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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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从北京出发,旅途长达三十个小时,跳跳年纪还小,陆贻林担心小家伙一直在飞机上,会觉得累或者是无聊,出来玩又不赶时间,就故意放慢了步调。
在转机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够了,然后才飞往阿根廷的首都,闻名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还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两个人要去的世位于门多萨的红酒旅店,那是两个人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缘分。
当初陆贻林一身狼狈匆匆回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在旅店里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这里。
那家旅店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在往后的岁月,几乎每过几年,赵世承和陆贻林都会去一次,去品尝这里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时间,不过陆贻林很注意,再没有喝醉过,当然,也就再没走错房间。大概是他已经找到了最对的那个人。
他们开始还带着跳跳,随着跳跳一天天长大,两个爹就不带着儿子玩了,去过自己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最终目的地,这个城市,却也值得让人花上几天时间去游览,两个人办得是工作签证,时间很长,所以很悠闲。
陆贻林个人很崇拜圣马丁,所以先去了总统府,长命不灭的火焰,仪仗队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卫兵守卫下的将军灵柩庄严肃穆。
接下来的两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区,还在市区逛了一路,买了不少的有特色的东西。
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会说英文。
赵世承会一点基础的西班牙语,但他久居国外,英文说得相当地道,所以沟通起来完全无障碍,特别的顺利。
陆贻林虽然知道对方是学霸,还是被震惊了,他决定以后出国旅游,一定要抱紧赵先生的大腿……
读大学的时候,他勉强过了四级,但是这么些年,本来就学得马马虎虎的英语,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着赵世承,陆贻林突然有了决心,要把英语再捡起来,当然,他不能保证是不是一时的兴起,至少这一刻,他确实下了决心的。
迥异于中国的风土人情,路上有打扮时髦的老头拉中提琴,或者丰腴的妇女表演。
而这天刚好是周日,集市上居然有人跳探戈,舞者的年纪约在四五十岁,其实并不年轻,但是氛围却相当的好。
这种舞蹈是阿根廷的国粹,所以出现得频率不低。
旋转,离合,飞舞的裙角,奔放洒脱的舞姿,有种与年龄外貌等一切外在无关的性感,让观赏者不由被感染,变得雀跃起来。
最开心的要数跳跳了,小孩子天生就喜欢颜色艳丽的东西,这里无论是建筑的风格,还是小店的装修,都别具一格,甚至是地摊上摆放的商品,都颜色跳脱,引人眼球。
陆贻林还在街头,买了两杯冰啤酒,和赵世承干杯,跳跳掰着手也要喝,陆贻林把杯子递了过去,让小家伙闻了一口,然后把剩下的都喝光了。
这个酒才八度而已,所以喝上一杯问题不大。
酒店的房间是套间,跳跳在隔壁,这次旅行可以算是蜜月,两个人都很情浓,要做就只能乘现在,因为陆贻林要保留体力,他过几天准备去爬山。
陆贻林坐在赵世承的身上,拿着自己的手,放到自己的腹部,“先生,你可真狠心,我感觉你顶到我这里来了。”
赵世承眼神暗了暗,摸着对方柔软的腹部。
他经常会觉得自己被劈成了两瓣,一边的想要好好地对这个人,不让他受半点委屈,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
另一边,想要狠狠的欺负这个人,暴戾的情绪被激发了出来。
陆贻林按住对方的肩膀,压制住了对方的暴动,“配合点,不准动,我自己动。”
等没了力气,他趴在对方的肩膀上,咬着对方的耳朵,笑着说,“我喜欢你。”
万年淡定,外加厚脸皮的赵先生,终于意外的耳朵全红了,陆贻林看了十分稀奇,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次他终于占了上风。
赵世承绝对不予理会,这个人这么恶劣,他决定把惩罚付诸于行动,堵住了对方的罪,翻身压住了人。
陆贻林第二天,睡了整整一个上午,再次被几次叫人不醒的跳跳,冠上了“懒虫”的称号。
三天后,一家人到了最终的目的地,当初的那家红酒旅店。
入住之后,陆贻林兴奋的找出了登山鞋,他还给赵世承也准备了,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十分有意义的活动不是吗?
