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马场
网络小说网www.txtwl.com,最快更新《虎妻兔相公》最新章节!
脖子里扎着一条脏污领巾的大汉叫刘三,是周军地字营一个小小的伍长。
虽说是个“小小”的伍长,手下却也管着“十来个兄弟七八条枪”。而且,此次伐吴他也曾立下一些小小军功,想来凯旋后晋为庶长总是跑不掉的。
谁知也该是他家祖坟上冒青烟,搜山时竟然让他撞上了在逃的吴王。双方在铜山下那座有着百年历史的济颠庙前僵持了整整两天,直到盟军大部队源源不断开来,吴王眼见逃生无望,这才绝望地自杀了,临死前还不忘放一把火,把自己连同跟他一起逃亡的宫人全都烧化作一堆焦炭。
虽然没抓到一个活着的吴王,这死了业已变成一堆焦炭的吴王也颇值一些身价。昨天傍晚,丞相帝师接到消息来看了现场后曾拍着刘三的肩头说,等周主、郑王和白王一道验看后,只怕当即便封他个什么爵位也是未可知的事。
这消息让刘三喜出望外。但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赏赐是建立在他能否好好看守这堆焦炭的基础上的。因此,虽然看着那堆人形焦炭既恶心又让人毛骨悚然,他还是尽心尽责、小心翼翼、同时也是胆颤心惊地在旁坚守了一夜。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听到有马车从山下驶来的声音。刘三正在那里整队准备迎接三位大王的銮驾,却不曾想,跑上山来的竟是两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
为首的那个少年身量还未完全长成,一副五短身材配上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圆脸和一双弯成新月状的眉眼,使他看上去很像人们过年时贴在门上的抱金鱼福娃,煞是可爱。
而后面跟着的那个少年……
刘三倒抽一口冷气。他甚至没见过比他更美丽的女人!
只见这少年身材修长,那出着毛的狐皮斗蓬衬着一张素净的瓜子脸,显得他如谪仙般飘逸出尘。再看他那挺直的鼻梁,那泛着水润光泽的樱桃小口,那说书人形容的“白水银里养着黑水银”般晶莹清亮的眼眸,以及那细腻得不见一丝毛孔的肌肤……这位少年似乎只能用“玉人”二字来形容。
刘三困难地呑咽了一下。传说吴王好男风,如果这是吴宫里的娇娃,也难怪吴王会有龙阳之兴……
不过,这两位少年周身穿金饰玉,一看便知出身豪门。刘三虽然举剑拦住对方,心里泛着无数龌龊的念头,行动上却不敢真的有所冒犯。
他正在那里犯着嘀咕,不知该拿这两个少年怎么办时,眼前突然一花,在少年和他之间,竟然又平空冒出一个少年来。
一个眉宇间刺着山形纹饰,剃着光头的十六七岁少年。
少年只一脚就齐齐踢断了那十来杆红樱枪。
刘三就算不认得他这一脚功力,也该认得他眉间的刺青——那是山族人特有的标志。
众所周知,彪悍善战的山族人一般就三种身份:雇佣兵、保镖、杀手。
雇佣兵是要穿制服的,杀手再大胆也不可能出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显然,这个光头少年是后面那两位少爷的保镖。
白飒歪着头,冲堵在前边的光头少年笑道:“哟,shawn,身手大有进步嘛,这次比上次又快了两秒。”
肖恩很是不喜欢主人家这位肆无忌惮的亲戚,因为他常常拉着世子出入一些危险场合。甚至可以说,只要哪里有危险,白靖安公就会在哪里——或者说,只要有靖安公在的地方就会有危险。
而且,他也很讨厌靖安公用那种奇怪的腔调念他的名字。
肖恩生怕一个忍不住,那脸不屑会得罪雇主家这位难缠的亲戚,便仰起头假装看天,装作没听到白飒嘴里冒出的那一串串让人听不懂的新鲜词。
“谁敢动手?谁敢动手?!”这时白术也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冲那些士兵像赶苍蝇一样挥舞着刚才替郑太擦泥点的汗巾,一边扯着公鸭嗓子威风十足地喝道:“瞎了你们的狗眼啦,没看见这是郑王世子殿下和白国靖安公大人嘛!”
