违和你也得给我忍着!
文荒球:好好好,忍着[智慧的鄙视]
狼山玉:那,那你为什么勾搭我啊?是因为我写得好看吗Σ(⊙▽⊙”a...
文荒球:哦,我只想问问,你为什么最近不回我评了,我看你小绿字不像一个高冷的作者。
狼山玉:啊……呜呜呜,玉玉不是故意的!玉玉现在就去回!
她是想回评论的,但是她老是忘。
每一次想起来要去给小天使回评论了,她就会打开后台从下往上开始一条条的回,回着回着,下意识翻了一下幻摄影的写真相册——啊,这套内景好漂亮!这个模特好漂亮!啊啊啊这个造型好漂亮!
又或者,回着回着,打开微博刷到了一个视频——啊,好帅好帅!好美好美!好戳心窝好戳心窝!
再有就是,回着回着,抓起手边的东西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就又把后台关掉了。
她诚惶诚恐地回完了评,回后想起了一件事:不对啊,我为什么要怕她啊?
再回来看□□时,于晓秋邀请她加入一个群。
古梁舟想也没想就点了确认,进群后不由一愣。
群成员加上她刚好四个,正好是当年高中寝室中四人。
狼山玉:这,这这这是怀旧群?
文荒球:不,这是我的专用催更群。
这是于晓秋的专用催更群,自从知道陶梦竹和胡杨都写文后,她仗着自己比一般读者要特殊一些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手持小皮鞭的催更者,每天都在这个群里监督着两人码字。
这下,古梁舟也开始写文了,自然也要拽进来一起催的。
就这样,四个许久没联系的高中同学莫名其妙地再续前缘了。
只是这一次,让她们走到一起的桥梁不再是高中闷沉沉的教室与那一堆厚重的书本,也不是对当年上学岁月的缅怀情绪,而是四人对小说的共同爱好。
不过,不管是陶梦竹还是胡杨,都让于晓秋十分省心,只有古梁舟一人热情减淡后就开始时不时断更,让于晓秋活活变成了一个每天都拽着古梁舟碎碎念求更新的老妈子。
那感觉,就像回到了高中,晚自习上,她望着作业发呆,发着发着开始看小说或者和同桌聊天。
这个时候,后桌的于晓秋就会轻轻戳她的后背,示意她别摸鱼,不然晚上回寝室又得打灯赶作业到好晚。
那时的于晓秋就一直这样为她费心费神,很多时候回到寝室了还会一边嫌弃她这个摸鱼狂魔,一边拿出笔来,尽量模仿着她的字体,帮她写上那么一两科必须交的作业。
在高中的那段日子,她是那么的依赖于晓秋,吃饭要和于晓秋一起吃,有好东西要第一个和于晓秋分享,上个厕所也一定要拽着于晓秋和自己一块去,一个人的时候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时间久了,她几乎都以为这份依赖已经刻到了骨子里,但实际上却没有。
大学后,曾经的挚友各奔东西,最开始还会彼此联系,时间久了,也就只能在对方的朋友圈里看见彼此如今的生活状态。
大家都有了新朋友呢,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现在也许已经把那份无微不至转付给他人了吧?
这种隐隐的嫉妒没有持续太久,于晓秋又因着她想要写文的那个念头,再次回到了她的身旁,她惊喜的同时,又一次理直气壮的成为了当年那个总是不太靠谱,做什么都要于晓秋在后面用手指戳戳才肯动的摸鱼狂魔。
而且,这一次的相遇,她发现于晓秋和当年不太一样了。
或者说,大家都在变化。
陶梦竹不知何时和一个女读者开始了交往,于晓秋也是多次表示自己对男性没有任何兴趣,将来想找个姑娘过一辈子。
这样的变化,竟让她隐隐有些兴奋。
她不知道这样的兴奋是源自于自己心中的百合魂,就是源自对未来的一丝看上去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想,她有没有可能是喜欢于晓秋的?
她想,如果一辈子一定要找一个一起走下去,那个人能不能是于晓秋?
她不敢确定心里这种想法,所以一直将其小心珍藏。
时间一天天过去,周围的一切都发生了大变化。
大家都毕业了,开始找工作了,一个个成为了需要为生计而发愁的大姑娘。
陶梦竹一直靠写作为生,胡杨成为了一名老师,于晓秋找了一份不太清闲的工作,早出晚归,每天累得不行。
有一天,于晓秋辞了工作,想要做生意,跑来问她有没有存款,她傻乎乎交出了自己支付宝里存着的一万六。
四个多月后,于晓秋开始每个月一千多点的慢慢还起了钱,越往后还得越快,大半年就还完了所有的钱。
债务清空后的第一个月,古梁舟惯例般收到了来自于晓秋的转账,一时万分诧异,跑去询问。
于晓秋回道:“我当初又不是找你借钱,是找你入股啊,以后我不管我赚多少,都会有一份是你的。”
当初借钱的时候,可没有提过入股这种词,如今赚了,钱还清了,却是改口硬要往她兜里塞钱了。
古梁舟望着那句话愣了好久,心里有一句话,想问又不问不出口。
——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这句心里话,她藏了好久好久。
终于有一天,于晓秋对她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怕我,躲着我吗?
她笑了。
不会啊,我期待很久,很久,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