赵世承不比他弱,两个人到时候可以和其他的登山者一起结伴去爬山。
至于跳跳,就先送往赵世承的一个朋友家里,对方就住在门多萨,是一对华裔的夫妻,两个人事先就和跳跳说好了,小家伙完全没意见。
他上次就准备去徒步这座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这次终于又有了机会。
知道要来这里,陆贻林就有了这个打算,为此他每天都有进行体能训练,200个俯卧撑以及100个深蹲,在忙也没间断。
效果还是挺好,赵世承都夸他,体能和耐力进步了不少……虽然说,每次夸的时间和地点有些不太对。
在淡季,徒步的费用也不低,外国人更是要贵上四倍,一点都不友好。
安顿好了跳跳,两个人轻装去了汽车站,坐上了开往阿空加瓜峰山脚下的车,沿路的风景相当不错,让人毫无倦意。
一直到傍晚,车子才到达目的地,这里每年有超过七千人申请徒步,所以山下的小店住着有不少的驴友,刚好有一对人,是从北京来的登山队,异国他乡遇到了同胞,陆贻林就和他们结了伴,这样也有个照应。
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登顶,不过量力而为,不用去勉强,感觉不行的时候他就果断撤退。
刚刚他看赵世承填写申请书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居然是个攀登能手,在多次的业余攀登大赛上拿了奖。
二十五岁那年,登顶了珠峰……
啧,难怪腰力和耐力那么好。
他想了下自己二十四岁在干吗……对,跳跳……
好吧,不能这么想,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差距。
陆贻林之前觉得自己读书挺早的来着,毕竟自己比同班的小了两岁,不少人曾经夸他……早慧。
但是当他知道赵世承同样二十岁,已经在名列前茅的知名学府,拿到了两门不同专业的硕士学位的时候,瞬间没话了。
简直就不给人活路。
比如现在,陆贻林突然觉得,他并不怎么了解对方。
很多时候,赵先生都会让他大吃一惊。
陆贻林盯着赵世承的头,视线太过热烈,让当事人也不由侧目。
“怎么呢?”
陆贻林纠结了下,担忧的说,“我在想你等年纪大了,会不会秃顶。”
“什么?”
“没什么……”
陆贻林在心里默默腹议,太过聪明,或者想得太多的人,总会有这个危险。
不过赵先生,哪怕是秃顶了,应该也是个美人的,就比如说唐僧,就算是没头发,那么多女妖怪照样贴上来。
他想赵世承披着件袈裟坐在那里,也能让不少的男女施主凡心大动,多赚不少的香油钱……
陆贻林正在各种脑补,就听见对方一本正经说,“我家,没有秃顶的基因,也没有先例。”
“那就好。”
第二天起了个早,一行人走到了山脚下,陆贻林还接到了跳跳打来鼓气的电话。
入口检票的不远处,有个特殊的邮局,可以在这里买风景的明星片,盖上特别的戳,然后寄出去。
很多人都停下来,给亲朋好友写明信片,陆贻林也给游戏公会里关系好的几位,寄了明信片。
他曾经告诉别人,他要和伴侣,去爬这座山。
走了差不多四个小时,到了中途的过渡营地,这里可以租帐篷,休息了两个小时,两个人又随着大部队往前走。
依照这个速度,天黑之前就能到达峰顶。
这支登山队也是业余的,陆贻林的体力这几个月来,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也能勉强跟得上,再加上沿路的湖光山色,十分的壮阔,很大的鼓舞了他的士气。
他好奇自己再往前面走,还能看到什么。
至于赵世承,体力比他好上很大,所以半路上,就提出要负重了他的部分东西,陆贻林本来不愿意的,但是见对方脸不红气不喘,而且脚步轻快,也就没话了。
而且远往上走,他越感觉到了不适,脚步沉重了起来。
赵世承也感觉到了身边人的不适,他走上前让领队先停下来,然后走到陆贻林身边,让对方喝了口水,这才问:“你还好吧?”
