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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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霜歪着头,瞧着十三叔元明,前世的老友来了,却要装作不相识。
心中默默算了算,自己重生到十三岁时,元明刚刚二十岁,及冠的成人礼好似就在下个月。
前世的元明和现在元明身形、气韵都相差不大。
看着比前世年轻了好几岁的元明,林乐霜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这下,我两是同时认识了。以前是你看着我蒙着面纱,现在是我看着你蒙着面,老天能让自己重生一回,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元明不知道为何,对林家大娘子提防不起来。他大大咧咧地挨着林乐霜身边的案几跪坐下,奇怪地问:“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的鼻子很灵啊,闻到了血腥味。”,林乐霜像前世一般卖弄地说,她不由自主地言行举止都很想迎合元明,希望能和前世一样得到他的认同和欣赏。
元明的眼睛闪了闪,嘟囔道:“和我的闪电一样灵呢。”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自大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种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皮毛,也咬不住骨肉。而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皮毛,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种好犬千金难求,元明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林乐霜听到自己被比作一只狗儿,心下有些不悦,瞪了他一眼。
难道她知道我的闪电是条狗儿?元明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这种熟悉的感觉虽然有些荒谬,但是直觉帮助元明了很多次。
他索性也不多想,笑着对林乐霜说:“你这小娘子胆子倒也大,就不怕我是歹人,会杀了你。”
歹人?真正的歹人都是像小娇那样的,杀人于无形,踩着别人的尸体堆成的山到天边摘月亮。十三叔元明前世宁愿冒着进入圈套的危险,也要执意来救出自己的魂魄。这样的歹人,林乐霜倒是愿意多认识几个。
她只是笑笑:“我们林府歹人多多,多你一个也不多了。”
元明的眼眯了眯,他躲进来时,在暗处看到了她是如何收拾小娇,也听到围观的宾客们是怎么评价林大将军的内宅。
这个小姑娘,有一颗心偏的没了边的父亲,有这么狡猾无耻的小妾,在这大将军府中生存的很不易。
林乐霜又抽了抽鼻子,狐疑地问:“你身上怎么有萱萱草的味道?难道你到城南的山顶去过?”
一股杀意从元明的身上升起,她感觉到了,却不紧张。
慢慢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你身上有上好的金仓药为何不用?”,她像是没有听到元明那冰冷的话,接着又问。
元明愣了愣,难道自己的威慑力降得这么低了?
“问你呢?为何不用?难道要血流尽了死在这里吗?”,林乐霜有些着急了,伸手朝元明身上探去。
他素来不喜人近身,连忙往后缩了缩,从怀里掏出金仓药。元明也不着急涂药,好奇地问:“这又是你的鼻子闻出来的?”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里面的药味。元明以前曾经给她说起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总是有伤,师傅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仅伤口愈合的快,而且连疤痕都不留,他总是随身带着。
“猜的,”,林乐霜淡淡地道。
她有些不悦,前世为人诊治惯了,见不得伤员拖延不治。见到元明迟迟不动弹,她伸出手道:“拿来。”
那声音有着自然而然的威严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过来。”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林乐霜用鼻子轻轻嗅了嗅,便判断出元明身上的几处伤的位置,她伸出手去,轻轻一扯,便将衣服拉开。元明一个激灵,连忙伸手将她的小手抓住。
“干什么?”,他惊恐地问。
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生人勿近,而且特别讨厌别人的触碰。林乐霜不满地翻了个白眼:“给你上药。”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好在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将水倒入盆中,用帕子沾了水,将元明身上的伤口处理干净。又找了块白布,扯成长条,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
这些动作,林乐霜做的熟练无比,速度很快,元明坐在一侧,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做着这一切,连试着反抗的想法都没有。
这林府中到底有多少秘密?一个该是被人簇拥着、侍候的无微不至的、娇滴滴的大将军嫡女,做这些事情像是做了无数遍那么熟练,处理伤口、上药和包扎的速度是那么的快,伤口包扎的很好,不紧不松。这需要练习很长时间,才能练得出来。
“你会医术?”,元明虽然是在发问,实际上是在判断。
“是,但请你保守秘密。”,林乐霜回答。
元明值得她的信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为什么要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元明实在没有办法理解今晚上的际遇。
林乐霜在心里默默答道:“因为你不是陌生人。”,但她知道,一切急不得。这个时候的元明才刚刚认识自己,还不能像前世那般敞开心怀,把她当作挚友。
她笑着说:“我相信我的直觉啊,你不是坏人。”
这句话很合元明的胃口,他也是个相信直觉的人。
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笑眯眯地弯着,他挠了挠发顶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很熟悉,就像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但是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林乐霜的眼睛湿润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元明答应的很爽快。
“作为朋友,应当礼尚往来,刚才你帮了我,现在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帮帮你呢?”,元明想帮帮这个看似较弱,但总出人意料的小娘子。
