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章:煽情+酷+深沉=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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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之后,化好妆,陈天都跟刘徳华、孙轰雷两人讲戏,边比划边说戏的讲解着,甚至连如何走位、该如何控制表演都说清楚之后,这才开始试验几遍。大概没问题后,才正式开拍。
整个剧组在完全准备就绪的时候,陈天都喊道:“!!!”
此刻,已经是上午1o:oo,难得的冬日阳光正足,从这场戏的准备工作足足用了三个小时就能看出陈天都对这场戏的重视。
天台上,黑色整齐西装洁白衬衣无领带的刘德华,一步步走入迎着阳光走入镜头之中,晴朗的天气下阳光刺得他必须眯着眼才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不过,这可不是表情差了。而是就该这么演,陈天都刚才说戏的时候,可没说该用这个反应。
这自然而然的反应,就是影帝的本事。
刘徳华登场之后演出了在天台上寻找陈天都身影的举动,几次转身寻找的视线都向着镜头,第一次看到大厦镜子中投出自己的影子,陡然吃惊的转身。四下查看陈永仁的身影。几个镜头一转,就说明了他来的第一目的到底是什么,就在此时,这个镜头结束了。
“stop!”在监视器后面的陈天都暗自点头叫好,“华哥,很好,不要动。转镜头,下一个阶段准备。”该他出场了。
这栋大厦的天台是没有太好的藏身之处,要是陈天都在天台上站着,刘徳华根本就不用找,如此一来,后边那一幕陈永仁突然出现在刘建明身后用枪顶住他的画面就会成为笑话。
所以必须要多遍拍摄,剪辑效果。
可这里,也有两个选择。
美版之中,是躲在楼梯间后面,迅猛的冲出去顶住他的后腰。港版中镜头一切都是往美化方向发展。精心渲染出了一个“酷”的无间道,而美版或者不懂酷或者不屑于酷,制造出了一个更“真实”的无间道,更多的是当成一个社会故事在拍摄。
美版和港版都很好看。
但美版少了一些煽情、玩儿深沉、装酷,因此容易给人一种错觉:美版比港版肤浅、没有深度、没有内涵。陈天都自然不会觉得这和内涵有什么关系。因为老马是想用写实的镜头,来更加残酷的讲故事。
可以对比一下两个版本的镜头表现和人物表现。
无论是表情还是对白,并不是老美不擅长表现酷。这种感觉不只在看电影上,小说、动画、游戏,无不如此,那就是文化差异。比如你要是跟他来这么一句,“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只这一句话,这个人的“酷”劲儿就马上被刻画出来,中国观众就会自动脑补出这样一个场景“古镇、小店、夕阳,一把剑滴着血(特写),一个人一身白衣站着一动不动,衣服的下摆风的吹动下微微飘动”——剑神啊,怎一个酷字了得。
老美呢,他们不来“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这种绕圈子的话,可以是这样——
“你瞪他一眼,然后他说:**you!”
美国电影的表现很直接、很市井。即使陈天都在《黑客帝国》中无论怎样穿黑衣服戴墨镜并费尽心思的摆pose,这种酷和香港电影或者日本动画比起来还是有区别。
港版无间道中,任何一个小细节都显示出了一种酷,一种精致,而美版“大大咧咧”。所以陈天都看到的那些未来影评,内地观众看完美版后也许会有种错觉,美国电影真没内涵啊。
可陈天都作为导演,他不能这么想,否则他就幼稚了。
确实,无论刘德华在什么处境下都能处事不惊,黄sir一死也要黑白镜头、各种电影技巧就跟上,陈惠琳随便一个镜头也有艺术照的感觉,各种细节潜移默化地给了我们这种所谓有内涵的感觉。
但是,煽情+酷+深沉=内涵?
是美国人不喜欢看更酷的东西吗?显然不是,否则他们就不会发明“cool”这个单词。
那么陈天都该怎么解决问题呢,他也没辙,所以在一些面临选a选b的双选题情况上,他干脆就拍两遍。
一声“stop”后,第一个镜头结束时刘德华都是站在那里,没有动弹。整个剧组立刻开始大转移,全部转到天台另一端,因为要拍摄这一边的镜头了。
待一切准备妥当,已经过了一刻钟了。刘德华除了蹲下休息一会,脚步一步也没有挪动。孔乙己建议给他拍张照,让他去坐会,一会在对比站回去,他自己拒绝的。
再次完毕后,所有人一同等待着留着小胡子的陈天都入场,中间没有任何休息的又一次开拍。
“!”
摄影师蹲在刘徳华身后,拍下陈天都用枪顶住他后腰那一秒。
“ok!转一下。”
镜头再次正面拍摄,背部就是维多利亚港优美的景色,陈天都蹲下身搜刘德华的身,取出手铐,将他的左轮手枪子弹全部卸掉。
“挺利索的。”
“我也读过警校。”将刘建明用手铐铐住。
“你们这些警察可真有意思,老在天台见面。”
“我不像你,我光明正大。我要的东西呢?”
“我要的你还未必带来呢。”
陈天都定定看了他两秒,忽然嘴角一撇,一抹笑容。不算坏,很有特点,加上一缕小胡子,十分性感。
旁观的人看着,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帅!”