“我还能坚持。”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重,特别是小腿,十分的酸,但是他一点都不想这么放弃。
“不好意思,我的同伴身体不舒服,我们决定折返过渡的营地。”赵世承的语气蓦定,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陆贻林虽然挺失望,同时也松了口气,他是可以坚持会儿,但大概是到不了山顶。
这里离过渡营地才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折返是最好的选择,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同行的人。
量力而为,他也不想成为别人得负担,越往上面爬,会越吃力。
今天不知怎么的,按照他的估计,爬上去虽然吃力了些,但是问题不大,很明显,他的身体不在状态。
两个人休息了会儿,赵世承拿出补充体力的食物,陆贻林摇了摇头,他半分胃口也没用,只喝了两口水。
下山要轻松很多,两个人不赶时间,所以步调很慢,赵世承把对方整个包都拿了过来。
陆贻林有些没精神,因为他深受打击。
两个人回到了过渡营地,本来他准备休息会儿就去山下的小镇。
枕着赵世承的腿,陆贻林本来只打算睡个午觉,不想一觉睡醒,天都黑了,赵世承依然搂着他,姿势没有变过,也睁开眼睛。
“睡吧,等天亮了我们在走。”
“嗯。”陆贻林应了声,他是真的累了。
担心对方大腿血液不循环,陆贻林换了个姿势,两个人相拥,又睡了过去。
到达山底下的小镇,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陆贻林依然精神不好,赵世承带着对方去旅店登记,准备休息好了再走。
他怀疑陆贻林病了,但是对方的体温呼吸都还正常,他叫了车,准备等对方休息好,就回市里,到时候可以去医院看看。
一家人从北京出发,旅途长达三十个小时,跳跳年纪还小,陆贻林担心小家伙一直在飞机上,会觉得累或者是无聊,出来玩又不赶时间,就故意放慢了步调。
在转机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够了,然后才飞往阿根廷的首都,闻名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还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两个人要去的世位于门多萨的红酒旅店,那是两个人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缘分。
当初陆贻林一身狼狈匆匆回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在旅店里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这里。
那家旅店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在往后的岁月,几乎每过几年,赵世承和陆贻林都会去一次,去品尝这里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时间,不过陆贻林很注意,再没有喝醉过,当然,也就再没走错房间。大概是他已经找到了最对的那个人。
他们开始还带着跳跳,随着跳跳一天天长大,两个爹就不带着儿子玩了,去过自己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最终目的地,这个城市,却也值得让人花上几天时间去游览,两个人办得是工作签证,时间很长,所以很悠闲。
陆贻林个人很崇拜圣马丁,所以先去了总统府,长命不灭的火焰,仪仗队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卫兵守卫下的将军灵柩庄严肃穆。
接下来的两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区,还在市区逛了一路,买了不少的有特色的东西。
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会说英文。
赵世承会一点基础的西班牙语,但他久居国外,英文说得相当地道,所以沟通起来完全无障碍,特别的顺利。
陆贻林虽然知道对方是学霸,还是被震惊了,他决定以后出国旅游,一定要抱紧赵先生的大腿……