若说眼前这两位少年只是郑国和白国的贵族子弟,刘三还不怎么害怕,可一听这两位的名头,他发抖了。
要知道,现任周国国君姬胜有两个同胞姐姐,小姐姐嫁给了郑王——便是眼前这位郑王世子的亲生母亲;大姐姐则嫁给了当年的白国太子。要不是那位太子爷短命死得早,她也该是白国皇后的命。所幸这位太子爷还给长公主留下一个遗腹子——便是眼前这位圆脸少年。
长公主对此子是爱若性命,别说是不小心碰着这位小公爷一点油皮,光被长公主听说他曾拿剑指着他,只怕也会被活剥了一层皮去……
想到这,刘三不由打了个冷战,赶紧一挥手,领着手下拖着吹火棍灰溜溜地缩到一边,兀自拍着胸口压惊去了。
见当兵的都退走了,白飒嘻嘻一笑,拉着郑太就往台阶上跑。
一阵风从大雄宝殿的废墟上吹下来,带着一股让人窒息的浓郁焦臭。郑太只觉得一阵恶心,便捂住鼻子拖着脚,不肯再往上去。
白飒可不管他乐意不乐意,硬是拉着他向前跑,几乎把郑太给拖倒在地。
郑太求救似地看看肖恩——肖恩正两眼望天,竟然没瞧见雇主那可怜兮兮的眼神。
他又回头看看白术——白术虽然同情他,却不便违了自家的小主子,连忙也学着肖恩抬头去看天。
此情此景,郑太只得认命地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着白飒上了台阶。
上得台阶,两人一抬眼,不由全都大吃一惊。
这大雄宝殿早已烧得只剩下了一个框架,就连高台上的济癫像也已烧化成一堆黄土。
这些他们都曾远远地望见过,也不以为意。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黄土堆的周围竟然堆放着一具具烧焦变形的人体残骸。
也不知道是为了邀功还是出于某种变态心理,那些周军士兵清走尸体四周的杂物,只单留下一具具焦黑蜷曲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保持着他们生命最后一刻的姿势。
这些曾经是人类的尸体,有些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有些还能看到一点皮肉的模样。有些似乎在被烧之前就已经死了,有些则明显当时还活着。
看着那些求救般伸向天空的焦枯手臂,和只剩下牙齿清晰可见的炭黑头颅,郑太立刻捂着嘴跑下台阶。
白飒再大胆也忍不住阵阵寒毛倒竖,于是二话不说,也跟着郑太一溜烟地跑开。
两人一口气冲进松林。
深吸了几口带着松脂清香的空气后,白飒假装大胆地笑道:“你跑什么呀,不就是一堆尸体嘛。”
他这么一说,又让郑太想起那些尸体来,不由一阵干呕。
白飒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嘻笑道:“难怪你老子嫌你娘,你上了战场还不拿刀砍人了?你想想,要是那一刀子正好划拉在肚子上,那个肠穿肚烂……”
郑太赶紧推开他的手向前跑了几步,抱着另一棵树狂吐起来。
白飒一阵哈哈大笑。
郑王郑文允自诩豪杰,最看不上的就是儿子郑太这副比女人还精致的模样。偏偏他后宫粉黛三千,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比起郑太的敦厚纯良,他宁可欣赏白飒这样的玩世不恭和胡作非为。因此,和其他亲戚不同,他倒是经常鼓励郑太跟着白飒乱跑,好让循规蹈矩的郑太多少能沾染点白飒那略有些疯颠的肆无忌惮。
白飒回头看看大雄宝殿,冲郑太笑道:“喂,我念首诗给你听。”
也不等郑太回答,他便拖着腔调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京,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突然,不远处冒出一个声音应和着他。
白飒吓了一跳,赶紧住声四下张望,却没看到一个人影。
只听那个像是被什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声音又艰难地念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很久以前白飒就发现,这不同的两个世界里有着诸多共同点——也就是说,这个世界里同样也有僧道儒,有鸟生鱼汤(姚舜禹汤),有屈原杜甫,甚至连他们给后人留下的那些咏诵千载的诗篇都相差无几。但有一点白飒敢拿他的脑袋担保。那就是:到目前为止,这个世界里还没出现过一个叫作张养浩的人,也没出现过这首叫《山坡羊》的曲子,更没有一个被叫作潼关的地方。
白飒和郑太对望一眼,不约而同顺着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
在他们身后十来步远的地方,是一小片光线暗淡的林间空地。
空地中央,突兀地拱着一个土丘——一个显然是在匆忙中挖成坑,又在匆忙中填成包的小土丘。
土丘下方,隐约可见数具潦草掩埋的孩童尸体。
在那些被泥土胡乱盖住的肢体间,白飒眼尖地看到一张脸,一张沾着血迹和尘土,却依旧充满生命活力的脸。
一张绝不可能属于死者的脸。
此时,一道阳光终于冲破云层的封锁,透过虬龙般苍劲的松枝洒向那个土丘,洒向土丘下那些还没来得及长大便已夭折的生命,也静静洒在那张脸上,洒进一双如琉璃般清澈澄净的淡金色眼眸里。
那双眼睛明亮而热烈,看到白飒和郑太向他走来时,眼眸深处似乎还泛起些许的笑意……
和白飒不同,一开始郑太并没发现那个少年。他甚至都没认出泥土下埋了些什么。当他跟着白飒走到土丘前,突然意识到那是什么时,不禁大惊失色,赶紧收脚站住。
白飒则径直走到少年的跟前。
很难说他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一首在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元曲,竟然被这个活埋着的少年轻轻松松且准确无误地念出了下半阙,这……意味着什么?