陈天都和刘德华现在都已经进入状态,举手投足都是戏,根本没有任何表演痕迹,脸上一个表情流露,就是心理活动。这是一种对戏的感悟,一种自然而然的情绪流淌中不用去演已经浑身是戏的感觉。在大家眼里,此刻没有刘德华没有陈天都,只有刘建明和陈永仁。
在一边看的孙红雷,不由的紧张起来,这就是大神在彪戏,真他妈的够劲,我能表现好吗?抓着枪的手不自觉紧了紧。
孔乙己那边看的悄悄碰了碰格里格的肩膀,“怎么以前没发现老陈这么帅呢,这缕小胡子还不错呀,下次帮我也弄一个,去夜店的时候就有美眉上钩了。”
格里格白他一眼,“胡须要看每个人的特质,欧美白人体毛茂盛,东方黄种人体毛相对较少,黑人最少。孔,你的面皮很厚,面白少须,恐怕是长不出这样的胡子。”
“挑,说我脸皮厚啊。”孔乙己龇牙。
“嘘,小声点。”麦考威本来要骂人的,看到是孔乙己只能改为瞪眼。
这一段功夫,又转换了好几个镜头,切换了好几个方位拍摄。这种在同一个场景内,所有镜头以演员位置不变换,然后后期制作时候,通过剪辑手法,将各种散碎镜头起来的方法,在当今影坛并不稀奇。香港的商业片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好莱坞也有自己的一套,都是电影的繁盛地。艾曼跟陈天都合作两部戏了,早对陈天都的想法了如指掌,稍加指点,一点就通,这可真不是难事。
整体效果和拍摄出的画面,都是节奏感十足。
(老有人加我q,好友已经够多了,表加了。索性再搞个群,这是《大片时代》唯一的群,聚聚散散其实很烦人的,)
片刻之后,化好妆,陈天都跟刘徳华、孙轰雷两人讲戏,边比划边说戏的讲解着,甚至连如何走位、该如何控制表演都说清楚之后,这才开始试验几遍。大概没问题后,才正式开拍。
整个剧组在完全准备就绪的时候,陈天都喊道:“!!!”
此刻,已经是上午1o:oo,难得的冬日阳光正足,从这场戏的准备工作足足用了三个小时就能看出陈天都对这场戏的重视。
天台上,黑色整齐西装洁白衬衣无领带的刘德华,一步步走入迎着阳光走入镜头之中,晴朗的天气下阳光刺得他必须眯着眼才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不过,这可不是表情差了。而是就该这么演,陈天都刚才说戏的时候,可没说该用这个反应。
这自然而然的反应,就是影帝的本事。
刘徳华登场之后演出了在天台上寻找陈天都身影的举动,几次转身寻找的视线都向着镜头,第一次看到大厦镜子中投出自己的影子,陡然吃惊的转身。四下查看陈永仁的身影。几个镜头一转,就说明了他来的第一目的到底是什么,就在此时,这个镜头结束了。
“stop!”在监视器后面的陈天都暗自点头叫好,“华哥,很好,不要动。转镜头,下一个阶段准备。”该他出场了。
这栋大厦的天台是没有太好的藏身之处,要是陈天都在天台上站着,刘徳华根本就不用找,如此一来,后边那一幕陈永仁突然出现在刘建明身后用枪顶住他的画面就会成为笑话。
所以必须要多遍拍摄,剪辑效果。
可这里,也有两个选择。
美版之中,是躲在楼梯间后面,迅猛的冲出去顶住他的后腰。港版中镜头一切都是往美化方向发展。精心渲染出了一个“酷”的无间道,而美版或者不懂酷或者不屑于酷,制造出了一个更“真实”的无间道,更多的是当成一个社会故事在拍摄。
美版和港版都很好看。
但美版少了一些煽情、玩儿深沉、装酷,因此容易给人一种错觉:美版比港版肤浅、没有深度、没有内涵。陈天都自然不会觉得这和内涵有什么关系。因为老马是想用写实的镜头,来更加残酷的讲故事。
可以对比一下两个版本的镜头表现和人物表现。
无论是表情还是对白,并不是老美不擅长表现酷。这种感觉不只在看电影上,小说、动画、游戏,无不如此,那就是文化差异。比如你要是跟他来这么一句,“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只这一句话,这个人的“酷”劲儿就马上被刻画出来,中国观众就会自动脑补出这样一个场景“古镇、小店、夕阳,一把剑滴着血(特写),一个人一身白衣站着一动不动,衣服的下摆风的吹动下微微飘动”——剑神啊,怎一个酷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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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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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边看的孙红雷,不由的紧张起来,这就是大神在彪戏,真他妈的够劲,我能表现好吗?抓着枪的手不自觉紧了紧。
孔乙己那边看的悄悄碰了碰格里格的肩膀,“怎么以前没发现老陈这么帅呢,这缕小胡子还不错呀,下次帮我也弄一个,去夜店的时候就有美眉上钩了。”
格里格白他一眼,“胡须要看每个人的特质,欧美白人体毛茂盛,东方黄种人体毛相对较少,黑人最少。孔,你的面皮很厚,面白少须,恐怕是长不出这样的胡子。”
“挑,说我脸皮厚啊。”孔乙己龇牙。
“嘘,小声点。”麦考威本来要骂人的,看到是孔乙己只能改为瞪眼。
这一段功夫,又转换了好几个镜头,切换了好几个方位拍摄。这种在同一个场景内,所有镜头以演员位置不变换,然后后期制作时候,通过剪辑手法,将各种散碎镜头起来的方法,在当今影坛并不稀奇。香港的商业片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好莱坞也有自己的一套,都是电影的繁盛地。艾曼跟陈天都合作两部戏了,早对陈天都的想法了如指掌,稍加指点,一点就通,这可真不是难事。
整体效果和拍摄出的画面,都是节奏感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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