读大学的时候,他勉强过了四级,但是这么些年,本来就学得马马虎虎的英语,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着赵世承,陆贻林突然有了决心,要把英语再捡起来,当然,他不能保证是不是一时的兴起,至少这一刻,他确实下了决心的。
迥异于中国的风土人情,路上有打扮时髦的老头拉中提琴,或者丰腴的妇女表演。
而这天刚好是周日,集市上居然有人跳探戈,舞者的年纪约在四五十岁,其实并不年轻,但是氛围却相当的好。
这种舞蹈是阿根廷的国粹,所以出现得频率不低。
旋转,离合,飞舞的裙角,奔放洒脱的舞姿,有种与年龄外貌等一切外在无关的性感,让观赏者不由被感染,变得雀跃起来。
最开心的要数跳跳了,小孩子天生就喜欢颜色艳丽的东西,这里无论是建筑的风格,还是小店的装修,都别具一格,甚至是地摊上摆放的商品,都颜色跳脱,引人眼球。
陆贻林还在街头,买了两杯冰啤酒,和赵世承干杯,跳跳掰着手也要喝,陆贻林把杯子递了过去,让小家伙闻了一口,然后把剩下的都喝光了。
这个酒才八度而已,所以喝上一杯问题不大。
酒店的房间是套间,跳跳在隔壁,这次旅行可以算是蜜月,两个人都很情浓,要做就只能乘现在,因为陆贻林要保留体力,他过几天准备去爬山。
陆贻林坐在赵世承的身上,拿着自己的手,放到自己的腹部,“先生,你可真狠心,我感觉你顶到我这里来了。”
赵世承眼神暗了暗,摸着对方柔软的腹部。
他经常会觉得自己被劈成了两瓣,一边的想要好好地对这个人,不让他受半点委屈,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
另一边,想要狠狠的欺负这个人,暴戾的情绪被激发了出来。
陆贻林按住对方的肩膀,压制住了对方的暴动,“配合点,不准动,我自己动。”
等没了力气,他趴在对方的肩膀上,咬着对方的耳朵,笑着说,“我喜欢你。”
万年淡定,外加厚脸皮的赵先生,终于意外的耳朵全红了,陆贻林看了十分稀奇,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次他终于占了上风。
赵世承绝对不予理会,这个人这么恶劣,他决定把惩罚付诸于行动,堵住了对方的罪,翻身压住了人。
陆贻林第二天,睡了整整一个上午,再次被几次叫人不醒的跳跳,冠上了“懒虫”的称号。
三天后,一家人到了最终的目的地,当初的那家红酒旅店。
入住之后,陆贻林兴奋的找出了登山鞋,他还给赵世承也准备了,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十分有意义的活动不是吗?
赵世承不比他弱,两个人到时候可以和其他的登山者一起结伴去爬山。
至于跳跳,就先送往赵世承的一个朋友家里,对方就住在门多萨,是一对华裔的夫妻,两个人事先就和跳跳说好了,小家伙完全没意见。
他上次就准备去徒步这座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这次终于又有了机会。
知道要来这里,陆贻林就有了这个打算,为此他每天都有进行体能训练,200个俯卧撑以及100个深蹲,在忙也没间断。
效果还是挺好,赵世承都夸他,体能和耐力进步了不少……虽然说,每次夸的时间和地点有些不太对。
在淡季,徒步的费用也不低,外国人更是要贵上四倍,一点都不友好。
安顿好了跳跳,两个人轻装去了汽车站,坐上了开往阿空加瓜峰山脚下的车,沿路的风景相当不错,让人毫无倦意。
一直到傍晚,车子才到达目的地,这里每年有超过七千人申请徒步,所以山下的小店住着有不少的驴友,刚好有一对人,是从北京来的登山队,异国他乡遇到了同胞,陆贻林就和他们结了伴,这样也有个照应。
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登顶,不过量力而为,不用去勉强,感觉不行的时候他就果断撤退。
刚刚他看赵世承填写申请书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居然是个攀登能手,在多次的业余攀登大赛上拿了奖。
二十五岁那年,登顶了珠峰……
啧,难怪腰力和耐力那么好。
他想了下自己二十四岁在干吗……对,跳跳……
好吧,不能这么想,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差距。
陆贻林之前觉得自己读书挺早的来着,毕竟自己比同班的小了两岁,不少人曾经夸他……早慧。
但是当他知道赵世承同样二十岁,已经在名列前茅的知名学府,拿到了两门不同专业的硕士学位的时候,瞬间没话了。
简直就不给人活路。
比如现在,陆贻林突然觉得,他并不怎么了解对方。
很多时候,赵先生都会让他大吃一惊。
陆贻林盯着赵世承的头,视线太过热烈,让当事人也不由侧目。
“怎么呢?”