“好啊。”,林乐霜答应的很爽快:“你今晚就守在这里,等我安全了你再走。另外,你还要答应经常来看我,朋友要勤碰面,才会成为好朋友。”
林乐霜歪着头,瞧着十三叔元明,前世的老友来了,却要装作不相识。
心中默默算了算,自己重生到十三岁时,元明刚刚二十岁,及冠的成人礼好似就在下个月。
前世的元明和现在元明身形、气韵都相差不大。
看着比前世年轻了好几岁的元明,林乐霜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这下,我两是同时认识了。以前是你看着我蒙着面纱,现在是我看着你蒙着面,老天能让自己重生一回,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元明不知道为何,对林家大娘子提防不起来。他大大咧咧地挨着林乐霜身边的案几跪坐下,奇怪地问:“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的鼻子很灵啊,闻到了血腥味。”,林乐霜像前世一般卖弄地说,她不由自主地言行举止都很想迎合元明,希望能和前世一样得到他的认同和欣赏。
元明的眼睛闪了闪,嘟囔道:“和我的闪电一样灵呢。”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自大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种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皮毛,也咬不住骨肉。而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皮毛,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种好犬千金难求,元明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林乐霜听到自己被比作一只狗儿,心下有些不悦,瞪了他一眼。
难道她知道我的闪电是条狗儿?元明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这种熟悉的感觉虽然有些荒谬,但是直觉帮助元明了很多次。
他索性也不多想,笑着对林乐霜说:“你这小娘子胆子倒也大,就不怕我是歹人,会杀了你。”
歹人?真正的歹人都是像小娇那样的,杀人于无形,踩着别人的尸体堆成的山到天边摘月亮。十三叔元明前世宁愿冒着进入圈套的危险,也要执意来救出自己的魂魄。这样的歹人,林乐霜倒是愿意多认识几个。
她只是笑笑:“我们林府歹人多多,多你一个也不多了。”
元明的眼眯了眯,他躲进来时,在暗处看到了她是如何收拾小娇,也听到围观的宾客们是怎么评价林大将军的内宅。
这个小姑娘,有一颗心偏的没了边的父亲,有这么狡猾无耻的小妾,在这大将军府中生存的很不易。
林乐霜又抽了抽鼻子,狐疑地问:“你身上怎么有萱萱草的味道?难道你到城南的山顶去过?”
一股杀意从元明的身上升起,她感觉到了,却不紧张。
慢慢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你身上有上好的金仓药为何不用?”,她像是没有听到元明那冰冷的话,接着又问。
元明愣了愣,难道自己的威慑力降得这么低了?
“问你呢?为何不用?难道要血流尽了死在这里吗?”,林乐霜有些着急了,伸手朝元明身上探去。
他素来不喜人近身,连忙往后缩了缩,从怀里掏出金仓药。元明也不着急涂药,好奇地问:“这又是你的鼻子闻出来的?”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里面的药味。元明以前曾经给她说起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总是有伤,师傅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仅伤口愈合的快,而且连疤痕都不留,他总是随身带着。
“猜的,”,林乐霜淡淡地道。
她有些不悦,前世为人诊治惯了,见不得伤员拖延不治。见到元明迟迟不动弹,她伸出手道:“拿来。”
那声音有着自然而然的威严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过来。”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林乐霜用鼻子轻轻嗅了嗅,便判断出元明身上的几处伤的位置,她伸出手去,轻轻一扯,便将衣服拉开。元明一个激灵,连忙伸手将她的小手抓住。
“干什么?”,他惊恐地问。
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生人勿近,而且特别讨厌别人的触碰。林乐霜不满地翻了个白眼:“给你上药。”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好在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将水倒入盆中,用帕子沾了水,将元明身上的伤口处理干净。又找了块白布,扯成长条,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
这些动作,林乐霜做的熟练无比,速度很快,元明坐在一侧,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做着这一切,连试着反抗的想法都没有。
这林府中到底有多少秘密?一个该是被人簇拥着、侍候的无微不至的、娇滴滴的大将军嫡女,做这些事情像是做了无数遍那么熟练,处理伤口、上药和包扎的速度是那么的快,伤口包扎的很好,不紧不松。这需要练习很长时间,才能练得出来。
“你会医术?”,元明虽然是在发问,实际上是在判断。
“是,但请你保守秘密。”,林乐霜回答。
元明值得她的信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为什么要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元明实在没有办法理解今晚上的际遇。
林乐霜在心里默默答道:“因为你不是陌生人。”,但她知道,一切急不得。这个时候的元明才刚刚认识自己,还不能像前世那般敞开心怀,把她当作挚友。
她笑着说:“我相信我的直觉啊,你不是坏人。”
这句话很合元明的胃口,他也是个相信直觉的人。
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笑眯眯地弯着,他挠了挠发顶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很熟悉,就像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但是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林乐霜的眼睛湿润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元明答应的很爽快。
“作为朋友,应当礼尚往来,刚才你帮了我,现在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帮帮你呢?”,元明想帮帮这个看似较弱,但总出人意料的小娘子。
“好啊。”,林乐霜答应的很爽快:“你今晚就守在这里,等我安全了你再走。另外,你还要答应经常来看我,朋友要勤碰面,才会成为好朋友。”