他低头看着那双在阳光下浅淡得仿佛要穿透整张面孔的眼眸,心头一片混乱。
“你……受伤了吗?”
少年的脸上全是干涸的血迹。看着那斑斑血迹,白飒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似乎少年也觉得这个问题很傻,不禁愉快地弯了弯眼眸——虽然他几乎整个人都深埋在死人堆里,只有一个脑袋和半截手臂露在坑外。
白飒不禁又是一阵混乱。他隐约想着,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被埋在死人坑里的活人该有的表情,便蹲下身,伸手碰了碰少年那冰冷的手指,下意识地又问了一个更傻的问题。
“你,还活着吗?”
“应该是吧。”
这一次,少年的微笑已经明显漾到了唇边。
然后,他困难地动了动脑袋。一只搁在他头顶上方的手臂向旁滑去,露出另一具压在他身上的少年尸身。那个少年的脖颈几乎被砍作了两截。
壮着胆子慢慢靠近过来的郑太恰巧看见这一幕,不禁吓得“哇呀”一声大叫,转身飞也似的逃开。
白飒看看郑太,又看看那个少年,犹豫了一下,伸手拉住少年的手臂,想要把他从坑里拉出来。
他刚一使劲,
脖子里扎着一条脏污领巾的大汉叫刘三,是周军地字营一个小小的伍长。
虽说是个“小小”的伍长,手下却也管着“十来个兄弟七八条枪”。而且,此次伐吴他也曾立下一些小小军功,想来凯旋后晋为庶长总是跑不掉的。
谁知也该是他家祖坟上冒青烟,搜山时竟然让他撞上了在逃的吴王。双方在铜山下那座有着百年历史的济颠庙前僵持了整整两天,直到盟军大部队源源不断开来,吴王眼见逃生无望,这才绝望地自杀了,临死前还不忘放一把火,把自己连同跟他一起逃亡的宫人全都烧化作一堆焦炭。
虽然没抓到一个活着的吴王,这死了业已变成一堆焦炭的吴王也颇值一些身价。昨天傍晚,丞相帝师接到消息来看了现场后曾拍着刘三的肩头说,等周主、郑王和白王一道验看后,只怕当即便封他个什么爵位也是未可知的事。
这消息让刘三喜出望外。但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赏赐是建立在他能否好好看守这堆焦炭的基础上的。因此,虽然看着那堆人形焦炭既恶心又让人毛骨悚然,他还是尽心尽责、小心翼翼、同时也是胆颤心惊地在旁坚守了一夜。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听到有马车从山下驶来的声音。刘三正在那里整队准备迎接三位大王的銮驾,却不曾想,跑上山来的竟是两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
为首的那个少年身量还未完全长成,一副五短身材配上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圆脸和一双弯成新月状的眉眼,使他看上去很像人们过年时贴在门上的抱金鱼福娃,煞是可爱。
而后面跟着的那个少年……
刘三倒抽一口冷气。他甚至没见过比他更美丽的女人!