陆贻林纠结了下,担忧的说,“我在想你等年纪大了,会不会秃顶。”
“什么?”
“没什么……”
陆贻林在心里默默腹议,太过聪明,或者想得太多的人,总会有这个危险。
不过赵先生,哪怕是秃顶了,应该也是个美人的,就比如说唐僧,就算是没头发,那么多女妖怪照样贴上来。
他想赵世承披着件袈裟坐在那里,也能让不少的男女施主凡心大动,多赚不少的香油钱……
陆贻林正在各种脑补,就听见对方一本正经说,“我家,没有秃顶的基因,也没有先例。”
“那就好。”
第二天起了个早,一行人走到了山脚下,陆贻林还接到了跳跳打来鼓气的电话。
入口检票的不远处,有个特殊的邮局,可以在这里买风景的明星片,盖上特别的戳,然后寄出去。
很多人都停下来,给亲朋好友写明信片,陆贻林也给游戏公会里关系好的几位,寄了明信片。
他曾经告诉别人,他要和伴侣,去爬这座山。
走了差不多四个小时,到了中途的过渡营地,这里可以租帐篷,休息了两个小时,两个人又随着大部队往前走。
依照这个速度,天黑之前就能到达峰顶。
这支登山队也是业余的,陆贻林的体力这几个月来,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也能勉强跟得上,再加上沿路的湖光山色,十分的壮阔,很大的鼓舞了他的士气。
他好奇自己再往前面走,还能看到什么。
至于赵世承,体力比他好上很大,所以半路上,就提出要负重了他的部分东西,陆贻林本来不愿意的,但是见对方脸不红气不喘,而且脚步轻快,也就没话了。
而且远往上走,他越感觉到了不适,脚步沉重了起来。
赵世承也感觉到了身边人的不适,他走上前让领队先停下来,然后走到陆贻林身边,让对方喝了口水,这才问:“你还好吧?”
“我还能坚持。”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重,特别是小腿,十分的酸,但是他一点都不想这么放弃。
“不好意思,我的同伴身体不舒服,我们决定折返过渡的营地。”赵世承的语气蓦定,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陆贻林虽然挺失望,同时也松了口气,他是可以坚持会儿,但大概是到不了山顶。
这里离过渡营地才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折返是最好的选择,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同行的人。
量力而为,他也不想成为别人得负担,越往上面爬,会越吃力。
今天不知怎么的,按照他的估计,爬上去虽然吃力了些,但是问题不大,很明显,他的身体不在状态。
两个人休息了会儿,赵世承拿出补充体力的食物,陆贻林摇了摇头,他半分胃口也没用,只喝了两口水。
下山要轻松很多,两个人不赶时间,所以步调很慢,赵世承把对方整个包都拿了过来。
陆贻林有些没精神,因为他深受打击。
两个人回到了过渡营地,本来他准备休息会儿就去山下的小镇。
枕着赵世承的腿,陆贻林本来只打算睡个午觉,不想一觉睡醒,天都黑了,赵世承依然搂着他,姿势没有变过,也睁开眼睛。
“睡吧,等天亮了我们在走。”
“嗯。”陆贻林应了声,他是真的累了。
担心对方大腿血液不循环,陆贻林换了个姿势,两个人相拥,又睡了过去。
到达山底下的小镇,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陆贻林依然精神不好,赵世承带着对方去旅店登记,准备休息好了再走。
他怀疑陆贻林病了,但是对方的体温呼吸都还正常,他叫了车,准备等对方休息好,就回市里,到时候可以去医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