只见这少年身材修长,那出着毛的狐皮斗蓬衬着一张素净的瓜子脸,显得他如谪仙般飘逸出尘。再看他那挺直的鼻梁,那泛着水润光泽的樱桃小口,那说书人形容的“白水银里养着黑水银”般晶莹清亮的眼眸,以及那细腻得不见一丝毛孔的肌肤……这位少年似乎只能用“玉人”二字来形容。
刘三困难地呑咽了一下。传说吴王好男风,如果这是吴宫里的娇娃,也难怪吴王会有龙阳之兴……
不过,这两位少年周身穿金饰玉,一看便知出身豪门。刘三虽然举剑拦住对方,心里泛着无数龌龊的念头,行动上却不敢真的有所冒犯。
他正在那里犯着嘀咕,不知该拿这两个少年怎么办时,眼前突然一花,在少年和他之间,竟然又平空冒出一个少年来。
一个眉宇间刺着山形纹饰,剃着光头的十六七岁少年。
少年只一脚就齐齐踢断了那十来杆红樱枪。
刘三就算不认得他这一脚功力,也该认得他眉间的刺青——那是山族人特有的标志。
众所周知,彪悍善战的山族人一般就三种身份:雇佣兵、保镖、杀手。
雇佣兵是要穿制服的,杀手再大胆也不可能出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显然,这个光头少年是后面那两位少爷的保镖。
白飒歪着头,冲堵在前边的光头少年笑道:“哟,shawn,身手大有进步嘛,这次比上次又快了两秒。”
肖恩很是不喜欢主人家这位肆无忌惮的亲戚,因为他常常拉着世子出入一些危险场合。甚至可以说,只要哪里有危险,白靖安公就会在哪里——或者说,只要有靖安公在的地方就会有危险。
而且,他也很讨厌靖安公用那种奇怪的腔调念他的名字。
肖恩生怕一个忍不住,那脸不屑会得罪雇主家这位难缠的亲戚,便仰起头假装看天,装作没听到白飒嘴里冒出的那一串串让人听不懂的新鲜词。
“谁敢动手?谁敢动手?!”这时白术也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冲那些士兵像赶苍蝇一样挥舞着刚才替郑太擦泥点的汗巾,一边扯着公鸭嗓子威风十足地喝道:“瞎了你们的狗眼啦,没看见这是郑王世子殿下和白国靖安公大人嘛!”
若说眼前这两位少年只是郑国和白国的贵族子弟,刘三还不怎么害怕,可一听这两位的名头,他发抖了。
要知道,现任周国国君姬胜有两个同胞姐姐,小姐姐嫁给了郑王——便是眼前这位郑王世子的亲生母亲;大姐姐则嫁给了当年的白国太子。要不是那位太子爷短命死得早,她也该是白国皇后的命。所幸这位太子爷还给长公主留下一个遗腹子——便是眼前这位圆脸少年。
长公主对此子是爱若性命,别说是不小心碰着这位小公爷一点油皮,光被长公主听说他曾拿剑指着他,只怕也会被活剥了一层皮去……
想到这,刘三不由打了个冷战,赶紧一挥手,领着手下拖着吹火棍灰溜溜地缩到一边,兀自拍着胸口压惊去了。
见当兵的都退走了,白飒嘻嘻一笑,拉着郑太就往台阶上跑。
一阵风从大雄宝殿的废墟上吹下来,带着一股让人窒息的浓郁焦臭。郑太只觉得一阵恶心,便捂住鼻子拖着脚,不肯再往上去。
白飒可不管他乐意不乐意,硬是拉着他向前跑,几乎把郑太给拖倒在地。
郑太求救似地看看肖恩——肖恩正两眼望天,竟然没瞧见雇主那可怜兮兮的眼神。
他又回头看看白术——白术虽然同情他,却不便违了自家的小主子,连忙也学着肖恩抬头去看天。
此情此景,郑太只得认命地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着白飒上了台阶。
上得台阶,两人一抬眼,不由全都大吃一惊。
这大雄宝殿早已烧得只剩下了一个框架,就连高台上的济癫像也已烧化成一堆黄土。
这些他们都曾远远地望见过,也不以为意。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黄土堆的周围竟然堆放着一具具烧焦变形的人体残骸。
也不知道是为了邀功还是出于某种变态心理,那些周军士兵清走尸体四周的杂物,只单留下一具具焦黑蜷曲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保持着他们生命最后一刻的姿势。
这些曾经是人类的尸体,有些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有些还能看到一点皮肉的模样。有些似乎在被烧之前就已经死了,有些则明显当时还活着。
看着那些求救般伸向天空的焦枯手臂,和只剩下牙齿清晰可见的炭黑头颅,郑太立刻捂着嘴跑下台阶。
白飒再大胆也忍不住阵阵寒毛倒竖,于是二话不说,也跟着郑太一溜烟地跑开。
两人一口气冲进松林。
深吸了几口带着松脂清香的空气后,白飒假装大胆地笑道:“你跑什么呀,不就是一堆尸体嘛。”
他这么一说,又让郑太想起那些尸体来,不由一阵干呕。
白飒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嘻笑道:“难怪你老子嫌你娘,你上了战场还不拿刀砍人了?你想想,要是那一刀子正好划拉在肚子上,那个肠穿肚烂……”
郑太赶紧推开他的手向前跑了几步,抱着另一棵树狂吐起来。
白飒一阵哈哈大笑。
郑王郑文允自诩豪杰,最看不上的就是儿子郑太这副比女人还精致的模样。偏偏他后宫粉黛三千,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比起郑太的敦厚纯良,他宁可欣赏白飒这样的玩世不恭和胡作非为。因此,和其他亲戚不同,他倒是经常鼓励郑太跟着白飒乱跑,好让循规蹈矩的郑太多少能沾染点白飒那略有些疯颠的肆无忌惮。
白飒回头看看大雄宝殿,冲郑太笑道:“喂,我念首诗给你听。”
也不等郑太回答,他便拖着腔调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京,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突然,不远处冒出一个声音应和着他。
白飒吓了一跳,赶紧住声四下张望,却没看到一个人影。
只听那个像是被什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声音又艰难地念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很久以前白飒就发现,这不同的两个世界里有着诸多共同点——也就是说,这个世界里同样也有僧道儒,有鸟生鱼汤(姚舜禹汤),有屈原杜甫,甚至连他们给后人留下的那些咏诵千载的诗篇都相差无几。但有一点白飒敢拿他的脑袋担保。那就是:到目前为止,这个世界里还没出现过一个叫作张养浩的人,也没出现过这首叫《山坡羊》的曲子,更没有一个被叫作潼关的地方。
白飒和郑太对望一眼,不约而同顺着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
在他们身后十来步远的地方,是一小片光线暗淡的林间空地。
空地中央,突兀地拱着一个土丘——一个显然是在匆忙中挖成坑,又在匆忙中填成包的小土丘。
土丘下方,隐约可见数具潦草掩埋的孩童尸体。
在那些被泥土胡乱盖住的肢体间,白飒眼尖地看到一张脸,一张沾着血迹和尘土,却依旧充满生命活力的脸。
一张绝不可能属于死者的脸。
此时,一道阳光终于冲破云层的封锁,透过虬龙般苍劲的松枝洒向那个土丘,洒向土丘下那些还没来得及长大便已夭折的生命,也静静洒在那张脸上,洒进一双如琉璃般清澈澄净的淡金色眼眸里。
那双眼睛明亮而热烈,看到白飒和郑太向他走来时,眼眸深处似乎还泛起些许的笑意……
和白飒不同,一开始郑太并没发现那个少年。他甚至都没认出泥土下埋了些什么。当他跟着白飒走到土丘前,突然意识到那是什么时,不禁大惊失色,赶紧收脚站住。
白飒则径直走到少年的跟前。
很难说他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一首在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元曲,竟然被这个活埋着的少年轻轻松松且准确无误地念出了下半阙,这……意味着什么?
他低头看着那双在阳光下浅淡得仿佛要穿透整张面孔的眼眸,心头一片混乱。
“你……受伤了吗?”
少年的脸上全是干涸的血迹。看着那斑斑血迹,白飒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似乎少年也觉得这个问题很傻,不禁愉快地弯了弯眼眸——虽然他几乎整个人都深埋在死人堆里,只有一个脑袋和半截手臂露在坑外。
白飒不禁又是一阵混乱。他隐约想着,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被埋在死人坑里的活人该有的表情,便蹲下身,伸手碰了碰少年那冰冷的手指,下意识地又问了一个更傻的问题。
“你,还活着吗?”
“应该是吧。”
这一次,少年的微笑已经明显漾到了唇边。
然后,他困难地动了动脑袋。一只搁在他头顶上方的手臂向旁滑去,露出另一具压在他身上的少年尸身。那个少年的脖颈几乎被砍作了两截。
壮着胆子慢慢靠近过来的郑太恰巧看见这一幕,不禁吓得“哇呀”一声大叫,转身飞也似的逃开。
白飒看看郑太,又看看那个少年,犹豫了一下,伸手拉住少年的手臂,想要把他从坑里拉出来。
他刚一使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